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辉James Tinker Wakefield,1915年8月26日—2011年7月18日),英国殖民地政务官,1947年至1967年间服务于香港政府,历任新界民政署长徙置事务处处长和署理劳工处处长等职,也曾兼任立法局官守委任议员和市政局当然官守议员。

Quick Facts 韦辉J. T. Wakefield, 出生 ...
韦辉
J. T. Wakefield
出生1915年8月26日
 英国大曼彻斯特郡阿什顿安德莱恩
逝世2011年7月18日(2011岁—07—18)(95岁)
 英国多塞特郡
职业殖民地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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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辉在港府任职初期负责徙置事务,在1950年至1952年出任社会局首席助理局长期间,他与李孑农负责安置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滞留香港的国民党余部和他们的眷属,在韦辉建议下,港府决定选址吊颈岭(后改称调景岭)安置这批难民。

生平

早年生涯

韦辉在1915年8月26日生于英国大曼彻斯特郡阿什顿安德莱恩,并在同年9月22日于曼彻斯特海德的圣汤马士教堂受浸[1][2][3]。他少时先后就读于曼彻斯特文法学校(Manchester Grammar School)及曼彻斯特市立技术学院(Manchester Municipal College of Technology)。[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韦辉隶属于皇家工兵团,于远东地区服役。1941年12月,韦辉有份参与香港保卫战,同月因为香港沦陷而成为战俘,被日军拘禁于深水埗的拘留营。[3][4]

港府生涯

二战完结后,韦辉从拘留营获释,并在1946年2月返回英国休养,[4]未几即于1947年以二级官学生身份加入香港政府,最初出任南约理民官,1949年出任中文考试委员会委员,[3]后于1950年初到社会局(社会福利署前身)出任社会局首席助理局长。由于时任社会局长麦道轲当时需要署任华民政务司,所以韦辉一时成为社会局内实际的领导人物。[5]在社会局任职期间,韦辉负责处理国民党余部和他们的眷属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滞留香港的问题,并根据自己在任南约理民官时的见闻,向港府提出在鲤鱼门吊颈岭(后改称调景岭)的“大坪”一带,安置这批国民党难民。[5]在韦辉及其社会局副手李孑农的策划下,约7,000名原暂居于摩星岭的难民获迁徙到吊颈岭定居,而韦辉也为这批难民营建了简单的徙置住所和其他基础设施。[5]

Thumb
韦辉选址调景岭安置国民党难民后的早期情形

在1951年,韦辉发表《韦辉报告》(Wakefield Report),这份报告与前一份的《麦道轲报告》(McDouall Report)一样,除探讨香港的贫民区问题外,又研究为贫民建造永久性居所。[6]不久以后,韦辉在1952年初获委任为徙置主任,负责为从中国大陆南逃来港的难民、以及其他因为灾害而流离失所的居民建造一些简陋的徙置区,早期的徙置区包括港岛的摩星岭公民村九龙东头村等。徙置区是徙置大厦的前身,在1953年12月,九龙石硖尾寮屋区发生大火,造成50万人无家可归,港督葛量洪爵士事后决定兴建徙置大厦安置灾民,并在1954年1月成立一个徙置事务小组委员会主持督导工作,该委员会由市政局议员祁德尊任主席,而韦辉也是成员之一。[6]在小组委员会的建议下,港府在1954年4月正式成立徙置事务处,专责规划和兴建徙置大厦,自此港府才正式负起营建公营房屋的责任。[6]

韦辉在1954年4月转任合作社注册官统营处处长(Registrar of Co-operative Socities and Director of Marketing),主理农业和农产品的销售政策。[7]他复于1955年2月暂任署理劳工处处长,不久以后出任副华民政务司,任内于1957年晋升为一级官学生,1959年再因官制更迭而成为乙级政务官[3]在1955年,社会局传出数年前有职员与建筑商串谋以诈骗手段取得徙置区住屋许可证的丑闻,有关案件在维多利亚地方法院审讯期间,曾任徙置主任的韦辉也一度被传召作供。[8]

在1959年9月,韦辉卸任副华民政务司一职,到新西兰休假七个月,[9]返港后在1960年4月出任助理辅政司(地政)。[7]韦辉在1963年6月卸任后,再返回英国休假,到1964年4月返港,同年6月接替区岁乐(John Aserappa)出任新界民政署长,同时出任立法局官守委任议员。[10][7][11]港府在1965年1月重新以区岁乐出任新界民政署长后,韦辉改任徙置事务处长,并退出立法局,但同时改任市政局当然官守议员。[11][7]

在1965年10月,韦辉再代替郏亮同(Robert Hetherington)署任劳工处处长,期间再任立法局官守委任议员。[7][11]在任内,他在1966年2月主持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港府未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韦辉在1966年9月卸任署任劳工处处长,但继续主持工作小组,最终在1967年发表工作小组报告。[7][12]

晚年生涯

韦辉在1967年从港府退休,返回英国定居。离港前,他特别向长洲乡事委员会捐款,希望善款能用作福利用途以惠及长洲乡民。长洲乡事委员会为表答谢,曾于1967年举办“韦辉杯”足球赛事。[13]

韦辉在2011年7月18日在英国多塞特郡逝世,终年95岁,遗体在7月27日于当地进行火化[14]

个人生活

韦辉已婚,两人育有子女。[14]

Quick Facts 主要公职 ...
主要公职
  • 服役于皇家工兵团
    (1939年-1946年)
  • 南约理民官
    (1947年-1949年)
  • 中文考试委员会委员
    (1949年-1950年)
  • 社会局首席助理局长
    (1950年-1952年)
  • 徙置主任
    (1952年-1954年4月)
  • 合作社注册官兼统营处处长
    (1954年4月-1955年1月)
  • 署理劳工处处长
    (1955年)
  • 副华民政务司
    (1955年-1959年9月)
  • 助理辅政司(地政)
    (1960年4月-1963年6月)
  • 新界民政署长
    (1964年6月-1965年1月)
  • 立法局官守委任议员
    (1964年6月-1965年1月)
  • 徙置事务处处长
    (1965年1月-1965年10月)
  • 市政局当然官守议员
    (1965年1月-1965年10月)
  • 署理劳工处处长
    (1965年10月-1966年9月)
  • 立法局官守委任议员
    (1965年10月-1966年9月)
  • 跨部门社会保障政策工作小组主席
    (1966年2月-196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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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列表

  • Report on Squatters, Simple-Type Housing for Squatters and Permanent Housing for Employees of Government and Utility Companies. Hong Kong: Social Welfare Office, 1951.
(《有关贫民区、为贫民区建造简单屋宇、以及为政府和公用事业公司雇员建造永久性屋宇的报告》,香港:社会局,1951年。)
  • A Report to Consider Certain Aspects of Social Security.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社会保障重点研究报告》,香港:政府印务局,1967年。)

注:为方便读者,以上中文书名皆由维基编辑自行翻译,绝不是指这些著作备有中文译本,读者也不应视以上译名为中文版书名。

荣誉

相关条目

注脚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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