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勋章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劳动红旗勋章(俄语:Орден Трудового Красного Знамени)是苏联及早期的苏维埃俄国的平民勋章,以嘉奖苏联、苏维埃俄国及其他加盟共和国的人民及机构,在生产、科学、文化、文学、艺术、教育、医疗、社会等劳动及公共服务方面,对苏联及社会所作的功绩。此种勋章是颁授予有功军人的红旗勋章的平民版本。到苏联解体为止,共有120多万人及机构获颁此勋章。
劳动红旗勋章原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种勋章,由列宁倡议,全苏维埃八大在1920年10月28日通过相关法案,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表现出忘我和主动的精神、热爱劳动和团体组织性强的个人或劳动组织”。此后,其他苏维埃共和国,例如: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亚美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塔吉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土库曼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等也设立了相应的劳动红旗勋章。 起初,1920年12月28日设立该勋章时,劳动红旗勋章只是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勋章。自1928年9月7日开始,按照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该勋章在全苏联境内设立,[1]并通过另一部法令于1928年9月15日正式生效,以奖励在劳动及公共服务中表现优异的苏联人民及机构。[2]
有关此奖章的法令及颁授条件曾多次被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令修改:
劳动红旗勋章授予给在苏德战争中“以自己的英勇和忘我劳动保障苏联战胜纳粹德国”达一年(伤残者则为六个月)的下列界别人员:[1][5][7]
除此以外,劳动红旗勋章可被授予给企业、协会、机构、工会等组织,以及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地区,自治区,城市和其他居民点和地方行政区。[1][5]
劳动红旗勋章是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名义颁授,由获奖者所在的区域,地区或城市的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根据企业、机构、政府、工会、共产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所发出的证明档而颁发。以下为各界别获奖者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档的发出机构:[6]
各获奖者除奖章外也会获得证书一份。证书为一份8厘米乘11厘米的硬皮小册子,上书有获奖者的姓名、数据,以及颁授机关的官方印章与官员的签署。[7]
劳动红旗勋章可多次授予同一获奖者以嘉许其突出成就及长期贡献。[3]
劳动红旗勋章一般佩戴在左胸,当存在其他苏联勋章奖章时,应配戴在卫国战争勋章之后,各民族人民友谊勋章之前。[1][8]
如果佩戴了其它俄罗斯联邦勋章或奖章,则后者具有优先权。[9]
劳动红旗勋章的设计大约可分为两种,分别为1936年前的第一版,及1936年后的第二版。每一版都有几个不同的变种: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劳动红旗勋章的第一个获得者是尼基塔·门楚克夫,因为他保护了一座重要的桥梁,免受流冰的破坏。
苏联劳动红旗勋章第1号勋章颁发给了列宁格勒的基洛夫工厂。第一批个人获奖者是拯救了极地考察团的V. Fedetov, A. Shelagin和M. Kyatkovsky。
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于1949年17岁时因他家族的集体耕作取得创纪录的收成而获得了劳动红旗勋章。这种荣誉对于年轻人来说是非常罕见的。他是最年轻的获奖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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