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MBA为香港的影视创作工作室,除了制作广告外,同时亦活跃于摄制网络影片。
此条目类似自传,或内容主要由条目所述的当事人或当事方编写。 (2017年3月18日) |
BOMB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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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影视创作工作室 |
成立 | 2011年 |
代表人物 | Fox Yu(创办人) |
总部 | 香港 |
产业 | 影视创作、广告创作、艺人管理 |
网站 | www |
简介
BOMBA为香港公司,业务除一般广告制作外,同时亦活跃于短片创作和艺人管理。“We Dream, We Do”为其口号。
公司最初由Fox Yu在大学毕业后创办,致力发挥新一代创意,提供大众娱乐之余同时看准了网络广告这个新兴版块。初期作品风格以科幻为主,后期风格多以人性电影感为主。
BOMBA 最初由八名来自不同大专院校的学生组成,制作团队靠自学CG及拍摄技巧,自费制作并上载至互联网与公众分享,反应热烈。
最初客户以游戏品牌为主,其后客户已延伸至各行各业,包括主题公园、快餐店及各FMCG品牌等。历年来,旗下的作品创造不少佳绩与话题。
重大事件
2017年4月,BOMBA 制作并发布了一套微电影《星恋空》,但有关影片使用了影片分享网站 YouTube 新功能 - 付费观看,并设价格为八元港币,引起争议,其后 BOMBA 成员余仲天(Fox Yu)在影片发布后亦发布 Q&A 来澄清,但网民怒火亦未因此影片而熄灭,亦有人表示欢迎有关模式。[1]值得一提的是,BOMBA 在《星恋空》及其解释影片收费意义后,主频道及其所有附属频道一度停止发布影片,BOMBA 成员亦未有说明原因。
2019年11月17日,BOMBA 团队在YouTube的原频道“BOMBA”删除所有影片(包括在子频道“BOMBA小品台”、“BOMBA幕后台”的影片)。11月23日,BOMBA在YouTube上发放最后一条影片宣布离开YouTube,并公布其所创立的新影视串流平台Roarship,但再次引起争议。
2020年8月11日,Bomba再次于YouTube发布“记录片”《捧打落水狗》[2],又于10月5日再度发表创作影片。2021年3月18日,Roarship平台宣告结束。[3]
旗下艺人
BOMB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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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仲天 (Fox) |
菲力斯 (Felix) |
戴月 (Kikko) |
吴镇江 (爆江) |
威仔 (Pisit) |
网络平台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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