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英语:Buildings Department,BD)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辖下的部门,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法例,改善香港楼宇建造和维修的质素,包括监管建筑环境(地盘)安全,以及以执法行动对付新建筑物的违例行为、危险楼宇及危险斜坡、排水渠的损毁和招牌安全等。屋宇署亦接受市民通过“1823政府热线”举报,并与警方的指挥及控制中心保持紧密联系,以提供24小时紧急服务,不分昼夜当值处理与私人楼宇安全有关的紧急事故。另外,根据香港建筑物条例的第2条第1款,屋宇署署长将会同时兼任建筑事务监督一职。现任屋宇署署长兼建筑事务监督为余宝美。
历史
现时的《建筑物条例》主体于1955年制定,当中作过多次修订,建筑物条例执行处(Buildings Ordinance Office)是当中的执行单位。在1982年之前,建筑物条例执行处隶属于工务司署(Public Works Department)。在1982年,工务司署进行改组,成为布政司署辖下地政工务科,负执行工作的办事处则升格为部门,建筑物条例执行处则归入建筑拓展署(Building Development Department)。1986年4月,建筑物条例执行处与地政署合并成为屋宇地政署(Buildings and Lands Department)。1993年8月1日,屋宇地政署重新分拆为地政总署以及屋宇署。屋宇署原隶属房屋及规划地政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新成立的发展局。
历任首长
合作伙伴
屋宇署的合作伙伴包括:
争议事件
2020年11月,有线新闻有意跟进该月发生造成 8 死的油麻地大火,去屋宇署楼宇资料中心,以新闻采访为由查阅属公共记录的涉事大厦图则,但被屋宇署拒绝。当时职员说要这个不是一般的申请用途,要上司批。一星期后屋宇署回复未能处理,因为要考虑记者获得图则后用来做什么,署方想知道背后原因。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批评,唐楼建筑问题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记者查阅图则作的新闻用途很清楚,要考虑新闻内容才考虑批不批,完全是干预新闻。而根据屋宇署文件,按建筑物条例呈交的是公共记录,如果版权拥有人没有特别提出反对,公众缴付规定费用后就可以查阅图则。[1]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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