劉東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號晉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澤州直隸州沁水縣(今山西省沁水縣端氏鎮坪上村[1])人,明朝政治人物。謚莊靖。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鄉試中式第三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七十九名,三甲七十二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2],授兵科給事中[2]。當時大學士高拱攝官吏部,以非時考察名義,貶他為蒲城縣丞,之後稍微升任盧氏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擔任刑部主事,改戶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戶部員外郎[3]。萬曆五年,擔任河南僉事[4]。萬曆七年,擔任陝西右參議[5]、浙江提學副使[6]。萬曆十年,任山東左參政[7],後升任山東按察使[8]。萬曆十七年,任陝西按察使[8],官至湖廣左布政使[9]。
萬曆二十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10]。朝鮮之役起,日本豐臣政權入侵朝鮮半島,朝鮮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當時明廷調遣十萬部隊,會師於天津,準備救援朝鮮,而當時天津、靜海、滄州、河間受到災害。米價飛漲、百姓流離失所。劉東星請求漕米十萬石救濟災難,民眾因此而得以保全。劉東星隨後召為左副都御史,進吏部右侍郎,以父親老邁,請侍養而歸鄉,剛離開時父親已經去世[11][12]。
萬曆二十六年,黃河在單縣黃堌決口,沖毀運河,漕運、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劉東星為工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黃河漕運[13]。當初尚書潘季馴提議開鑿黃河上流、並使用元朝賈魯所採取的道路浚災,但效果甚微。劉東星則在徐州、下邳至宿遷一帶,沿潘季馴治黃故道挑挖開浚,五個月內工程結束,費用僅十萬。得到萬曆帝嘉獎,晉升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14]。次年,他拓寬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當初河道總督翁大立、工部尚書朱衡、都御史傅希摯都建議過,河道總督舒應龍曾開鑿韓莊一段,但因工程太過艱巨而中止。劉東星則權利重啟實施該工程,使得原本預估120萬的工程費用,僅僅到七萬時,工程已經完成三成。但因日夜操勞,他最終病倒在工地,並死於任內。黃河工程在後任李化龍、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終完成。劉東星為官清廉節儉,天啟初年,諡莊靖[15]。
其墓地位於今沁水縣端氏鎮坪上村,1970年代,地表原有的石馬、石人、石羊、墓碑等均被毀壞,現為沁水縣文物保護單位。[1]
思想
家族
曾祖劉文住。祖父劉得保。父劉賓,稅課大使。母牛氏。具慶下。弟東銘、東啓。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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