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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漢族漁民社羣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疍人据历史文献记载分成南北两支,早期学者视为同族[10]。据多位学者考究疍家起源,水上人多是到江海避战争难之人,而在珠江口的疍家最早应为百越族系南越族群一支,源古越族[11],因不肯为秦虏,于秦朝开始就有群体逃亡入江海[12][13],而历朝历代都有中原人南逃躲入江海隐姓埋名[12],融入疍民,令其成分多元[14],且活动范围广泛,如元代未年有部分船民在大运河一带活动[15]。
据部分学者研究,认为南疍与北疍有别,观点指宋代以前,一般所言之 “蛮疍”,多为穴居野处之民族,尚未有水上居民之意,同时指北疍、巴疍和岭南疍族没有关联[16][17]。吴永章推定,魏晋南北朝时鄂、川、湘、黔边区的疍人,应是廪君蛮后裔即土家族先人,而隋唐以后的岭南疍人则属于越族后裔。[18]冯国强认为以宋代作分界,此时期前分布于长江中上游的北疍,一支是渝东、鄂西、黔东一带的巴州疍,还有一支是湘西武陵地区的荆州疍,为巴州疍移民后代,前述者为土家、瑶、苗等族先民。[10]詹坚固认为明清时疍民已基本汉化。[19]
但根据疍民的自述,其来源有多种不同的说法,有谓疍户为蒙古色目人种,元灭时闽人斥之不使践土;有谓疍民系李自成旧部流入闽中,而自侪于奴隶者。[20][21]
“疍”最早记载是主要集中在巴蜀临近长江一带的疍人,一些学者研究曾认为其为南方疍民的一个来源,自春秋时期便在此地临水居住和活动。到晋代时,巴蜀疍人的活动空间进一步扩大。而除巴蜀外的长江以南地区,如长沙、常德一带等古属楚地之湘西地区,也有诸多关于疍和蛮疍的记载[22],整体疍人活动区域遍布巴蜀及湘江流域,但兼有陆居和水居。[23][24]
据南齐书记载,建元元年(433)十月巴蜀涪陵郡疍民曾有见证祥瑞并有举行仪式奉敬神物,当时还有官员对疍人施行安抚。北史则有记载天和初年信州疍人据江反叛、对抗规模当时达到二千余里。
至唐柳宗元《岭南节度飨军堂记》记述:“卉裳罽衣,胡夷疍蛮,睢盱就列者,千人以上。”
而到了北宋时期,乐史在《太平寰宇记》卷一五七记载:“疍户,县所管,生在江海,居多舟船。随潮往来,捕鱼为业,若居平陆,亡即多,似江东白水郎业”。 宋朝周去非之《岭外代答》卷三外国下“疍蛮”条记载在钦州三种不同产业的疍民:“以舟为室,视水如陆,浮生江海者,疍也。钦之疍有三:一为鱼疍,善举网垂纶;二为蚝疍,善没海取蚝;三为木疍,善伐山取材。凡疍极贪,衣皆鹑结。得掬米,妻子共之。夫妇居短篷之下,生子乃猥多,一舟不下十子。儿自能孩,其母以软帛束之背上,荡浆自如。儿能匍匐,则以长绳系其腰,于绳末系短木焉,儿忽堕水,则缘绳汲出之。儿学行,往来篷脊,殊不惊也。能行,则已能浮没。疍舟泊岸,群儿聚戏沙中,冬夏身无一缕,真类獭然。疍之浮生,似若浩荡莫能驯者,然亦各有统属,各有界分,各有役于官,以是知无逃乎天地之间。广州有疍一种,名日卢停,善水战。”
最早的《香山县志》中记录了对疍家征税的情况:“鱼课米:洪武二十四年二千一百七十九石三斗二升。成化后,更定蛋户二百八十七石二斗四升三合。有闰月加米二十八石七斗三升。业户一千四十,米四百石四斗七升。闰月加米九十五石六斗”。 由此可知,至迟在洪武年间,香山所在地区已有纳税疍户。疍户以渔盐为业,既称“鱼课始自宋”,疍家的历史至少始于宋。旧时分布于珠江下游各支系的水上居民、流动渔民称作疍家人。疍家是中国沿海水上居民的一个统称。疍家,这一称谓有人认为是因为疍家人常年以舟为家,生活在海上,如蛋壳漂泊于海面,所以称为疍家;也有人认为疍家人常年在海上与风浪搏斗,处于险恶的生存坏境,和独特的谋生手段,生命无保障,如同蛋壳般脆弱,故称为疍家。
疍家人长期被视作“贱民”,被禁止上岸,也禁止与陆上居民通婚,更谈不上受教育。[12][8]在明清代地理与经济生活变化中,除捕鱼捞虾外疍民也开始转向多种谋生方式,如水上运输和削竹、编竹等手工业,以及经营如艇仔粥之类的小商小贩生计。还有一部分疍家转而洗脚上田,租耕种沿河沙田坡地,采蚬兼种田。[7]
明清以来疍民社群的主要特征,除贱民身份地位和水居生活外,还有一点是宗族化程度低——疍民社会未有儒家所谓礼教或纲常的约束[11],也没有明显的宗族界线,男女交往及婚姻也较自由,有兄终弟及婚和翁媳婚习俗[25]。
旧时广州一带的疍民,水上生活主要以捕鱼、捞蚬为业;也有在河涌和两岸之间,撑“横水渡”渡人,或挂靠内河运输公司,从事将木材沙石等从小船运上大船的运输工作;还有就是夜间在长堤、白鹅潭、荔枝湾一带,向游船上谈生意、谈恋爱、寻消遣的客人,兜售烧生蚝、鱼生粥、艇仔粥、炒蚬炒螺、花生糖、香烟等小食;还有一条谋生路是操持皮肉生意,李小翠认为疍家妇女是受生活所迫,被称为“鱼蛋妹”,实是不厚道的市井称呼。[12]
早在唐代,官府就有对疍民实施户籍管理,并予以征税,“疍户者……自唐以来计丁输课于官。”[26]元代户口设置虽然类别复杂,但疍民未列在内而属于最低等的杂户,其在官府中的主要作用是采集珍珠,名称为“乌疍户”[27]。到了明代,天下户口分为民户、军户和匠户三等,而疍民则与乐户、佃仆、堕民、娼妓、优伶等同属贱民阶层[28]。自明代始岭南各地普遍存在疍民登记入户情况,疍民群体由此是被纳入官府常态管理[26]。
到了明清交替之际,南海疍民为摆脱“贱民”身份有采用不同方式做出抗争——琼州海峡北部(简称海北)以上水域的疍民多选择以武力对抗,而南部地区(海南)疍民则多选取诉讼形式,由此海南疍民相对更多被当局“编户齐民”摆脱旧有地位,至雍正、乾隆两朝,海北疍民彻底沦为贱民身份,直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才出现改善[6]。
晚明时期,因海盗活动与官府施政夹击,令到疍民群体有所强化对抗事态,据《粤西诗文载》载明嘉靖期间,柳州疍民“绣错而居,犷悍难治”,另当局施以“珠池之禁”严重影响到采集珍珠疍民的生计后,致使北部湾一带有疍民苏观升、周才雄等起事,官府被迫出动官兵围剿;同一地方疍民梁本豪则与倭寇有所联系,不利东粤管治秩序[6][26],催生官府对疍民施加保甲制。
崇祯年间(1628~1644)新安县知县周希曜在公文中提出对疍民“编蛋甲以塞盗源”;在惠州,疍民则设有“疍长”;东莞“沿海疍民分为上下十二社。编次里甲,如县之坊都”;香山县也在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立河泊所,将疍民纳入管理,对全县疍户实行保甲制。[26]乾隆十四年(1749),为加强澳门海域管理,防范海盗,当地县府发文:“一切在澳快艇、果艇及各项蛋户罟船通行,确查造册,发县编烙,取各连环保结,交着保长管束,许在税厂前大马头湾泊,不许私泊他处,致有偷运违禁货物,藏匿匪窃,往来诱卖人口及载送华人进教拜庙,夷人往省买卖等弊。每日派拨兵役四名分路巡查,遇有潜泊他处船艇即时禀报,查拏按律究治。失察之地保一并连坐,兵役受贿故纵,与犯同罪。”
后来朝廷注意到广东河道上人数众多的疍家备受歧视,清雍正七年(1729),雍正皇帝下发《恩恤广东疍户》令,允许疍户上岸建屋居住,强调其地位身份与四民无异[7][9],但实际上对疍民存在的诸多歧视依旧存续。明初至清末九姓渔民也是在社会最底层苦捱,隐忍世间不公,唯一恩典是在身故后才被允许葬在岸上,到清同治年间严州知府戴槃奏请裁革对当地渔户的课税、准予他们改贱为良,获朝廷恩准也有所改变当地渔户状况——虽然有少部分人弃船登岸,但大多人后期还是维持原漂泊生活[29]。
官府对疍民收税记录可追溯到唐代,当时的疍民以渔猎为业、采集水下资源为生,而亦须交税予官府。宋淳熙十年(1183)马持国到任广东盐运使署任职管理盐政,“及亲事,新会旧有白皮盐场,为民户扰,力请罢之。蛋户丁钱为州县迫促,亦请蠲之”。明代对疍民“每岁计户稽船,征其鱼课,亦皆以民视之矣”[26][30]。明代官府为防止疍民等运输船只偷税,有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在各地也专门设立了河泊所对疍民征收渔税,种类就包括渔课税、鱼苗税、鱼潭税、鸬鹚税、蛋艚船税等,还有翎毛、鱼油、鱼鳔等附加税。至清代官府对岭南各地疍民也以征收渔税为主。[26]而九姓渔户的渔课始于明洪武年间[31],据严州府相关记录,明代之前在严州一带活动的渔户未被征收渔课[32]。
珠三角疍家社群在历史上的传统渔叶活动有因海陆地理变化而受影响[33],如明代开始推行屯田致使珠三角沿海的顺德、东莞[34]、新会、香山等地陆上聚落数目增长,在人工开发沙田速度加快后沙田规模扩大,且由于官府未有课税而盈利前景巨大、越来越被豪强大族控制和垄断[35],大多直到中华民国时都一直由明初后发展起来的大村落宗族掌握[36]。由于这些大族世家逐步占据沙骨、鸭埠、罾门等当时在形成中的浅海滩涂,也压缩了这一带依赖上述资源的疍家谋生空间[37]。时向县衙门承垦沙田的宗族公尝的族产管理机构和行会等组织,就有所雇佣原在此带及周边大小岛屿上以捕捞为生的疍家代为开垦[38],这一类疍家也就此转为开发沙田、从事农耕的佃户[39][40]。
随着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影响和普及近代思想观念,围绕疍民族属和权利问题的讨论扩大,新文化运动后相关社会调查,使得疍民及其文化得到知识界的更大范围关注[41]。中华民国政府也继续颁令、立法[42]等务求令疍民平权化,在同一时代的广东省民政厅也曾颁布《严禁压迫疍民恶习》政令,指出应消除歧视,反对欺压,但社会上的歧视和欺压积习难改,政府推进措施成效作用未有成效。[4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推进福建、广东等地疍民上岸定居,以作为解决疍民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广东方面首要是从沿海疍民为先,之后再到内河疍民:1950年代初政府统一专门修建迁移沿海疍家的定居点,现代广东沿海的海陆丰、阳江等地渔民新村便属此类;内河疍民的迁移定居,持续时间较长,跨度由1950年代中后期直到1980年代。[44]福建疍民上岸跨度则持续到1990年代。[42]
疍家分为福州疍民以及广东疍家人。
福州疍民以闽语为母语,福建闽东称福建疍民为“曲蹄”、福建渔民。
各地疍民生活在不同船泊、水域和方言区域,所以有不同名称之分。如依据水域,可分“咸水疍民”和“淡水疍民”两种,前者多信奉洪圣,后者多信奉龙王[5]。
据史料记载,岭南的内河和沿海港湾处处皆有疍民分布,聚族而居,自诩“龙户”,崇拜水神,敬畏自然和呵护谋生的水域。 到明清时代,珠江三角洲大规模围海造田令地貌变迁,到清未时堤围遍布珠江三角洲的河网地带,疍家赖以为生的水域面积也因此而缩减。基于前述变化和陆地经济社会发展,疍民纷纷迁移到靠近市镇的河面谋生,流动到广州、佛山、江门等商业发达市镇。[33]据叶显恩调查,在鸦片战争前夕,聚集于广州河面的疍家艇达到84,000艘,而处于北江进入三角洲河网区的要冲三水县芦苞,也是疍家云集的商贸要地[45]。
据近代调查统计,疍民以广东最多,福建次之,浙江最少;浙江境内疍民主要分布于温州瓯江,据中华民国时《象山县志》卷十六载,温州以北的沿海石浦港一带也曾有疍民分布[46]。现所认知的疍家主要生活范围,处于珠三角、粤西沿海,闽东沿海和闽江流域,闽南厦门鹭江和泉州晋江流域,长江三角洲的江河和海湾流域,在其它闽粤桂琼浙沿海地区亦有分布。疍家往往以江海为家,居无定所。
福州疍家终生漂泊于水上,以船为家。在马祖列岛有分布的记录[47],有观点认为,古代福建沿海一带,曾经多为疍家人的天下。[48]
1512年的海南岛人口的7%是疍家人,每个疍家户生八九子或至十余[50]。现代在海南岛的疍家,主要分布在海口、昌江、陵水、三亚等地[4]:据调查和报导各资料统计,海口的疍家人主要集中在捕捞新村、捕捞旧村和白沙门下村;昌江的疍家人主要集中在海尾镇新港;陵水的疍家人主要聚居在新港新村镇;三亚的疍家人分布在三亚港、鸿沙码头等地。
九姓渔民或九姓渔户,主要有陈、钱、林、李、袁、孙、叶、何、许等九姓,原为浙江疍民,研究相信与其他疍家同源[46]。明清时期九姓渔民与粤闽疍民分布地区相紧邻,即处于江西全省及浙江钱塘江流域[46]。据渔户所在地传说、地方史志和社群内部较为认可的说法[29],他们祖先原是元末陈友谅部属,在被朱元璋击败后被贬贱民为渔户,散居范围由鄱阳湖延伸至钱塘江流域,以建德为中心[51][52],不过江西界的渔户都有被明官府登记在渔课册中,有明确的都、图信息,权益问题限于入湖捕鱼权[53]。新安江一带的水上人是于1969~1970年分两批被安排上岸定居,落脚于梅城、三都和大洋[52]。
15世纪,一些疍家户住在太湖一带,也有疍家户在北京、南京、湖北、湖南以及大运河和长江河一带活动。[15]
在越南,当地的疍(家)人(Người Đản (Gia))融入并被归类为艾族的一支。
福建疍家人母语多为当地的闽语。
九姓渔民方言,其归类尚不清楚。
据历史多个民族志调查都显示,标识为疍家的群体在文化习俗方面,从饮食、婚嫁、风俗、家居摆设以至仪式,与陆上居民更为接近,而与山上的瑶或畬则差异较大。信仰上信奉洪圣、北帝、观音等也和陆居人一致[7],不过因为长期居于小艇上而具有独特的文化生活习惯,[56]旧时水上人还有信奉佛祖、妈祖和圣人公[57][58]。
疍家人栖身和谋生主要都在船艇之上,艇家群居也是疍家历史上一大特点——由于每只疍艇是住一家人,所以又称连家船。一般而言,每只船艇长仅五六米,宽约一二米。艇上部是遮蔽阳光和风雨的拱型盖篷(疍篷),艇侧有驶动船艇的长桨和摇橹。底部船舱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面水舱装载鱼货,后面空舱则放置衣食杂物。船艇盖篷下的中部、装载鱼货的水舱之上垫上甲板,就作为疍民日常起居内室,夜间一家人就以甲板为床。船舱外侧挂着无底的便于拉撒的篾兜。船尾则放置水桶炉灶,用以加工食物和煮饭煲𩠌。[56][33]
据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广州市公安局对栖居在珠江河上艇户所作统计,10多万水上居民分别居于30多种不同的船艇中,共计三万几艘:船只依照各自用途和样式有不同名类,如运客过河或供人住宿过夜者,包括四柱大厅艇(也叫紫洞艇,俗称“花舫”)[59]、沙艇、横水渡艇、孖舲艇(注:两条连在一起有窗户的船)、疍船艇等;运货物者,包括货艇、柴艇、西瓜艇、装泥艇、运煤艇、运米船等;运肥料供应农民者,包括运粪艇、运尿艇、运垃圾船等;捕鱼捞虾网蚬者,包括蚬艇、捕鱼虾船等。[56] 而在粤东潮州,疍民船只除除一般的运输艇、住家艇外,有一种比较大型的船只叫六篷船,其装饰华丽,停靠在潮州城外,以招徕达官贵人沿江观景、饮酒作乐为主要目的,部分年轻疍民女子在船上从事陪游、陪酒、歌舞甚至娼妓等服务。[60]
在冬天时分疍家女性们会用黑布或花格布包着头,而包头布后面还有用一硬物“头布拱”衬着,布上都绣着“狗牙花”。衣着无论男女,传统都会用薯莨汁浆洗(抵挡水汽)的麻布衣服。[58]疍民妇女还有专属短裤,长度只到膝盖上端,以蓝色或灰色为主,裤子后部往外翘以免在劳作时沾湿。妇女们还常常在裤子上系有有镶嵌图案的银腰带,其作用主要为避免水汽侵入腰部。[3]
另据建德文化学者朱睦卿在研究九姓渔民时的著述,当地渔户历史上有很长时间是不被允许穿鞋子(只准趿拉半只)和长衫上岸,如有人整脚穿鞋,会被恶棍寻衅侮辱并夺取他们的鞋扔到茅厕。当地一名渔户忆述,老一辈上岸去时无论冬夏,都习惯要在腰里缠根稻草绳,据说这样做是依照朱元璋时所定规矩、以此来区分良民和贱民。[29]
疍艇船头被疍家视作神圣地方,过去由于对妇女歧视,不准妇女跨过船头,怕妇女跨船头后对捕鱼不利。年节时日,疍民会在船头张贴吉利字幅(“船头兴旺”)。到新的一年第一次起航时,会取猪肉一块、活公鸡一只拜祭船头,拜祭时以刀刺穿公鸡鸡冠,将血涂在船头和船头两侧,据说可以避邪,以保航行平安。有时还插上红布制成的“吉利旗”,以保顺风顺水。[56][33]
广东的水上疍家人有一种自娱自乐的一种渔歌文化-咸水歌,又称咸水叹、叹哥兄、叹姑妹、叹家姐。早在明末清初咸水歌就已流行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一带。疍家人为调剂、释除漂泊大海生活的寂寞与忧愁,并增加社群成员间的情感,逐渐在历史里形成该种对歌酬答的习俗[8]。主要用独唱、随编随唱、对唱等形式歌法。于情爱活动里,年轻男女也会采用咸水歌“对歌”,随编随唱,如果唱到两情相悦,男方家就会请媒人去女方家说媒[58]。现代是以广东中山市坦洲镇用粤语沙田话歌唱者较流传广泛、曲目丰富,延续了这类传统的渔歌唱法文化。[61]
疍家人与其他汉族民系同样有祭祖的传统,但他们大多不用神主牌代表祖灵,而是用木制的人像。在亲人逝世后,疍家人会请灵媒与刚逝世的亲人通灵,亲人会描述他所喜的造型,然后家属就会请工匠依照描述制作偶像,完成后会放在船头的神龛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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