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郡 (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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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汉桓帝时置,治所在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东旧城),属冀州刺史部。[1]
晋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马珪为高阳王,改高阳郡为高阳国,治所在博陆县(今蠡县南),领博陆、高阳、北新城、蠡吾四县[1]。永嘉之乱后,国除为高阳郡。
十六国时期,高阳郡先后为后赵(314年-350年)、前燕(350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后燕(384年-396年)所有。[2]
北魏道武帝皇始二年(397年),分冀州置安州,高阳郡改属安州。天兴三年(400年),改安州为定州。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冀州置瀛州,高阳郡改属瀛州。高阳郡领九县:高阳、博野、蠡吾、易、扶舆、新城、乐乡、永宁、清苑[3]。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雄县、任丘、高阳、蠡县、清苑、保定、安新等市县及满城、徐水、容城等县的大部分地。
北齐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扶舆、新城、清苑、乐乡四县并入永宁县,蠡吾县并入博野县,易县并入河间郡鄚县。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废高阳郡,高阳、博野、永宁三县直属瀛州。[4]
人口
行政长官
- 薛裒,河东汾阴人。[16]
国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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