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英语:Governor General of Canada,法语:Gouverneure générale du Canada[注 1])是加拿大君主的代表。由于加拿大君主与英国君主是同一人,君主通常并不居住在加拿大,因此总督成为君主在加拿大的代表,并行使君主的相关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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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这个职位的功能是负责英国本土政府与自治领或殖民地之间的联络。自从加拿大已逐渐独立成主权国,英国政府已经没有权力透过加拿大总督干涉加拿大内政。故即使英国君主与加拿大君主仍由同一人担任,但是总督隶属于加拿大君主而再非英国君主,英国国王本人不以英国君主身份任命加拿大总督。
伍冰枝和庄美楷两位总督任内曾在某些公共场合中称自己为“加拿大元首”(Head of State)。2004年,伍氏前往法国参与纪念盟国诺曼底登陆海滩的典礼时更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面前被称为加拿大元首。正确来说,加拿大总督仅为主权的代表而非真正的元首,故此举令白金汉宫有所不满。
加拿大总督在西敏制君主立宪制宪政惯例下通常只拥有象征权力如英国君主般,例如代表加拿大君主行使君主作为加拿大军队总司令的职权、任命获加拿大下议院多数信任的政党领袖为总理、按总理建议任命内阁成员和省督及授勋、出席不同的公众活动如接待外国政要和探访弱势社群等,跟英国君主一样不握有日常行政权力。大多数的政治权力都按惯例授予由总理领导的政府。故根据出自英国的西敏制传统,一般来说加拿大总督的所有决定,如御准法案、解散国会进行大选,皆须听从总理“提议”。甚至总督人选和任期实际上皆由总理决定,君主往往仅循例批准之,惟任期通常在五年起,并可作有限延任。尽管上述保留权力由民选政府监督,反之,总督可视为是防止政府、内阁阁员滥权的最后防线。[1]
早期的总督多以英国贵族为人选,而自二十世纪中叶开始,总督一直由加拿大公民担任,并且设立了由英语人士和法语人士轮流担任的惯例,以彰双语平等地位。再者,如同各省省督,近年人选亦不乏少数族裔和女性:伍冰枝、庄美楷和玛丽·西蒙分别是首位(也是目前唯一)亚裔、非裔和加拿大原住民,而且都是女性。人选的多样性从侧面彰显加拿大社会多元共融的特质。
加拿大总督的官邸及办公室是加拿大总督府位于加拿大首都渥太华的丽都厅(Rideau Hall)及第二官邸魁北克城堡Citadelle,也是法理上君主住所。
当总督外访、从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加拿大首席大法官便会担任行政官(Administrator of the Government of Canada),行政长官会署理总督职责。
角色和职责
随着加拿大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演变,总督的职责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1947 年,乔治六世国王签署的专利证书重新定义了总督的权力。这些信件专利“授权我们的总督,根据加拿大枢密院或其任何成员的建议,或根据情况需要单独行使在加拿大方面合法属于我们的所有权力和职权”。此后,总督每天代表国家元首充分履行宪法职责,不仅在加拿大,而且在国外。根据专利信件,总督也是加拿大的总司令。
身为加拿大总司令,总督在认识加拿大军队在国内外的重要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总司令向加拿大武装部队成员及其家人和亲人提供支持和鼓励,同时帮助加拿大人认识到军队过去和现在的贡献[2]
宪法义务
加拿大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长的职责是不同的。总督行使国家元首国王陛下的权力和职责。因此,总督通常是无党派且非政治性的[3]
作为国王在加拿大的代表,总督有许多职责,其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确保加拿大始终拥有一位得到议会信任的总理和政府。总督的其他宪法职责包括:
- 加拿大总理、内阁部长和首席大法官宣誓就职;
- 召集、休会和解散议会;
- 发表御座演讲;
- 对议会法案给予御准;
- 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枢密院成员、加拿大各省省督和某些法官;和
- 签署生效加拿大政府的官方法律正式文件,例如法案及行政命令。
- 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国防参谋长;
- 根据国防部长的建议任命加拿大军团皇家上校;
- 批准新的军事徽章和徽章;
- 访问国内外的军事基地和加拿大武装部队人员;
- 为加拿大武装部队呈现新色彩;
- 授予军事功绩勋章、功绩勋章、军事英勇勋章以及维和和特勤奖章等军事荣誉;
- 签署委托卷轴;
- 参加追思会;
- 参加纪念日等仪式活动
虽然《 宪法》 (1867 年)将行政权赋予国王,但实际上这项权力是由首相及其部长行使的。总督根据政府首长的建议行事,但还是有 提出建议的权力、鼓励的权力 和警告的权力。因此,总督可以向总理提供宝贵的建议。总督也拥有一定的实质保留权力及紧急权力,从而充当加拿大的民主保障,并不是访间传闻的毫无实权,只是近年来加拿大总督使用特殊紧急权力次数较少。
根据制宪会议,总督 只能根据总理的建议行使这些特权。但根据同样的惯例,他或她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保留特殊的个人权力。在这种情况下,他或她可以任命或罢免总理;他们还可能解散议会。自联邦成立以来,总督(斯坦利勋爵和阿伯丁勋爵)至少有两次(1891 年和 1893 年)任命跟罢免总理[4]
其他共和联邦国家实际案例
例如澳洲在1975年的宪政危机[5]中,时任澳洲总督约翰·柯尔以澳洲总理无法使参议院通过预算案为由,解散了时任澳洲总理高夫·惠特拉姆的政府
总督与总理(首相)的密切关系
在英式西敏制共和联邦国家 例如在英国, 首相与君主定期每周举行私人会面是一项长期(且颇具戏剧性)的传统。而在加拿大除了重大必要政策如选举及解散国会需要会面,实行定期会面取决于加拿大总理,然而,当总理需要请求总督做一些特别重要的事情时,通常至少会安排一次解释性电话。例如,总理贾斯汀·杜鲁道 (Justin Trudeau) 的父亲时任总理老杜鲁多觉得有必要在 1970 年拨打致电时任总督罗兰·米切纳 (Roland Michener)[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的电话,以解释为什么要叫醒他来马上签署授权《战争措施法案》。然而,无论如何,总理和总督可能会成为最好的朋友。皇家历史学家卡罗琳·哈里斯告诉《国家邮报》,开国总理约翰·A·麦克唐纳爵士和达弗林勋爵关系非常密切,以至于麦克唐纳成为了总督儿子的教父[6]
代表加拿大
总督代表加拿大参加国内和国际仪式和活动。在加拿大,总督透过正式欢迎新大使以及国王不是国家元首的新高级专员来加强该国与其他国家的联系。总督也在渥太华的里多大厅和魁北克城堡接待外国国家元首和王室成员访问加拿大期间的活动。总督也为即将卸任的加拿大大使和高级专员签署外交信函,他们在世界舞台上代表加拿大。
总督也透过出国进行国事访问和正式访问,在国际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国事访问期间,总督通常由代表各个专业领域的加拿大知名人士组成的代表团陪同。进行国际访问的目的是宣传加拿大、加深民间联系并加强加拿大与国际伙伴的关系。
总督代表所有加拿大人颁发荣誉和奖项,以表彰杰出人士。从社区志工到科学家,从演员到军人,从学者到我们的邻居,每年都有数百名加拿大人获得认可。
拥有许多奖项和荣誉,包括加拿大勋章、功绩勋章和志愿者主权勋章。除其他活动外,勇敢、卓越的艺术成就和学术成就也受到认可。获奖者来自各行各业,但都渴望帮助他人并取得卓越成就。
总督也是加拿大纹章局的负责人,该局透过授予国徽、旗帜和徽章来承认加拿大人,作为加拿大荣誉制度的一部分。
各国大使外交官抵达加拿大后,在履行作为使团团长的职责之前,新大使以及查理三世国王陛下不是国家元首的国家的新高级专员必须受到总督的正式欢迎加拿大将军。代表国王担任国家元首的国家的高级专员被正式介绍给加拿大总理。
全权证书是国家元首作为正式代表向外交使团新任团长颁发的正式文件。正式颁奖典礼在总督官邸举行,无论是在渥太华的里多大厅还是在魁北克的城堡。目前,有180多名驻加拿大外交使团团长。
历任总督
注解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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