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權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代表權是指聯合國及各國際組織中,對哪個政權能合法代表「中國」、擁有「中國」國家主權、並享有各項屬於中國之國際法權利的認定。擁有中國代表權的國家或政權稱為中國合法政府(英語: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China)或中國合法代表(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 of China)。在1949年之前,中國代表權由中華民國擁有;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聲稱自己取代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而與退守台灣的中華民國競逐「中國」的國際地位歸屬,因此出現中國代表權問題。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的中國席位,此後國際社會主要認為中國代表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由於海峽兩岸的分治,產生台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國代表權的主張,擴及到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台灣主權,進而要求其邦交國需遵守「一中原則」,不得認可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中華民國自蔣經國政府時期起逐漸減少對中國代表權的競逐,至李登輝政府時期奉行「務實外交」政策,在外交上不再堅持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代表權,除了強調中華民國為主權獨立之國家,也認為海峽兩岸互不隸屬,以此對抗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主張。馬英九政府時期則奉行「活路外交」政策,在「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的基礎上處理與邦交國關係,在國際上不抵觸「一個中國」原則」,避談中華民國是否擁有中國代表權。民進黨政府時期,基本維持李登輝政府的政策,但在陳水扁政府時期曾有偏向台獨的「一邊一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