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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水大桥倒塌事故韩语:성수대교 붕괴 사고聖水大橋 崩壞 事故 Seongsu Daegyo bunggoe sago */?)发生在1994年10月21日的早上,当时圣水大桥上段的桁架突然倒塌,掉入首尔汉江,导致32人死亡,另外17人受伤。[1]事故原因包括了焊接瑕疵、锈蚀的伸缩铰链,以及维护不当。这次的桥梁崩塌只是韩国现代化过程中连串灾害的其中之一,其他事故还包括1987年的游船火警[2]西海轮渡沉没事件韩亚航空733号班机空难、1993年的无穷花号事故,以及1995年大邱上仁洞气爆事故三丰百货店倒塌事故[3]

事实速览 日期, 时间 ...
圣水大桥倒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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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现场
日期1994年10月21日 (1994-10-21)
时间韩国标准时 上午7:38
地点 韩国汉城(即今首尔)
坐标37°32′14″N 127°02′06″E
起因由于焊接不良和生锈的伸缩铰链所造成的结构故障;因为维护不足和未能预防疲劳裂缝的扩散而加剧。
死亡32
受伤17
定罪
  • 四名首尔特别市厅官员
  • 七名东部公司官员
  • 六名东亚建设工业公司官员
指控
  • 死亡、伤害、交通阻塞和车祸所导致的刑事疏忽
  • 公文书伪造及使用
  • 私文书伪造及使用
裁决有罪
判决判处6个月~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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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圣水大桥于1977年4月9日开始兴建,并在1979年10月15日由东亚建设工业公司完工。,建设成本为115.8亿韩元(相当于2017年的690亿韩元)[4]。当时,外国公司无法参与该建设合约,导致国内建设公司为了回应军事独裁者朴正熙的汉江南部发展计划,面临日益增大的需求[5][6],进而使资源变得吃紧。这座悬臂桥设有四条车道,宽19.4米,全长1,160米,且车速限制为60公里/时。除了其功能性,桥的设计也特别强调美学,这使得它和当时的其他桥梁有所不同[7]。圣水大桥是汉江上的第11座桥梁,有效地减轻了附近的永东大桥汉南大桥的交通压力。[8]

1992年,第二座幸州大桥在建设中发生崩塌事故,幸运的是,此次事故未导致任何人员伤亡[9]。同年稍晚,昌盛大桥,位于南海及南庆尚道,在与圣水大桥相似的情况下也发生了崩塌[10]。当时,建设合同往往会颁发给那些承诺能最快完成施工的公司,这样的制度激励了公司以低成本和匆忙的方式进行建设,导致安全措施被忽视[11][12]。东亚建设提出的圣水大桥投标价格只是当初预估成本的一半[13]。这种赶工的方式被认为是韩国"빨리빨리"(ppalli ppalli,意指“快速、迅速”)文化的一个不良反映[14]

圣水大桥连接了河北的城东区与河南的江南区,是首尔最繁忙的桥梁之一。[9][15]。随着江南地区的逐步发展,这座桥每日的车辆流量急增至16万辆[16][17]。大桥的南方是奥林匹克大路[18]。从该桥建成至其崩塌的15年间,由于其使用年限不满20年,它只接受了针对老化的基本检查,并未进行深入的详细审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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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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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后

1994年10月20日,也就是大桥倒塌的前一晚,首尔特别市厅的工人于晚上9:30在大桥上铺设了一块小型钢板,目的是为了覆盖一处位于接缝处的大裂缝,这个位置距离后来崩塌的地点约50米。原先计划于当天进行的桥梁修复工程[18],由于天气原因被迫延后[9]

在10月21日,也就是礼拜五的早上6:00,当司机们注意到桥上的裂缝后立刻上报,但市府否决了他们的担忧,表示该裂缝已通过钢板的安装得到了修复[20]

在早上7:38,当正值上班高峰时段,圣水大桥北边长约48米的一段突然坍塌,跌落至下方大约20米深的汉江中[9][21][22]。有生还者表示,坍塌时的声音如同打雷般震耳欲聋[23][24]。桥上的车辆平均速度约为40公里/小时,事故涉及六辆车,其中包括一辆警车和一辆载有31人的公车[25]。那辆警车里有11名警察和辅警,他们因被评选为模范警员而出勤[23]。据说,因为前一晚的大雨,当天桥上的车流量较少。当桥梁坍塌时,两辆小车、警车以及另外两辆车坠入江中[23]。由汉星运输营运的16号公车从首尔大公园驶往樊洞,当它快要通过崩塌的桥段时,公车的后半部开始倾斜,随后前部猛地向上翘起,导致整辆公车头部着地坠落,受到重力影响,车身受到严重损坏,差不多被压缩到原本的一半大小[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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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

在这次的灾难中,共有32人丧生,其中29名是16号公车的乘客,当时载有31人。在这些罹难者中,包括了:

公车上的两名乘客在坠落后幸存,但在等待紧急救援时不幸去世[34]。受害者被送往首尔的六家医院进行治疗,其中包括国家警察医院,而32名罹难者的遗体被送往首尔的15家医院[35][36]。其中也包括40岁的Adele Aida,她是来自菲律宾的非法移民,当时正在前往韩国的菲律宾人聚会。[37][38]初步报导错误地报告了超过40人死亡,这是因为警方误将死亡和受伤的名单混合或将死亡人数计算了两次[9][36]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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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行动

11名警察和辅警在警车上随着桥一起坠落,成为了这场灾难的第一批救援人员。他们脱下衣服,将衣服绑成绳子,成功救出了10名溺水者[23][24]。然而,在事故发生后的20多分钟内,先遣急救员才抵达现场,并在上午8:10开始了救援行动[20][25]。这次救援的延迟引起了公众的不满,特别是因为据称,勤务中心最初将紧急求助电话误认为是恶作剧。"[17][21]

这次救援行动由首尔市警察局的30名警员和汉江巡逻队组成,他们动用了两架直升机、三艘驳船和10艘高低桅帆船[39]。到了上午9:40,韩国海军的潜水救援队派遣了20名潜水员到现场,专门负责从河中搜寻并打捞遗体。[39]

为了应对桥梁坍塌事故,首尔地方警察厅大韩民国国军以及首尔特别市消防灾难本部[40]总共动员了1,500人[25]。救援队伍中包括来自消防局的150名水下探索特种部队[25]。但救援工作受到雨水、潮汐和严重交通阻塞的干扰[9]

调查

官方最初表示,他们认为这次的倒塌是因为大桥长时间承受过度的负荷,导致生锈的伸缩铰链断裂[41][42]。经常有载重超标的车辆携带超过其最大容量的负荷通过该桥[43]。这促使了对汉江大桥上的超载车辆进行打压,出于对发生类似倒塌的恐惧[43]韩国广播公司在第二天的调查中发现,圣水大桥东湖大桥汉江大桥都受到了仓促的施工影响,指出大桥上使用严重生锈的钢材,桥梁上缺少螺栓,且桥梁的某些部分只在外部焊接[44]。在大桥倒塌之后,还揭示了首尔特别市厅曾计划通过调拨车道将大桥从四车道扩展到五车道[19]

1995年6月30日,首尔地区检察署与大韩土木学会合作,发布了他们调查的白皮书结论。白皮书指出,桥梁倒塌的主要原因是焊接不良及连接垂直桁架的销钉存在制造缺陷[45]。倒塌后对桥梁连接处进行射线检测,111个连接部位有110个存在缺陷、焊接未焊透等情况,厚度18mm的母材只焊进2至8mm[22][17]。当时由于国内缺乏钢板焊接技术,东亚建设因此聘请了一名在日韩国人来管理富平钢厂。然而,由于他坚持检查焊接而导致工程延迟,最终被解雇[14]

白皮书进一步指出,首尔市政府和东部公司未能对该桥进行适当的维护,甚至连基本的目视检查和安全评估都没有进行[45]。这座桥的设计负荷只有36.3吨,但实际上它经常要承受超过47.3吨的负荷[9],这导致桥梁结构中产生了疲劳裂纹[7]。当时,在首尔仅有四座桥能够承受超过42吨的重量[44]。此外,承建商以低成本聘用缺乏专业知识及经验的分包商、缺乏施工监管及监管体制、维保的官员缺乏专业知识以及建设项目存在的腐败等,这些都是造成倒塌的因素[45]。即使桥梁的设计方案无瑕疵,但因施工质量缺憾、维保不善及车辆超载,综合三种因素得出倒塌的风险是100%,圣水大桥的倒塌是不可避免的。[45][46]”原始的白皮书因公开受害者的个资而受到批评,只有未成年人和十一名警察的个人资料被省略。此外,原始白皮书还公开了每位死亡受害者家属所获得的确切赔偿金额[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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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

事实速览 97年刑上字第1740号, 法院 ...
97年刑上字第1740号
法院韩国大法院
判决下达日期1997年11月28日 (1997-11-28)
判例引注Supreme Court Decisions Official Report (판례공보) 1998.1.1. (Vol. 49), page 184
案件历史
过往行动从下级法院上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1997年6月11日宣判,95年刑事上诉案件第2918号

原审判决:

首尔地方法院 [1995年4月20日宣判,94年刑事个别第一审案件第8478、8479、8480、8481、8482号 (并合审理)]
案件观点
上诉驳回。本院一致判决驳回五名被告的上诉。本院认定被告等人共同构成业务过失致人于死、过失伤害、妨碍交通及交通事故等罪名,为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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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速览 97年刑上字第1741号, 法院 ...
97年刑上字第1741号
法院韩国大法院
判决下达日期1997年11月28日 (1997-11-28)
判例引注Supreme Court Decisions Official Report (판례공보) 1998.1.1. (Vol. 49), page 191
案件历史
过往行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1997年6月11日宣判,1995年刑事上诉案件第3004号

原审判决:

首尔地方法院 1995年4月20日宣判,94年刑事个别第一审案件第8274、8280号 (并合审理)
案件观点
上诉全部驳回,一致判决如下:在11名被告中,10人被判业务过失罪成立;8人被判公文书伪造及行使伪造公文书罪成立;3人被判私文书伪造及行使伪造私文书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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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不久,检察机关立刻对“东亚建设”展开刑事侦查[48]。四天之后,检方发现“东部公司”在二月至四月期间,曾向首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桥梁损坏的报告。这些报告明确指出,支撑圣水大桥的钢梁急需维修[49],并附上了桥上损坏的照片[48][50][51]。10月26日,首尔市府建设部门的主管以及另外六名官员因未进行日常检查而伪报大桥安全,被检方带走[52][53]。首尔地方检察署的侦查显示,因此次大桥倒塌事件,共逮捕了17人:包括四名首尔市府官员、七名“东部公司”官员,以及六名“东亚建设”官员[54]。但检方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前首尔市长李元锺知道大桥存在倒塌的危险,因此他并未被逮捕[53][55]

这17名被告在首尔第七刑事地方法院由法官金东焕(김동환)集体受审,庭审于1994年12月15日开始[54][56]。来自“东亚建设”的被告被控犯有犯罪疏忽造成死亡、受伤、交通阻塞及车祸的罪行。而首尔市府和“东部公司”的被告则另外被控涉嫌公文伪造、使用伪造的公文、私人文件伪造以及使用伪造的私人文件[57]。来自“东亚建设”的被告辩称,由于桥梁是在15年前建造的,因此疏忽杀人的五年时效已经过去。然而,法官裁定犯罪疏忽的时效应从事故之日算起,而非建造之日,这一裁决随后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支持[58]。官员们在作证时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有任何劣质施工的情况。[59]

1995年4月20日,地方法院判决16名被告有罪,唯独施工现场经理申东贤(신동현)被判无罪,理由是申先生不可能知晓桥梁焊接的任何缺陷[54]。刑期从十个月到三年不等,但由于法官考虑到这些被告已被拘留了六个月,且不应因15年前的劣质施工而受到进一步的惩罚,因此对他们做出了全部缓刑的判决[54][60]。首尔地方检察院对这些决定立即提起上诉,案件随后被移交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4]

刑事上诉庭由法官韩正悳(한정덕)主持。1997年6月11日,上诉法院推翻了一审的裁决,判决申东贤有罪,并判他两年有期徒刑。部燕钢铁厂的前生产经理朴孝洙(박효수)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此前他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61]。首尔东部建设办公室的前主任吕勇元(여용원)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他之前被判两年徒刑,缓刑四年[61]。其他被告的刑期都被撤销,恢复为原判,从十个月到三年的有期徒刑,两到五年的缓刑,以及每人500万韩元的罚款(相当于2017年的900万韩元[5][61]

1995年12月,在一审和上诉审之间,法律经过修订,减轻了伪造公文的刑罚,改为罚款。特别是,首尔市道路建设办公室的前主管李臣永(이신영)是唯一一名未被指控疏忽杀人的被告。因此,在1997年6月,李的刑期从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降低为500万韩元的罚款[62]

首尔市道路维护办公室的前主管金载锡(김재석)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三年。首尔市的建设监督金硕基(김석기)和李宇渊(이우연)都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三年;而李宇渊则另外被判处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两年。东亚建设的前副总裁金明年(김명년)和公共事务经理张来益(장래익)均被判处两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五年。部燕钢铁厂的技术总监李奎大(이규대)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缓刑五年[61]

被告对此判决提出上诉,案件随后被移交到韩国大法院[61]。在韩国,韩国大法院只能审理关于法律的上诉,而不能改变判刑。被告辩称,由于没有个别的行为导致桥梁倒塌,因此他们个人并不对桥梁倒塌负责。在上诉法院的判决和最高法院的判决之间,有一名被告去世。1997年11月28日,最高法院维持了所有16名被告的定罪[63],并接受了下级法院的裁决,认定东亚建设工业公司因圣水大桥的劣质施工而犯有犯罪疏忽[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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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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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月后的三丰百货店倒塌事故造成502人死亡,另有937人受伤。

估计有5,000辆车被迫改向干道上,导致交通堵塞一直持续到当晚11点[64]。事发后,总理李荣德想辞职,但是总统金泳三认为现在应该着重于改善安全措施,而不是换人[65]。不过,首尔特别市市长李元锺当天晚上7点提的辞呈却被批准了[1]。10月31日,他的职位被庆尚北道知事禹命奎接替,但后来因为爆出禹命奎之前当过副市长,那时内部就有报告质疑桥的安全性,所以11天后他又被崔秉烈取代[50][66][67]

金泳三总统于10月23日召开内阁会议,呼吁淘汰建设业中的不良公司,并修订法律以加强检查的深度和广度[68]。隔天,金总统在国家电视上发表他任期的第二次正式道歉。他表示,自1960年代以来,韩国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正面和负面的结果,他的政府将承诺将对韩国人的所有风险降到最低。接着,他道歉表示,这场灾难是因为他自己的不足,并认识到大桥倒塌揭示的管理系统中的问题[3]。然而,九个月后发生三丰百货店倒塌事故,成为韩国和平时期最致命的灾难。在金泳三政府期间发生的重大灾难使他的政府得到了“灾难共和国”的昵称。为回应这次大桥的灾难,国会的反对党呼吁金英三的内阁成员辞职,并提出不信任动议,但都被否决[3]

原订于大桥倒塌后一周的首尔市民日庆祝活动被延后[69]。那年的11月30日,记录这次灾难的报纸剪报被放入了纪念首尔成为首都600周年的“首尔千禧年时光胶囊”中[16]

2000年11月10日,东亚建设的母公司东亚集团,申请破产,并在六个月后解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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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

内阁给予在此事故中丧生的32人家属每人400万韩元(相当于2017年的800万韩元[7])的赔偿。此外,内阁支付了伤者的医疗费用,并与其家属协商赔偿,但警察除外[24][69]。韩国的“非正式劳工友善协会”(비근로자 한·비친선협)和乐天福利基金会也通过菲律宾大使馆给予Adele Aida的家属赔偿[70]。很多生还者表示,这次灾难给他们留下了永久的心理创伤[24]

影响

事故发生之后,舞鹤女子高等学校的校长吴喜锡指示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不得经过汉江桥。这件事随后引发了学区划分的调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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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重建的圣水大桥

这次崩塌事件促使首尔特别市政府开始对跨越汉江的其他14座桥梁进行更加详细的安全评估,同时也在研究是否能够安全地对圣水大桥进行修复[69]。因应这些调查,堂山铁桥在1996年12月31日被关闭进行重建,并在1999年11月22日重新开放[51]

1995年1月5日,鉴于这次灾难,“建筑物安全管理特别法”获得通过,对检查的频次和范围进行了扩大[72][73]。同年的7月,为了应对圣水大桥三丰百货店倒塌事故,“灾害管理法”同样被通过。

最初市政府计划在三个月内完成圣水大桥的修复工作并重新开放供交通使用,但面对公众的强烈反对,该计划最终被取消[7][51]。自1995年4月26日起,桥梁的剩余部分开始被拆除,并在1996年3月由现代建设公司开始建造新桥。新桥的建造成本高达780亿韩元(相当于2017年的1,340亿韩元[5][74]),大约是原始价格的6.8倍。新桥最终于1997年7月3日由市长赵淳主持揭幕,并在桥上举行了一场隆重的纪念仪式[4][20][75]

纪念

反思此次事故背后我们社会的不良习惯,悼念牺牲者,并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为了把它作为教育场所,我们在事故三周年时建立了这座纪念碑和纪念雕塑。
纪念碑上的文字

“圣水大桥灾难受害者纪念碑”(韩语:성수대교 사고 희생자 위령비)于1997年10月21日由圣水大桥灾难受害者家属建立。这座纪念碑是为了纪念灾难的受害者,并旨在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识[7]。该纪念碑位于桥梁北侧江边北路的中央,因其不便于步行访问而受到批评[7][16]。1999年8月18日晚上11时,50岁的张英男(장영남)在纪念碑前服毒自杀,后被送至汉阳大学医院,但在8月22日下午11时5分仍不幸去世。他的女儿张世美(장세미)就是在这次灾难中,乘坐16号公车时不幸丧生的舞鹤女子高等学校学生[20][30][71][76]。每年都会在纪念碑前举行纪念活动,2014年在此举行了灾难20周年的纪念仪式[20][77]

现场画面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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