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英语:Registration and Electoral Office, REO)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选举工作部门,隶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是选举管理委员会行政支援机构。选举事务处协助选管会执行《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所规定的法定职能,当中包括协助市民登记成为选民、划分选区、制定选举条例及选举活动指引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立法会区议会选举工作,均交由该部门负责。不过,选举事务处在职能上属于执行部门,对选举政策并无决策权,相关权力在政制局和选管会。

Quick Facts 选举事务处 Registration and Electoral Office, 总选举事务主任 (部门首长) ...
选举事务处
Registration and Electoral Office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选举事务处标志
总选举事务主任
(部门首长)
陈淑华 [a]
首席选举事务主任
(选举)
陈志成 [b]
首席选举事务主任
(策划及研究)
谢衍文 [c]
资讯科技管理主管
(总系统经理)
刘成方博士 [d]
部门资讯
成立日期1985年(副布政司办公室)
1994年4月1日(政府部门)
所属部门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2007—)
政制事务局 (1997—2007)
宪制事务科 (1994—1997)
更多资讯
法律基础《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
(1997年8月29日开始)
《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条例》(1997年8月29日前)
类型政府部门
联系部门选举管理委员会 (自1997年)
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 (1997年前)
口号公开、诚实、公平
总部 香港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8楼
联络资讯
网站www.reo.gov.hk
备注
  1. 高级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2点
  2. 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
  3. 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
  4. 系统分析/编程主任职系,首长级薪级第1点
Close

选举事务处在1994年成为香港政府部门前属于布政司署辖下宪制事务科的内部机构[1]。1997年7月1日主权移交后,选举事务处隶属政制事务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被划入新成立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部门首长总选举事务主任,由行政长官委任并刊登《政府宪报》,职级为高级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2点)。作为部门副首长的首席选举事务主任领导选举部,职级为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下设数名职级属于总行政主任的副总选举事务主任。

选举事务处于2023年7月经立法会审批后,增设两个首长级公务员职位[2],包括一个由首席行政主任担任的“首席选举事务主任 (策划及研究)”,领导委员会及研究部和选民登记部;一个由总系统经理担任的“资讯科技管理主管”,领导资讯科技管理部;原来的首席选举事务主任更名为“首席选举事务主任(选举)”,继续领导选举部[3]。选举事务处总部原位于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2023年2月13日迁往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8楼[4]

选举事务处架构

历任总选举事务主任

历任首席选举事务主任

历任资讯科技管理主管

争议事件

另见

注释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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