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于香港开埠初期,香港地域已有相当的行政分区。1963年香港政府将港九市区划为四十多个法定分区,成为香港市区日后的基本分区;1980年代香港政府亦为新界制定清晰的法定分区界线。而立法局、两个市政局及十八区区议会在不同时代则有各自的选区,划分方法各有不同;香港政府各部门亦会依据各自订立的内部分区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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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规划政策包括三层,第一层全港整体规划,继而市区城区规划及第三层分区规划大纲[1]。在2000年解散市政局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只下放少量监察权力和责任给区议会。
分区变化
1840年代香港岛纳入英国统治,首个建成的城镇为维多利亚城,然而维多利亚城没有划分更细的区域,亦没有订定分区和边界,大概范围为东起湾仔、西至上环、南至半山、北临维多利亚港,面积约1000平方英亩(4平方公里)。[2]
1844年第二任香港总督戴维斯试图推行征收人头税的《人口登记法例》失败,令港府无法进行人口普查和户口登记工作。同时维多利亚城人口急速增长,暴露港府只着重于贸易建设而忽视民生基建的弱点。港府因此只好将维多利亚城划分为不同区域,配合当时实行的里甲制,由甲长向政府提供家户的人口和职业,及以类似人头税的户口税掌握人口概况。[2]
1857年港府为统计人口及其分布,将香港岛划分为维多利亚城、筲箕湾、西湾、石澳、大潭笃、赤柱、香江、鸭巴甸及薄扶林九区,当中维多利亚城再细分为七约,七约内有四环的称呼(即四环九约),当时人口聚集于太平山区及中环一带。1858年维多利亚城向东西扩张至石塘咀及扫杆埔,并新增石塘咀约。1860年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纳入英国管治,交由军部管理,而未有为九龙分区。[2]1888年,新增坚尼地城约。1930年代太平山约消失,而宝灵顿约亦改称“鹅颈”。[2]
1898年新界纳入英属香港版图。根据1900年2月时任辅政司骆克向总督提交的报告显示,当时新界划分为8个约(Districts)及48个乡(Sub-districts)。[3]1906年新界理民府成立,分为北约及南约两区管辖新界。[4]其中北约理民府管理大埔(包括沙田)、上粉沙打(上水、粉岭、沙头角和打鼓岭,即北区前身)、西贡、元朗和青山(即屯门前身)等地;而南约理民府则管理新九龙、荃湾(包括葵涌、青衣和马湾)和离岛部分。
新九龙于1900年成立,区域界线为界限街以北及九龙群山海拔高度为500呎(152.4米)以南的地区。同年政府在新界报告中指出,新九龙与九龙相连,人口、贸易交流繁忙,故不属于新界管辖,亦不受新界《本土社群条例》规限,以港九市区同样方式管理。1937年香港政府制作法定地图,明确列出新九龙的界线。[5]相对于1900年列明的新九龙北边界线大致按照九龙群山的山脊线划定,并包括象山及飞鹅山在内,1937年法定地图的则按照九龙群山的二百米线划定,港府直至1960年代仍然混合使用两种边界。[5]
1941年底日军攻占香港后,日本建立香港占领地政府,其行政区划由占领地政府民治部于1942年4月建立,并且将香港岛分成12区,九龙连同新九龙分成6区,每区设立一个区役所管理该区事务,被视为日后发展分区管治的基础。1943年7月6日,大屿山、长洲、坪洲等偏远岛屿,由新界改划至香港岛。同月20日,荃湾区及西贡区由新界改由九龙管辖,同时亦将九龙区份增加至10区,并将1942年未分区的新界分成7区管辖。[6]香港重光后,香港的行政区域恢复至战前的安排。
在1945年至1982年间,新界继续维持理民府制度,而港九市区则自1963年起实施分区制。新界方面,香港重光后初期基于人手不足,南约及北约理民府合并为单一理民府,至1948年才重新分为大埔、元朗及南约理民府。1958年10月,因应荃湾卫星城市发展,荃湾理民府从南约理民府分离。[7]1960年因应于西贡半岛白沙湾计划开发水库,南约理民府取消,改为西贡及离岛两个理民府。[8]1963年开发水库计划搁置,上述两理民府再度合并,复设南约理民府。[9]1969年因应万宜水库发展计划,南约理民府再度分拆为西贡理民府及离岛理民府。[10]1974年4月1日,为配合沙田及屯门新市镇成立,沙田理民府自大埔理民府分离,而屯门理民府自元朗理民府分离。[11]1979年10月1日,北区理民府自大埔理民府分离;管辖范围为上水、粉岭、沙头角及打鼓岭。[12]
港九市区方面,1963年起设立分区制度。九龙半岛设立22个区,以及3个处于开发中或处于乡郊状态的地区;香港岛设14个区,然则该等区域仅限于港岛北岸市区,南部地区及郊野地区并没有设立区域。1968年随着市区设立类近理民府的民政处制度,港九市区设立10个区,1963年分区中未有涵盖的南港岛地域亦分别由西区及东区所管辖。[13]1975年9月29日,港岛作出行政区划改编,中区及西区合并成中西区,同时设立南区民政处,将南区从西区及东区中分出。[14]
1982年随着落实地区行政计划,首届区议会选举举行,行政区划根据区议会分区所划定,港九市区的民政处及新界的理民府于同年10月1日废除,统一称为“政务处”[15]。分区主要为方便政府部门协调及管理地区层面的服务及设施,并鼓励香港市民参与地区事务。政府派驻各地区的民政事务专员直接监督地方行政运作、统筹及落实地区计划,并同时负责联络、协调及调停。香港区议会只属咨询机构,没有行政权。
1985年从荃湾区分拆葵涌及青衣区,形成十九区。[16]1988年葵涌及青衣区改名为葵青区;油麻地区改名为油尖区。[17][18]1994年,油尖区及旺角区合并为油尖旺区。[18]
时期 | 香港岛 | 九龙 | 新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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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1857年 | 无 | 未划入英治 | 未划入英治 | |
1857年-1858年 | 7个约(维多利亚城) (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黄泥涌、扫杆埔) |
9个区 (维多利亚城、筲箕湾、西湾、石澳、大潭笃、赤柱、香港、鸭巴甸、薄扶林)[注 1] | ||
1858年-1860年 | 8个约(维多利亚城) (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黄泥涌、扫杆埔) | |||
1860年-1866年 | 无 | |||
1866年-1888年 | 9个约(维多利亚城) (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湾仔、宝灵顿、扫杆埔) | |||
1888年-1899年 | 10个约(维多利亚城) (坚尼地城、石塘咀、西营盘、上环、太平山、中环、下环、湾仔、宝灵顿、扫杆埔) | |||
1899年-1907年 | 8个约 (九龙、沙头角、元朗、双鱼、六约、东海、东岛、西岛) | |||
1907年-1928年 | 2个区 (北约、南约) | |||
1928年-1930年 | 无 | |||
1930年-1942年 | 9个约(维多利亚城) (坚尼地城、石塘咀、西营盘、上环、中环、下环、湾仔、鹅颈、扫杆埔) |
2个区 (北约、南约) | ||
1942年-1943年 | 12个区 (中区、西区、水城、藏前、山王、东区、春日、青叶、铜锣湾、筲箕湾、元港、赤柱) |
6个区 (九龙城、深水埗、旺角、油麻地、尖沙咀、红磡) |
无 | |
1943年-1945年 | 10个区 (鹿岛、元区、青山、大角、香取、凑区、山下、荃湾、启德、西贡) |
6个区 (沙田、大埔、上水、新田、沙头角、元朗) | ||
1945年-1948年 | 无 | 无 | 无 | |
1948年-1958年 | 3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 | |||
1958年-1960年 | 4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荃湾) | |||
1960年-1963年 | 5个区 (大埔、元朗、西贡、离岛、荃湾) | |||
1963年-1968年 | 15个区 (薄扶林、摩星岭、坚尼地城、西区、半山、山顶、西营盘、中区、湾仔、跑马地、铜锣湾、北角、鲗鱼涌、筲箕湾、柴湾) |
22个区 (荔枝角、长沙湾、苏屋、深水埗、石硖尾、旺角、油麻地、京士柏、尖沙咀、红磡、何文田、马头围、九龙塘、九龙城、香港机场(启德)、新蒲岗、黄大仙、佐敦谷、牛头角、观塘、油塘、鲤鱼门) 3个地区 (钻石山、牛池湾、龙翔道) |
4个区 (大埔、元朗、南约、荃湾) | |
1968年-1969年 | 4个区 (西区、中区、湾仔、东区) |
6个区 (深水埗、旺角、油麻地、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 ||
1969年-1974年 | 5个区 (大埔、元朗、西贡、离岛、荃湾) | |||
1974年-1975年 | 7个区 (沙田、大埔、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 | |||
1975年-1979年 | 4个区 (中西区、湾仔、东区、南区) | |||
1979年-1985年 | 8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 | |||
1985年-1988年 | 9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葵涌及青衣) | |||
1988年-1994年 | 6个区 (深水埗、旺角、油尖、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
9个区 (沙田、大埔、北区、元朗、屯门、西贡、离岛、荃湾、葵青) | ||
1994年至今 | 5个区 (深水埗、油尖旺、九龙城、黄大仙、观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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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年至19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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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至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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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至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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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至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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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至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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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至19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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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至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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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至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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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至1981年
管治架构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政事务处 | |||||||||||||||||||||||||||||||||||||||||||||||
民政事务专员 | |||||||||||||||||||||||||||||||||||||||||||||||
首长级薪级第2点 | |||||||||||||||||||||||||||||||||||||||||||||||
助理民政事务专员 | |||||||||||||||||||||||||||||||||||||||||||||||
政务主任/高级政务主任 | |||||||||||||||||||||||||||||||||||||||||||||||
地区管理委员会 | 区议会 | 地区委员会 | 关爱队 | ||||||||||||||||||||||||||||||||||||||||||||
主席 | 主席 | 主席 | 总指挥 | ||||||||||||||||||||||||||||||||||||||||||||
民政专员兼任 | 民政专员兼任 | 委员互选产生 | 民政专员兼任 | ||||||||||||||||||||||||||||||||||||||||||||
现时分区
法定区份(或称法定分区)于1963年开始编成。日常应用的地址都是以法定分区来制定,如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法定地址是铜锣湾兴发街1号,而非按18区划分和选区划分写成“东区维园选区兴发街1号”;政府部门执法亦会参考区议会分区,或自订分区办法。
法定区份与18区及选区有别,且边界有时并不重合。例如九龙城区议会服务行政分区的九龙城区,法定区份何文田则用作邮寄地址,而九龙城区议会内亦有一个名为何文田的选区,包括法定区份何文田部分范围;又例如2016年前法定区份铜锣湾就是分别由东区和湾仔区管治,西面属于湾仔区,东面则属于东区。[注 2][19]
虽然立法会、区议会分区与法定分区有别,但亦是基于法定分区而编成,因为先设定以人口聚居地而来的法定分区,后有选举所用的选区。如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的选区港岛中区,便是由现在区议会湾仔区及东区西面的结合而成。(1997年前香港立法局各个选区与区议会分界有所不同,参考香港地方选区条目及其备注。)
一些按港铁站名而成的通俗分区名称,如天后、炮台山、彩虹、太子、佐敦等,没有经过立法而成,只维持口头上的称呼,不能在正式文件上使用。惟近年政府亦开始+在官方新闻公报中使用通俗分区名称,例如警方在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若有示威者在上述地区附近聚集(包括天后、太子等)会在新闻公报中直接使用上述通俗分区名称;而2021年1月特区政府在油麻地2019冠状病毒疫情较严重设立特定围封区域,由于该特定区域较近佐敦站,亦直接在新闻公报中直接称呼为“佐敦”。
以下是1963年市区及80年代新界的法定分区,法定分区或因应地区发展而变动,但亦会印在香港年报内的地图上。[20]60年代香港市区便有了法定分区,但新界到80年代才确定法定分区。
1963年,港英政府当时把维多利亚城和九龙分成40多个区(District)。
维城西起:摩星岭(Mount Davis)、坚尼地城(Kennedy Town)、薄扶林(Pok Fu Lam)、西区(Western District)、半山区(Mid Levels)、山顶(Peak)、西营盘(Sai Ying Pun)、中环(Central)、湾仔(Wan Chai)、跑马地(Happy Valley)、铜锣湾(Causeway Bay)、北角(North Point)、鲗鱼涌(Quarry Bay)、筲箕湾(Shau Kei Wan)及柴湾(Chai Wan)。
而九龙西起,有昂船洲(Stonecutters Island)、荔枝角(Lai Chi Kok)、长沙湾(Cheung Sha Wan)、北长沙湾(North Cheung Sha Wan)、深水埗(Sham Shui Po)、旺角(Mong Kok)、石硖尾(Shek Kip Mei)、油麻地(Yau Ma Tei)、尖沙咀(Tsim Sha Tsui)、京士柏(King's Park)、何文田(Ho Man Tin)、九龙塘(Kowloon Tong)、红磡(Hung Hom)、马头角(Ma Tau Kok)、黄大仙(Wong Tai Sin)、九龙城(Kowloon City)、香港机场(启德)(Hong Kong Airport (Kai Tak))、新蒲岗(San Po Kong)、佐敦谷(Jordan Valley)、牛头角(Ngau Tau Kok)、观塘(Kwun Tong)、油塘(Yau Tong)、以及鲤鱼门(Lei Yue Mun)。
九龙东北钻石山(Diamond Hill (Area))和牛池湾(Ngau Chi Wan (Area))亦为区,但因为这些地方仍是半乡郊地方,所以归作地方(Area)。钻石山与黄大仙以沙田坳道为界;而牛池湾西界则为五百呎等高线;另外黄大仙、九龙塘、石硖尾三区以北划做龙翔道地方(Lung Cheung Road Area)。当时九龙湾尚在进行填海工程,因此未成一区。油塘和鲤鱼门一直延伸到将军澳西岸。[20]
新界方面,自战后至1980年代初,便根据当时理民府发展而成的分区——荃湾(Tsuen Wan)、沙田(Sha Tin)、大埔(Tai Po)、元朗(Yuen Long)、屯门(Tuen Mun)、西贡(Sai Kung)以及由上水(Sheung Shui)、粉岭(Fanling)、沙头角(Sha Tau Kok)和打鼓岭(Ta Kwu Ling)(上粉沙打)组成的北区作划分,新界区议会亦以此为蓝本。
区议会成立以后,地方事务基本上是细分到各个选区,然而综合事务仍由18区分区管理,例如讨论每年巴士发展计划便由区议会以整个行政区为本讨论而不是以个别选区讨论,而政府施政亦不一定是以十八区为基础,好像民政事务署,例如2016年前位于东区的铜锣湾社区中心服务对象也是全铜锣湾及少量周边地方。同样道理,2016年前位于东区的铜锣湾消防局服务对象也是全铜锣湾。[注 2][19]
18区的分区主要是各选区及总区处理下放的资源,而东区之名不是在法定区份的地址上,法定区份的地址要香港政府批准才会落实。香港法定分区是香港有区议会之前或更早时间的分区,而区议会及18区只是处理政府下放的资源,一些政府及全港性的政策,仍旧会参照法定分区来执行.
政府传统上亦按照香港三大区域划分工作分区,二十世纪中后期开始因香港人口增加再细分为九龙东、九龙西等等,个别部门如香港警队亦有划分区域以便警治。香港政府各部门以法定分区及其他分区为基础来制定各自的行政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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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与区议会十八区名称相同者范围未必相同。
- 香港规划分区
地区行政计划开始,政府部门没有以特定分区为文件分类,主要以区议会秘书处把文件先分类,再依法定分区(1963年开始的城市或乡村分区)来区别,就全港层面,则以香港、九龙、新界,再依法定分区来划分。
以下便是其中一些例子:
香港立法机关的选举分区自实施选举以来屡有更改;现时地方选区分为香港岛东、香港岛西、九龙西、九龙中、九龙东、新界西北、新界北、新界东北、新界西南和新界东南10区。
在香港主权移交前选区尚未合并之时,和区议会分区界线有所不同,如港岛中选区,包括整个湾仔区及部分东区范围,各选区人口不等,登记选民人数亦大约在10万-14万之间,详情可参看199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
香港区议会现时分为十八个地方行政区,原意纯粹方便选举和行政之用,并不设立区政府等政权组织[注 3],无独立立法权[注 4]、司法权,政府部门亦未必完全按照这些区域划分工作区域。
区域 | 名称 | 2021年人口[23] | 面积 (km²) |
密度 (p/km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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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岛 | 中西区 | 235,953 | 12.55 | 18,808 | ||
湾仔区 | 166,695 | 10.64 | 15,791 | |||
东区 | 529,603 | 18.13 | 29,440 | |||
南区 | 263,278 | 39.40 | 6,779 | |||
小计 | 1,195,529 | 16.1% | 80.72 | 7.30% | 14,957 | |
九龙 | 油尖旺区 | 310,647 | 6.99 | 44,458 | ||
深水埗区 | 431,090 | 9.36 | 46,067 | |||
九龙城区 | 410,634 | 10.02 | 40,994 | |||
黄大仙区 | 406,802 | 9.30 | 43,730 | |||
观塘区 | 673,166 | 11.27 | 59,704 | |||
小计 | 2,232,339 | 30.1% | 46.94 | 4.24% | 47,557 | |
新界 | 葵青区 | 495,798 | 23.34 | 21,246 | ||
荃湾区 | 320,094 | 62.62 | 5,168 | |||
元朗区 | 668,080 | 138.56 | 4,825 | |||
屯门区 | 506,879 | 84.76 | 5,908 | |||
北区 | 309,631 | 136.53 | 2,269 | |||
大埔区 | 316,470 | 148.18 | 2,325 | |||
沙田区 | 692,806 | 69.27 | 10,082 | |||
西贡区 | 489,037 | 136.38 | 3,771 | |||
离岛区 | 185,282 | 178.21 | 1,021 | |||
小计 | 3,984,077 | 53.7% | 978.76 | 88.46% | 4,137 | |
总计 | 7,411,945 | 100% | 1,106.42 | 100% | 6,801 |
民政主任分区在区议会成立前是政府与市民接触的分区方法,和现在区议会的功用类似,而区议会分区不少亦源自民政主任分区。
1947年,新界北约理民府拆分为元朗理民府及大埔理民府,前者管辖元朗和青山,大埔、沙田、上粉沙打和西贡则由大埔理民府管辖。1950年代中期,新界首个新市镇荃湾开始发展,因此荃湾理民府于1957年从南约理民府分拆出来。1970年代,沙田及屯门新市镇开始花大钱,因此在1974年,沙田理民府从大埔理民府分拆,以及屯门理民府从元朗理民府分拆。
1968年5月,时任香港总督戴麟趾推行“民政主任计划”,将香港及九龙(包括新九龙)划成10区,每区设立民政处及民政主任。其中香港岛被分为西区、中区、湾仔及东区四区,九龙则分为旺角、油麻地、九龙城、观塘、黄大仙和深水埗六区。新界则不属于该计划的范围,继续原有理民府制度。
1970年代末,香港岛的四区曾进行重整,把原属东区的香港岛东南及原属西区的香港岛西南,划出一个新的区域南区,而剩下来的西区则与中区合并成中西区。[注 5]
1982年地方行政计划完全实施,设立香港区议会,整个香港划分为18个区域。分区大致与现时相近,当时葵青区仍然是荃湾区的一部分,而现时的油尖旺区则划为旺角区和油麻地区两个区,当时旺角区是最小的分区。
1980年代,大量的人口迁入荃湾新市镇,荃湾区的人口开始出现饱和,已经超出了一个区议会的承受能力[注 6],需要两个区议会来应付荃湾新市镇的庞大人口。故此,港府于1985年4月1日,将葵青区从荃湾区分拆出来,成为第十九区,初名为“葵涌及青衣区”,1988年4月1日改称“葵青区”。1989年油麻地区更名为油尖区。
随着人口逐步由港九市区迁移到新界新市镇,属港九市区内的油尖区和旺角区的人口也逐步减少,为资源能更有效地运用,该两区于1994年合并成为油尖旺区,十九区又变回十八区。
民政事务专员是各区民政事务处主管,是特区政府在地区的代表,由首长级薪级第2点的公务员担任,负责统筹各政府部门在地区的工作并担任该区的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香港十八区的人口密度,以观塘区最高,每平方公里有59,704居民。而深水埗区的人口密度在1997年之前是最高的,但由于西九龙大量填海,增加深水埗区的面积,使人口比例大大降低。虽然新界北的北区和元朗区皆有广袤的平原,但由于大部分土地保留作乡郊用途和原居民的村地,故市中心一带虽然人口稠密,但全区整体人口密度仍然偏低。人口密度最低的是离岛区,每平方公里约1,021人。
区议会各区界线在近三十年没有大型变动,各分区人口不均情况严重,人口最多的为沙田区,2021年人口为69.2万,人口最少的为湾仔区,2021年人口为16.7万。当中港岛东区因为太古城及柴湾(包括杏花邨及小西湾)的住宅项目,在近40年的发展下,于1990年代为全港最多人居住的地区,2021年人口接近53万;而湾仔区因为地区老化及居民搬离该区,人口由2016年的18.0万进一步减少,至2019年时只有17.8万,取代离岛区成为全港人口最少的区份;2021年更跌至16.7万。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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