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玛格丽·弗莱JP(英语:Sara Margery Fry),是英国监狱改革家,也是首批成为裁判官的女性。曾担任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秘书和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院长。
玛格丽·弗莱 J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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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Sara Margery Fry 1874年3月11日 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伦敦 |
逝世 | 1958年4月21日 | (84岁)
学术背景 | |
学术工作 | |
学派或传统 | 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 |
著名思想 | 刑罚改革者 |
早期生活
她出生于1874年伦敦,是贵格会爱德华·弗莱爵士法官和玛丽亚贝拉·霍奇金(Mariabella Hodgkin,1833-1930)之女。其兄弟姐妹包括社会改革家琼·玛丽·弗莱、布卢姆茨伯里派的罗杰·弗莱、传记作家和苔藓学家艾格尼丝·弗莱、和平主义者安娜·露丝·弗莱。
她在家读书,直到十七岁就读于位于布赖顿的罗丁中学。1894年前往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学数学。毕业后回家,但又回到萨默维尔学院当图书管理员。[1]
1904年,成为伯明翰大学新女子宿舍舍监,年薪60英镑。她在那遇到了教育家兼救援人员玛乔丽·拉克,成为了终生朋友。[2]
1913年,她叔叔约瑟夫·斯托尔斯·弗莱(Joseph Storrs Fry)去世,给她留下了足够财产让她于次年辞去伯明翰职位。 1915年,她协助贵格会在马恩战区和法国其它地区组织救援工作。[1]
对刑法改革的信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她与她哥罗杰·弗莱一起住,开始参与监狱改革工作直到生命的尽头。
1918年,她成为刑法改革联盟的秘书,该联盟于1921年与霍华德协会合并,成立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1926年之前,她一直担任联合组织秘书。
1919年,她被任命英国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成员一直到1948年。
1922年,她被任命霍洛威监狱(伦敦女子监狱)的教育顾问。从1921年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成立到1926年,她一直担任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的主任。 1926年至1929年间,她还担任联盟理事会主席。[1]
她也因反对死刑和支持对犯罪受害者进行赔偿而闻名。
学术
她在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学数学。后来,她是萨默维尔的图书管理员(1899-1904年)。1904年,她又成为伯明翰大学女子宿舍的舍监。
1926年至1930年,她更担任萨默维尔学院的院长。[3]她的任命被誉为:
(结合)智力卓越、出色的口才、学术经验以及该职位所要求的性格力量和同情心。
[combining] intellectual distinction, a fine eloquence, and academic experience with the force of character and sympathy which the post demands.
牛津大学萨默维尔学院研究生宿舍(中央公共休息室,MCR)以她命名,即“Margery Fry House”。[5]
萨默维尔学院图书馆收藏了她的信件和论文。[6]
其它
她还曾于1937年至1938年担任英国广播公司董事,并从1942年开始参加大脑信托基金系列活动[7]
弗莱住房信托基金(Fry Housing Trust)在1959年成立用作纪念她。
1990年,慈善机构霍华德联盟为纪念她设立了玛格丽·弗莱奖。[8]
在1940年代到1950年代,她和妹妹安娜·露丝·弗莱一起住在W11克拉伦顿路一栋乔治亚风格房子,周围都是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珍宝。他们偶尔会在那里为当地的孩子们举办神奇茶会。
参考
参考书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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