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约翰·格洛弗·罗伯茨(英语:John Glover Roberts, Jr.,1955年1月27日)是美国律师法学家法官。他目前是第17任美国首席大法官[3]加入最高法院前,他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庭法官。罗伯茨曾在多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撰写多数意见,包括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诉塞贝利乌斯案、金诉伯维尔案和商务部诉纽约案。他被认为具有保守的司法理念,但亦有表现出与最高法院自由派集团合作的意愿,自2018年安东尼·肯尼迪退休后,他被认为是法院的关键摇摆票。[4][5]

Quick Facts 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第17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
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美国 第17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现任
就任日期
2005年9月29日
提名乔治·沃克·布什
前任威廉·伦奎斯特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
任期
2003年6月2日2005年9月29日
提名乔治·沃克·布什
前任詹姆斯·巴克利英语James L. Buckley
继任帕特里夏·米利特英语Patricia Millett
美国首席副副总检察长
任期
1989年10月24日1993年1月
总统乔治·沃克·布什
前任唐纳德·B·艾尔英语Donald B. Ayer
继任保罗·本德英语Paul Bender (jurist)
白宫法律顾问英语White House Counsel
任期
1982年11月28日1986年4月11日
总统罗纳德·里根
前任J·麦克·卢蒂格英语J. Michael Luttig[1]
继任Robert M. Kruger[2]
个人资料
出生小约翰·格洛弗·罗伯茨
John Glover Roberts Jr.

(1955-01-27) 1955年1月27日69岁)
 美国纽约州布法罗
国籍 美国
配偶Jane Sullivan1996年结婚)
学历哈佛大学J.D.B.A.
宗教信仰罗马天主教
签名
Close

罗伯茨在印第安纳州西北部长大,在天主教学校接受教育。他在哈佛大学学习历史,然后进入哈佛法学院,担任《哈佛法律评论》的总编辑。在里根政府期间,他曾担任巡回法官亨利·弗利德和当时的协理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法律助理,之后在总检察长办公室任职。他随后在里根政府和乔治·H·W·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和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任职,然后从事私人法律实践14年。在此期间,他为最高法院审理的39个案件进行了辩论。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合众国诉微软案一案中代表19个州。[6]

生平

罗伯茨出生于美国纽约州布法罗,在四年级时全家搬到印第安纳州的长滩,在该州生活至中学毕业。1976年罗伯茨于哈佛大学取得文学士后,继续在哈佛法学院就读,其间曾任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1979年罗伯茨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罗伯茨作为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亨利·弗兰德里助理工作了一年。1980年至1981年他成为最高法院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助理,之后又在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麾下的司法部任职,并成为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总统的白宫法律顾问。其后的14年间,罗伯茨成为私人执业律师,曾39次在美国最高法院上出庭辩论。[7]2005年7月19日,美国总统布什提名他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替代即将辞职的温和保守派法官桑德拉·黛·奥康瑙。2005年9月5日,布什总统撤回了罗伯茨原来的提名,重提名罗伯茨为美国首席大法官,接替9月3日去世的威廉·伦奎斯特。他被认为秉持保守的司法理念,提倡司法最低限度主义英语Judicial minimalism

参见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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