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霏霏
臺灣教育工作者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谢霏霏(1945年3月15日—),笔名淼淼,籍贯福建省晋江县,台湾教育工作者,中国国民党党员。曾获中华民国全国资深优良教师。
谢霏霏是1940年代末至台的外省人之一,赴台后于台湾师范大学完成学业。毕业后在台东县、云林县等地中学任教,先后担任过初鹿国中、麦寮国中、斗六国中、土库国中等校校长。
生平
谢霏霏籍贯福建省晋江县,出生于2024 年3月15日[1],约在1949年来台,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毕业、国文研究所暑修班结业[2]。1962年就读高中时加入中国国民党[3]。历任台东县立初鹿国民中学校长、云林县立麦寮国民中学校长(改制前末任)、云林县立斗六国民中学校长、云林县立土库国民中学第4任校长和云林县立东明国民中学校长[4],且是中华民国全国资深优良教师[1]。谢霏霏也曾因私立学校以学力测验之名抢学生,建议政府国中公办、私人兴补习教育。[5]
麦寮国中校长任内
1991年4月24日,时任台湾省云林县立麦寮国中校长的谢霏霏以邀请函向云林县政府人事处告假[6],并以中国国民党党员身份参加该党中央妇女工作会在云林县办的社政妇女联谊会[7],发起连署声讨当时在野党民主进步党在国民大会临时会期间非法游行[8],约有200名与会者签名[7]。26日,民主进步党籍的云林县议员林慧如、锺淑娟、林振财等人到麦寮国中向谢霏霏抗议,发生口角[9];同日在野党人士也连署指责谢霏霏上课时间参加政党活动[10]。27日,云林县政府教育局召开全县各级学校校长会议,校长们“纷纷关怀谢霏霏”;她认为自己是国民党党员、文宣委员,参加党的活动没有不对[11]。5月1日下午,云林县议会邀请谢霏霏列席备询,民进党籍议员前一日讨论预计就其请假参加政党活动“请教”[8]。同月27日下午,县议员林振财要求删除谢霏霏薪水5万元(当时其薪水5万2千元),林慧如则要求删减半额差旅费,最后主席锺淑娟裁示交由教育局、县政府人事处加以处理,再向议会报告。
30日,云林县政府审核云林地院推荐谢霏霏为“推行社会教育有功人员”、由省褒扬的资格[12]。9月16日,谢霏霏投稿《中国时报》“体罚学生‘有罪’,夫子情何以堪”,对当时高雄法院判处打伤学生的老师拘役感到不平[13]。
同年,谢霏霏意欲解聘被指控教学有失认真、有涉嫌殴打女警卫嫌疑的教师吴明德[14],并让其介聘它校,但吴明德没有接受[15];谢霏霏并曾召集全校教师开人评会[15],以其考绩丁等,决议解聘[14]。吴事后向云林县政府教育局、台湾省政府教育厅、台湾省议会投诉[15],省议会遂成立专案小组,由苏洪月娇等人到北港举行咨询会议,第一次谢霏霏未收到公函而未出席[16];第二次虽有公函,但以省议员无权请国中校长为由拒绝出席[17]。最后,麦寮国中校方、家长会托教育局带给苏洪月娇的口信表示坚持不续聘、亦无法改采资遣[17]。1992年1月28日,台湾农权总会会长林国华和云林县议员林慧如、锺淑娟,以及吴明德具状向云林地检署告发谢霏霏“因公假、事假支领旅费”及“运用职权胁迫学生家长献金”两项违法渎职罪嫌[18]。开庭侦查时,谢霏霏对之皆予以否认[19];地检署最后也因告诉人指控罪证不足而谕知不起诉[20]。
1993年,谢霏霏参选中国国民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党代表落选[21]。
谢霏霏在麦寮国中校长任内曾因派遣老师到校外街道站岗,严禁学生在校外购食或打电玩,遭业者恐吓。[22]
斗六国中校长任内
谢霏霏在斗六国中校长任内,因要征收“文三”公共设施保留地,发包拆除当地住宅,引发原住户不满[23];谢霏霏也因此事到云林县议会备询[24]。1995年9月,由于该校男学生违反发禁,教师为他们剪发,但发型奇特,使家长到学校抗议;谢霏霏承担所有责任,此事最后并和平解决[25]。1998年6月30日,斗六国中家长会委员和几位民代前往县府,要求县长苏文雄将谢霏霏调离该校;苏文雄允诺在暑假进行调动[26]。8月8日,谢霏霏传出将与时任土库国中校长林久华互调时引发土库国中家长关切[27];地方更一度传闻交接时将抗议[28]。
土库国中校长任内
谢霏霏在8月27日交接时是受到土库国中师生礼遇[28]。1999年6月的毕业典礼上,时任家长会长陈良俊致词表示因校方不重视家长会,该会将停止运作,谢霏霏则认为两方沟通并无问题[29]。2000年,谢霏霏出版新书《漫漫情路》[30],土库国中校友、前云林县县长张荣味也为该书题序。2003年5月,土库国中开办营养午餐,却因素食收费过高引起争议。2005年,谢霏霏亲自为服仪抽检不合格的女学生理发[31],因不在辅导管教规范之列,遭云林县政府教育局纠正[32];其任内实施发禁甚严,规定女生要“短发齐耳”、男生要“小平头”[33]。
谢霏霏任内也曾因推动能力分组教学,被家长以违反常态编班为由投诉土库国中,但县教育局认为并无违反规定,只是需要改善方式[34]。
东明国中校长任内
2006年8月,谢霏霏调任为斗南的东明国中校长[35]。12月举行社区座谈,与家长讨论体罚保留相关议题[36]。2007年3月,东明国中因将教职员薪资账户从斗南农会移转到邮局,引起农会不满,要求加收该校学生注册费转账手续费[37];农会更在当地报纸中夹带传单批评时任该校校长的谢霏霏[38]。
2008年,谢霏霏出版新书《爱在东明》[39]。2010年正式退休[40]。
著作
谢霏霏著有《永恒的爱》、《妙事趣闻》、《诗话·话诗》、《漫漫情路》(2000年出版,前云林县县长张荣味有为之写序[30])、《霏霏细语》、《细语霏霏》、《霏霏续语》、《凡走过的》、《爱在东明》(2008年出版[39])、《东明涌爱》等书,其多以笔名淼淼从事书籍写作。[2]
参考文献
- 2010年教育奉献奖、资深优良教师、师铎奖. 中华民国教育部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812134231/http://www.teach.mcu.edu.tw/2010/teacher2_31.htm. [2017-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2).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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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 - 2007台灣作家作品目錄. 国立台湾文学馆. [2018-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6).
- 王招萍. 國中全由公設 私人宜辦補教 私校得英才而教苦了公立學校 謝霏霏痛陳利弊提出建議. 中国时报. 1994-05-27.
- 民進黨四議員「查勤」:謝霏霏有請假 另四人不假外出. 中国时报. 1991-04-27.
- 「請教」謝霏霏 預料舌戰難免:請假程序是否合法 且看今天雙方對話. 中国时报. 1991-05-01.
- 民進黨四議員「查勤」謝霏霏有請假 另四人不假外出. 中国时报. 1991-04-27.
- 表揚行社教有功人員:謝霏霏、林金珠、陳麗華獲推薦. 中国时报. 1991-05-31.
- 王招萍. 麥寮國中校長解聘一教師 被指責不近人情 教育局稱校長有不續聘權責. 中国时报. 1991-10-24.
- 吴嵩山. 校長謝霏霏被控涉瀆職案開庭 否認冒領出差費及收不樂之捐. 中国时报. 1992-03-26.
- 麥寮國中校長謝霏霏獲不起訴處分. 中国时报. 1992-05-14.
- 蔡水星. 嚴禁學生在校外購食及打電玩 麥寮國中校長、教師遭恐嚇. 中国时报. 1993-10-28.
- 王招萍. 請家長戒護校地 原住戶氣得跳腳 斗六國中與地主 為徵收校地互別苗頭. 中国时报. 1995-04-13.
- 王招萍. 兒子被剃光頭 家長興師問罪. 中国时报. 1995-09-21.
- 张璃文. 指斗六國中校長不適任 縣議員與家長委員陳述謝霏霏九大罪狀. 中国时报. 1998-07-01.
- 沈娟娟. 斗南農會夾報抨擊 謝霏霏:一笑置之. 联合报. 2007-03-08.
- 沈娟娟. 「愛在東明」賣千本 謝霏霏捐所得. 联合报. 2008-11-11.
- 黄淑莉. 國中小校長 41校大搬風. 自由时报. 2010-07-03 [2017-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