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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神(英语:personal god)或人格女神(personal goddess)是可以作为一个人[1]而不是作为一种非人格力量,例如绝对的“一切”或“存在的基础”的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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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伯拉罕宗教的经文中,上帝被描述为个人的创造者,以第一人称说话并表现出愤怒和骄傲等情感,有时以拟人化的形式出现。[2]例如,在摩西五经中,上帝与他的先知交谈并指示他,并被认为具有意志、情感(如愤怒、悲伤和快乐)、意向和其他人类特征。个人与上帝的关系可以用与人类关系相同的方式来描述,例如基督教中的圣父,或苏菲派中的朋友。[3]
皮尤研究中心2019年的一项调查报告称,在美国成年人中,70%的人认为“上帝是一个人们可以与之建立关系的人”,而15%的人认为“上帝是一种非个人的力量”。[4]国家意见研究中心2019年的一项调查报告称,77.5%的美国成年人相信人格神。[5]皮尤进行的2014年宗教景观调查报告称,77%的美国成年人相信人格神。[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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