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露丝·巴德·金斯伯格(英语:Joan Ruth Bader Ginsburg,/ˈbeɪdər ˈɡɪnzbɜːrɡ/,1933年3月15日—2020年9月18日)原名琼·露丝·巴德(Joan Ruth Bader),是美国法学家,曾获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提名,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直至其去世[4],她是继桑德拉·戴·奥康纳之后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也是首位美国犹太裔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在其任内曾为多个著名案件撰写意见,包括1996年的合众国诉弗吉尼亚州案、1999年奥姆斯特德诉L.C.案和2000年地球之友公司诉莱德劳环境服务公司案等。
露丝·巴德·金斯伯格 Ruth Bader Ginsbu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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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 |
任期 1993年8月10日—2020年9月18日 | |
提名 | 比尔·克林顿 |
首席大法官 | 威廉·伦奎斯特 约翰·罗伯茨 |
前任 | 拜伦·怀特 |
继任 | 埃米·科尼·巴雷特 |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 |
任期 1980年6月30日—1993年8月10日 | |
提名 | 吉米·卡特 |
前任 | 哈罗德·利文撒尔 |
继任 | 戴维·塔特尔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琼·露丝·巴德(Joan Ruth Bader) 1933年3月15日 美国纽约州纽约市布鲁克林区 |
逝世 | 2020年9月18日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 (87岁)
死因 | 胰腺癌并发症 |
墓地 | 阿灵顿国家公墓 |
政党 | 民主党[1] |
配偶 | 马丁·金斯伯格 (1954年结婚—2010年去世) |
儿女 | 简·金斯伯格 詹姆斯·斯蒂芬·金斯伯格 |
母校 | 康奈尔大学 (B.A.) 哈佛大学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LL.B.) |
宗教信仰 | 犹太教[2] |
签名 |
“Ruth Bader Ginsburg”的各地常用译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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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 | 露丝·巴德·金斯伯格[3] |
台湾 | 露丝·贝德·金斯伯格 |
港澳 | 露芙·巴达·坚士堡、金斯伯格 |
金斯伯格出生并成长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她的姐姐和母亲分别在其婴儿时期和高中毕业前相继去世。她于康奈尔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并与同校的马丁·金斯伯格结婚,在成为母亲后进入哈佛大学就读法学院,成为院中为数不多的女学生之一,之后其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并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金斯伯格在毕业后进入学术界,并任教于罗格斯大学法学院,主要教授民事诉讼,成为该领域少数的女性之一。
金斯伯格法律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倡导性别平等和女权进步,且经常在最高法院的辩论中胜出,她同时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志愿律师及董事会成员,并且是联盟在1970年代的总顾问之一。1980年,时任美国总统吉米·卡特任命金斯伯格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并随后在1993年出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且自2006年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退休到2009年任命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前,金斯伯格成为最高法院唯一的女性大法官。
金斯伯格通常被视为美国最高法院持自由派立场和较为温和的大法官之一[5][6],亦因其坚定的自由主义立场受到美国流行文化关注,她曾被一名法律系学生戏称为“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The Notorious R.B.G.)[a],后来她对此表示接受,并认为该称呼得体。[7][8]
早期生活和学业
1933年3月15日,露丝·巴德·金斯伯格(原名琼·露丝·巴德,本段以露丝代称)出生于纽约州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的玛摩利医院,是内森·巴德和西莉亚·巴德的第二个女儿,巴德一家居住于夫拉特布什附近并且信仰犹太教。父亲是来自俄罗斯敖德萨(今属乌克兰)的犹太移民;母亲则出生于纽约[b],巴德夫妇的大女儿(露丝的姐姐)玛丽莲(Marylin)在6岁时因脑膜炎去世,当时露丝仅14个月大。而玛丽莲认为露丝是“爱踢人的宝宝”(a kicky baby)而为其取了绰号“踢踢”(Kiki),其家人也以此名称之。[12]当露丝开始上学后,母亲西莉亚发现其班上也有几位名为琼安(Joan),因此西莉亚建议老师以露丝称呼女儿以免混淆。[13][14]虽然巴德一家并非虔诚的教徒,但他们仍是犹太教保守派教会东米德伍德犹太人中心的成员,露丝在该教会学习犹太信仰的信条,也借此通晓了希伯来语。[15]露丝自4岁起就参加了纽约密涅瓦附近巴尔福湖(Lake Balfour)的犹太夏令营Che-Na-Wah,她后来也在该营地担任辅导员直到18岁。[16]
母亲西莉亚在露丝的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西莉亚15岁就从高中毕业,但她因为家人选择资助弟弟上大学而无法继续完成其学业,还需前往成衣工厂打工以补贴家用[17],因此西莉亚希望女儿能接受更多的教育,所以经常带露丝前往图书馆阅读[18],并期望他成为一名高中历史教师。[19]露丝就读于詹姆斯麦迪逊高中,该校的法律课程后来为她专门设立一间审判庭。西莉亚在露丝的高中时期不断与癌症争斗,但最终在她高中毕业前夕病逝。[18][12]
露丝就读于纽约州伊萨卡的康奈尔大学,并加入了ΑΕΦ姐妹会。[20]她于1954年6月23日自康奈尔大学毕业,同时取得政治系的文学士学位,她也是毕业班中成绩最高的女学生和全美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成员。[20][21]露丝在17岁时结识了同校的马丁·金斯伯格[19],并在自康奈尔大学毕业的一个月后和其结婚,两人随后因马丁应召入伍而搬往俄克拉荷马州锡尔堡,马丁在该基地担任美国陆军预备役预备军官训练团军官[19][22][21],而21岁的露丝则在俄克拉荷马州的社会保障署办公室工作,但她在怀上第一胎后被降职。[23]1955年,露丝产下一女。[24]
1956年秋天,露丝考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是当时500名学生当中仅有的9名女学生之一。[25][26]据报导,哈佛法学院院长曾邀请包括露丝在内的所有女学生到其家中吃饭,并当面询问她们“为什么你们要在这里,抢走本属于男性的位子?”[c]。[12][27][28]而露丝在丈夫马丁于纽约市找到一份工作后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并成为首位在两大法律评论(《哈佛法律评论》和《哥伦比亚法律评论》)担任编辑的女性。1959年,露丝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毕业,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8][29]
早期职业生涯
露丝·金斯伯格甫踏入职场时在求职方面遭遇困难。[30][31][32]1960年,尽管受到当时的哈佛法学院教授阿尔伯特·萨克斯(后来升任院长)强力推荐,最高法院大法官费利克斯·弗兰克福特仍然因性别因素拒绝了金斯伯格的法官助理职位。[33][34][d]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杰拉尔德·冈瑟也曾将金斯伯格推荐给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埃德蒙·路易斯·帕米利担任助理,并表示如果不给予金斯伯格机会,将绝不推荐另一位哥伦比亚学生。杰拉尔德·冈瑟保证如果金斯伯格无法胜任该职务,将会向该法官提供其他人选[24][35],金斯伯格最终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担任了2年的法官助理。[36][18]
1961到1963年,金斯伯格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国际程序法计划担任研究助理(后晋升副主任),她还学习了瑞典语,并与安德斯·布鲁泽留乌斯(Anders Bruzelius)合著《瑞典民事诉讼程序》(Civil Procedure in Sweden)[37][38],同时前往瑞典隆德大学为撰写书籍进行大量研究[39],其在瑞典的生活也影响以及启发她对性别平等的看法。瑞典所有法律专业的学生中约有20-25%的女性,金斯伯格在研究过程中观察到一位法官已怀有8个月的身孕却仍在工作。[19]
金斯伯格于1963年在罗格斯法学院接下第一份教职[40],但她的工资被告知将会比男性同事低,原因是其丈夫马丁·金斯伯格拥有一份高薪的工作[32],而金斯伯格也是当时美国不到20名的女性法学教授之一。[40]她担任法学教授直到1972年,主要教授民事诉讼领域,并于1969年获得该校的终身教职。[41][42]
1970年,金斯伯格参与创办《女权法律报道》,该报为美国第一本专注于女性权益的法律杂志。[43]1972到1980年,她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任教,后成为该校首位获终身职的女性教授,她合著了一本关于性别歧视的法学院判例书。[42]同时于1977至1978年间,金斯伯格也在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等研究中心担任研究员。[44]
1972年,金斯伯格合作创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女权计划,并在1973年成为该计划的总法律顾问。[21]截至1974年,女权计划及联盟的相关项目已参与了300多起性别歧视案件,而作为女权计划的首席诉讼律师,金斯伯格在1973至1976年间于最高法院为6起性别歧视案件进行辩护,并且赢得5场胜利。[33]金斯伯格并未要求法院立即消除所有性别歧视,而是要求其针对具体的歧视性法规制定目标方针,并在每个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努力。金斯伯格在辩护前会谨慎选择原告,有时亦会挑选男性起诉人,以证明性别歧视对男女两性均有害处[33][42],而她所针对的法律性质包括表面对女性有利,但实际上强化了女性需依赖男性的观念。[33]金斯伯格的主张也延伸至用词方面,她在其秘书提出“性”(sex)一词会影响法官的专注点后,提倡使用“性别”(gender)而非“性”。[42]金斯伯格提倡的作法和运动终结了多个在法律上的性别歧视,也因其熟练的口头辩护而获得极高的声誉。[45]
她作为律师辩护的最后一个案件是1978年的杜伦诉密苏里案(Duren v. Missouri)439 U.S. 357 (1979),该案挑战在该州女性志愿进行陪审义务的法律和惯例。在金斯伯格的口头陈述结束后,当时的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问金斯伯格“你们不会满足于把苏珊·安东尼印到新的美元上,然后呢?”[46]金斯伯格说,她认为该回应“我们不会满足于象征”但选择不回答这个问题。[46]
司法职业生涯
1980年4月14日总统吉米·卡特任命金斯伯格为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以接替刚去世的哈罗德·利文撒尔的职位。后来她在进入最高法院前在这个职位工作了13年。
1993年6月14日总统比尔·克林顿提名她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填补因拜伦·怀特退休所空出的席位。金斯伯格是由当时的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推荐给克林顿的。[29]
金斯伯格以一种谨慎的态度来裁判最高法院的案件。她曾促使法院允许与民选部门(以总统与国会为代表)对话,而有些人则认为这样做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法院政治化。
虽然金斯伯格一贯支持堕胎权,也加入了内布拉斯加州关于推翻部分出生堕胎法的斯坦伯格诉卡哈特案(Stenberg v. Carhart)530 U.S. 914 (2000)的法庭意见,但在罗诉韦德案410 U.S. 113 (1973)最高法院判决40周年后,她批评这个判决终止了对于放宽堕胎法的新兴民主运动,而这项运动可能为支持堕胎权建立更持久的共识。[50]
在2009年的《纽约时报》对她的采访中她探讨了关于堕胎权和性别平等的观点,她说有关堕胎的根本是政府无权替一个女人做这样的选择。[51]
金斯伯格也是一个使用外国法律和规范来形成美国法律审判意见的倡导者,[52]而相比之下她的同事首席大法官约翰·格洛佛·罗伯茨,安东宁·斯卡利亞,克拉伦斯·托马斯和塞缪尔·阿利托则持有诠释学的观点。尽管他们有着根本的分歧,但是金斯伯格仍然认为斯卡利亞是她在最高法院最亲密的同事。两位法官经常用餐,并一起看歌剧。[53]
- 美国诉弗吉尼亚案(United States v. Virginia) 518 U.S. 515 (1996) 法庭意见 弗吉尼亚军事学院只招收男性学生的政策违反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 美国诉奥黑根案(United States v. O'Hagan) 521 U.S. 642 (1997) 法庭意见
- 奥姆斯特德诉L.C.案(Olmstead v. L.C.) 527 U.S. 581 (1999) 法庭意见
- 地球之友公司诉莱德劳环境服务公司案(Friends of the Earth, Inc. v. Laidlaw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c.) 528 U.S. 167 (2000) 法庭意见
- 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 531 U.S. 98 (2000) 异议
- 埃尔德雷德诉阿什克罗夫特案(Eldred v. Ashcroft) 537 U.S. 186 (2003) 法庭意见
- 埃克森美孚公司诉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案(Exxon Mobil Corp. v. Saudi Basic Industries Corp.) 544 U.S. 280 (2005) 法庭意见
- 莱德贝特诉固特异轮胎橡胶公司案(Ledbetter v. Goodyear Tire & Rubber Co.) 550 U.S. 618 (2007) 异议
- 冈萨雷斯诉卡哈特案(Gonzales v. Carhart) 550 U.S. 124 (2007) 异议
- 里奇诉德斯蒂法诺案(Ricci v. DeStefano) 129 S. Ct. 2658 (2009) 异议
- 伯韦尔诉霍比罗比案(Burwell v. Hobby Lobby) 573 U.S. ___ (2014) 异议
在1997年1月20日克林顿第二次总统就职典礼期间金斯伯格应副总统阿尔·戈尔的邀请在他的就职宣誓典礼上担任主持人。
2012年1月,金斯伯格赴埃及四天来参加和法官,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学生和法律专家的讨论。她此行的目的之一是要“倾听和学习”为埃及开始其宪法民主过渡。她还回答了关于美国司法系统和美国宪法的问题。金斯伯格在开罗大学告诉学生们她受埃及革命“鼓舞”。[54][55]
在接受Alhayat电视采访时,她说新宪法的第一个要求应该是要“像我们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维护基本的人权”。当被问及埃及新宪法是否该效法其他国家,她说,埃及应该要“得益于自二战结束后的所有宪法”,并称:“如果我是在2012年起草宪法那我不会看美国宪法。我可能会看看南非的宪法。这是让政府有一项基本工具--有个独立的司法机关来拥抱基本人权。这真的是,我认为,这个伟大的作品做到了,比美国宪法更现代。”她说美国很幸运地拥有了“非常聪明”的人撰写了一部宪法,但指出,在18世纪80年代没有女性能够参与这一进程,而且奴隶制仍然存在于美国。[56]
2013年8月31日,在华盛顿约翰·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为担任该中心总裁的多年好友凯瑟,与他的经济学家伴侣罗伯茨证婚,成为第一位主持同性婚姻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57]
个人生活
从康奈尔大学毕业后几天,露丝和后来的国际著名税务律师马丁·金斯伯格结婚,他们从纽约搬到了华盛顿后,露丝担任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马丁也成为了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的法学教授。他们的女儿简·金斯伯格(生于1955年)是哥伦比亚法学院教授。他们的儿子詹姆斯·斯蒂芬·金斯伯格(生于1965年),是总部设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古典音乐唱片公司Cedille的创始人和总裁。
他们的女儿出生后,她的丈夫被诊断出患有睾丸癌。在此期间,金斯伯格要上课和做笔记,并照顾他们的女儿和她生病的丈夫,同时还要在《哈佛法律评论》做编辑。2010年6月23日他们庆祝了他们的56周年结婚纪念日。2010年6月27日马丁·金斯伯格死于癌症转移的并发症。[58]
有些最高法院的法官和其他知名人士在每年秋天到华盛顿特区的圣玛窦主教座堂参加红弥撒。金斯伯格解释她不再参加的理由:“我去了一年,就再也不会去了,因为这样讲道是悍然反堕胎,”金斯伯格说。[59]
1999年金斯伯格被确诊得了大肠癌,并经历多次化疗和放射线疗法。在这个过程中,她没有错过庭审的日子。[60]2009年2月5日,她再次接受了胰腺癌相关的手术。[61]金斯伯格的肿瘤被发现在早期阶段。[61]她从纽约市医院出院四天后又开始进行口头辩论。
2009年9月24日,金斯伯格因缺铁而头晕在华盛顿住院,次日出院。[62]
2014年11月26日,她接受了心脏手术,在右冠状动脉中植入了支架。[63][64]
2018年11月8日,金斯伯格在最高法院的办公室内摔伤而送医治疗,经诊断发现有三根肋骨骨折[65],隔日已出院返家休养[66][67]。
2020年9月18日,金斯伯格因胰腺癌并发症在华盛顿家中去世,享寿87岁[68][69],择日葬于阿灵顿国家公墓[70]。
退休计划
2010年同为大法官的约翰·保罗·史蒂文斯退休后,金斯伯格以77岁的年纪成为最高法院最年老的大法官。[71]尽管曾有传言她将因年老健康欠佳以及丈夫去世而退休,[72][73]而且多次有人建议她在民主党掌控白宫和参议院的时候退休,以便让奥巴马总统提名一个自由派的继任者,但她否认了她打算退休的传言。她表示希望效仿在这个职位效力了近23年于82岁退休的大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这代表她至少要到2016年4月才会考量退休。[71][74]她还表示,她有一个新的“榜样”,要效仿甫退休的史蒂文斯任职近35年于90岁退休。[74]
有人相信在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之前,金斯伯格在等希拉里·克林顿击败唐纳德·特朗普之后再退休,因为克林顿很可能会提名一个比奥巴马提名还要更靠近自由派的继任法官。[75]然而在特朗普当选为美国总统以及共和党掌控参议院之后,她只能期待民主党在2020年大选卷土重来,然而金斯伯格在大选前夕的2020年9月在任上去世,终年87岁。[11]时任总统特朗普在金斯伯格去世后提名了保守立场的埃米·科尼·巴雷特出任大法官,该提名在2020年10月由共和党掌控的参议院获得通过。
评价
2009年《福布斯》将金斯伯格列入世界百名权威女性。[76]
2009年,金斯伯格被威拉米特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学位。[77]2010年,她被普林斯顿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学位。[78]2011年,她被哈佛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学位。[79]
流行文化
有多部影视作品与金斯伯格有关:
- 《法律女王》(On the Basis of Sex):2018年美国电影,讲述金斯伯格年轻时担任律师的故事。
- 《露丝·巴德·金斯伯格》(RBG):2018年美国纪录片,讲述金斯伯格生平。
- Live to Lead "Ruth Bader Ginsburg" : 2022 Netflix Documentary Series, episode 1,讲述她的生平和信念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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