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英语:dialectics希腊语διαλεκτικήdialektikḗ;与对话相关,也译作辩证术辩证方法),是一种化解不同意见的哲学论证方法, 是一个解决涉及对立双方之间的矛盾过程[1]。古希腊的辩证法,涉及在两个或更多对一个主题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间的对话,目的是通过这种有充分理由的对话建立起对事物真理的认知[2]。它自古以来就在印度与欧洲哲学占有中心地位。此词汇应用于多种不同领域,包括哲学、自然科学与史学。[3]

辩证法源自于古希腊的逻辑辩证过程,并因柏拉图苏格拉底对话录英语Socratic dialogue的记载而为人所熟知。苏格拉底认为真理才是最重要的,惟有基于理性(类似于逻辑,而不是感情),才是说服别人以及发现真理的正确方法,并且,是一个人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他认为真理能够在讨论所使用的推理逻辑中被发现。

古希腊的辩证法以问答进行[3],源出希腊语“dialego”,意为谈话、论战的技艺,指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现在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

自古而来,有各种不同形式的辩证推理在古印度和西方出现。其三种基本形式为:苏格拉底反诘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的核心,来源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并将其表述和修改为对立统一、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方法论,但存在不同的看法。

左图为单线式逻辑,右图为辩证式逻辑

其它的辩证推理还包括:印度教辩证法、佛教辩证法、中世纪辩证法、犹太教塔尔穆德辩证法,以及新教辩证法等。

辩证与辩论修辞诡辩(sophism)不同,在辩论中,辩论者坚持自己的看法论点,并且以赢得辩论为目的。辩论者要么驳倒他们的对手,证明他们自身推理的正确;要么证明他们对手的推理的错误。因此,在辩论中需要有裁判或评判团来判定何方胜利;在修辞中,使用修辞的人通过喻理(logos)、喻德(ethos)与喻情(pathos)的方式来说服阅听者,使他们相信其说法;在诡辩中,往往是以欺骗为目的,在论证中故意引入违背逻辑的谬论(fallacy),做出有欺骗性的表面正确实质上是错误的推理和论证。

西方哲学中的辩证法

西方哲学中,辩证法(dialectic)有许多不同的含义。

古典时期

古典希腊时期的哲学中,辩证法(διαλεκτική)是以许多的对话(dialogue)形成的,其中包括论证(argument)、反面论证(counter-argument)、主张的命题(advocating proposition, theses)以及反对的命题(counter-propositions, antithesis)。对话的结果可是对相关命题的辩驳或是整合,也有可能合并了反对的命题,或是针对对话进行的质性改进[4][5]

辩证法一词的影响也是和其在古典希腊时期(公元前五至四世纪),苏格拉底柏拉图哲学中的作用而来。亚里士多德说“辩证法”一词是由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埃利亚的芝诺所发明,而柏拉图的对话录也是苏格拉底辩证法的例子[6]

不论依照伊曼努尔·康德所述,古希腊的dialectic只是表示假象或是外表相似的逻辑。对古希腊人而言:“这些只是幻想的逻辑,此外什么都不是。”[7]

苏格拉底法

苏格拉底式对话(Socratic dialogues)也称为苏格拉底反诘法,是一种特殊的辩证方式,用一连串的问题针对一个模糊的信念作更准确的叙述,找出叙述的逻辑结果,以及其中的矛盾。苏格拉底式对话经常是有破坏性的,因为会显露出信念的错误[8],只有在所发现的事物可以进一步的探究真理时,苏格拉底式对话才有建设性。侦测到错误也不算是证明了反对命题。就像对一个词的定义造成的矛盾无法提供正确的定义。苏格拉底式对话的主要目的是让谈话者避免没有识别到的错误,或是教导他们探究的精髓,进而提升谈话者的心智。

例如,在《尤西弗罗篇》里,苏格拉底要尤西弗罗(Euthyphro)为“虔诚”下一个定义。尤西弗罗认为虔诚是神明所喜爱的特质。不过苏格拉底和尤西弗罗也都承认,神明之间会争吵,就像人类的争吵一样,其争吵的原因是因为所爱或所恨的对象。因此,苏格拉底认为,一定有些特质是某些神明所爱,某些神明所恨的。尤西弗罗也承认这点。苏格拉底的结论是:若尤西弗罗是对的,一定有某些特质是又虔诚又不虔诚的(某些神所爱的,但也是某些神所恨的)。尤西弗罗承认这很荒谬。因此他透过苏格拉底式对话知道,他对虔诚的定义还不够好。

柏拉图

柏拉图对辩证法有另外一种诠释,写在《理想国》中,此作法是对话性的,也是直观的[9]。在柏拉图主义以及新柏拉图主义中,辩证法都具有本体论和形而上学上的作用,让智慧从合理的变成明白易懂的,从一个概念到另一个概念,直到最后掌握了至高观念-第一原则,这也就是一切的起源。因此,哲学家最后成为了“辩证者”[10]。以这个概念来看,辩证是探究的过程,消除了通到第一定理过程中的假设(Republic, VII, 533 c-d),慢慢的接受了多元化的统一性。西蒙·布莱克本写到,以这个定义来看,辩证法是用来了解“启蒙的整个过程,其中哲学家被教育,达到至善的知识。”[11]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强调修辞学和辩证法有紧密的关系,他提出了许多原因来说明两者的相关性。首先,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对立面”(Rhet. I.1, 1354a1),再来,修辞学也可以说是辩证法以及文字研究的“外展”(paraphues ti)(Rhet. I.2, 1356a25f)。最后,亚里士多德提到:修辞学是辩证法的一部分,也像辩证法(Rhet. I.2, 1356a30f.)。在说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对立面”时,亚里士多德显然的是指帕拉图的《戈尔吉亚斯》(464bff.)。在帕拉图的叙述中,他用了antistrophos这个字来表达两者的类比。很有可能亚里士多德也是要表达一种类比:辩证法是为了(公开的,或是学术上的)支持某论点或是反对某论点所进行的实务,而修辞学是(在公开场合)保卫自身立场,驳斥对方的实务。辩证法的类比对于修辞学的定位有很大的意义。帕拉图在的《戈尔吉亚斯》中提到:修辞学不可能是种艺术,因为它和明确的主题没有关系,真实的艺术是由特定的主题所定义,例如医药或是制鞋是由其产品(健康或是鞋)所定义[12]

中古时期哲学

逻辑(其中应该包括了辩证法)是中世纪大学所教授的三艺之一,另外二项是修辞学语法[13][14][15][16]

第一个中世纪研究辩证法的哲学家是波爱修斯(480–524),主要是以亚里士多德学说为基础[17]。在他之后,许多学术派的哲学家也在其著作中用到辩证法,例如皮埃尔·阿伯拉尔[18]舍伍德的威廉英语William of Sherwood[19]伽兰德·康普提斯塔英语Garlandus Compotista[20]沃尔特·伯利英语Walter Burley、Roger Swyneshed、奥卡姆的威廉[21]托马斯·阿奎那[22]

这个时期辩证法的形式如下:

  1. 确定问题(要问的是……)
  2. 此问题临时的答案(看起来是……)
  3. 临时的答案的主要论点
  4. 反对临时答案的论点,典型作法是来自权威者的一个论点(相反的……)
  5. 在评估证据后,对问题的回答(我的回答是……)
  6. 有关反对的回复(有关第一个论点,第二个论点,我的回应是……)

现代哲学

黑格尔辩证法

黑格尔在他的《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的第一部分中对他的辩证方法进行了最广泛的概括说明[1]。 黑格尔辩证法通常按海因里希·莫里茨·查利鲍斯英语Heinrich Moritz Chalybäus叙述以三重方式[23] ,表述为包括三个辩证发展阶段:正题,引起其反应; 反题,与正题相矛盾或否定; 合题,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综合解决。 用更简单的术语来说,可以这样考虑:问题→反应→解决方案。虽然这个模型经常以黑格尔的名字命名,但他从未使用过这种特定的表述。

另一方面,黑格尔确实使用了与“反题模型”(antithesis model)非常相似的“三值逻辑模型”,但黑格尔最常用的术语是:“抽象-否定-具体”(Abstract-Negative-Concrete)。黑格尔他的许多作中,使用这种写作模式作为主干来阐述着他的观点[24]

查利鲍斯的“正题-反题-综合”这个公式并没有解释为什么正题需要一个反题。 然而,“抽象-否定-具体”公式暗示了任何初始正题中,有缺陷或者可能是不完整, 比如,它太抽象了,缺乏试验、有错误、缺乏经验。 对黑格尔来说,具有具体性、综合性、绝对性的真理,在走向完成的过程中,总是必须经过否定的阶段,这就是中介阶段。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

为了描述克服否定的活动,黑格尔还经常使用“Aufhebung”这个词(在英文中翻译为“sublation”或“overcoming”), 对应中文术语是“扬弃”,来构想辩证法的运作。粗略地说,该术语表示保留想法、事物、社会等的有用部分,同时超越其局限性[25]

黑格尔指出,辩证法的目的是“研究事物自身的存在和运动,从而证明理解的部分范畴的有限性。”[26]

黑格尔主义是黑格尔的哲学,可以用“唯有理性才是实在的”这句格言来概括[27],这意味着一切实在都可以用理性的范畴来表达。 他的目标是在绝对唯心主义体系内将现实还原为一个更加综合的统一体。

黑格尔把辩证法运用到其唯心主义,创立辩证的唯心主义[28]


黑格尔的辩证法被认为是唯心辩证法。[来源请求]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又称为唯物辩证法[29] [30],是由马克思首先系统性整理及批判性改革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辩证法等的哲学体系所逐步成形成。其辩证法部分主要来源于黑格尔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很多人主张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可以看出,对立统一规律实质上是黑格尔“抽象-否定-具体”(Abstract-Negative-Concrete)的思辨方法, 其它两条规律只是“抽象-否定-具体”方法的延伸和扩展。

马克思恩格斯则使用了唯物主义的原理,认为辩证法则是客观事物发展和变化的内在规律,并应用于他们对社会经济过程所作的解释中。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中,辩证法被认为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方法论,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和理论——它把世界理解和描绘为普遍联系的整体和永恒发展的过程,把发展理解为“事物自身固有的各种矛盾,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变化的结果”,即内因决定、外因影响(促进或延缓)。

自然辩证法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 被认为开创了自然辩证法研究领域, 以当时自然科学的成果阐述和论证了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范畴,并奠定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的理论基础[31]

在中国把科学技术哲学称之为自然辩证法。其研究领域,开始是自然观、科学方法论和各门科学的哲学问题,后来我们又认为人工自然,即人类实践活动创造的技术、工业、农业,也应成为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对象,不断吸收西方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研究的成果。西方的科学哲学、德国的技术哲学也成为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32]

有关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的意义,爱因斯坦曾经有过评价。 1928年,爱德华·伯恩斯坦曾让爱因斯坦阅读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遗作手稿, 爱因斯坦阅读完毕后曾做出这样的评价:“爱德华·伯恩斯坦先生把恩格斯的一部关于自然科学内容的手稿交给我,托付我发表意见,看这部手稿是否应该付印。我的意见如下:要是这部手稿出自一位并非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而引人注意的作者,那么我就不会建议把它付印,因为不论从当代物理学的观点来看,还是从物理学史方面来说,这部手稿的内容都无足轻重。可是,我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考虑到这部著作对于阐明恩格斯的思想的意义是一个有趣的文献,那是可以出版的。”“爱德华·伯恩斯坦送来全部手稿要我出主意,我的评价是对全部手稿而说的。我坚信,要是恩格斯本人能够看到,在这样长久的时间之后,他的这个谨慎的尝试竟被认为具有如此巨大的重要性,他会觉得好笑。”[33][34]

批评

《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黑格尔辩证法条目中提到:黑格尔辩证法拒绝无矛盾律, 不属于经典逻辑。由于辩证法拒绝矛盾律, 其辩证法被一些学者认为不合逻辑甚至“荒谬”。卡尔·波普尔一再抨击辩证法。 1937年,他撰写并发表了一篇题为“什么是辩证法?”的论文。他在其中抨击辩证方法愿意“容忍矛盾”[35]。波普尔用这样的话总结了这篇文章:“辩证法的整个发展应该是对哲学体系建设中固有危险的警告。它应该提醒我们,哲学不应该成为任何类型科学体系的基础,哲学家的主张应该更加谦虚些。他们可以非常有用地完成的一项任务是,研究科学的批判性方法”([35],第 335 页)。

卡尔·波普尔认为,接受黑格尔和其他辩证法家拒绝将无矛盾律作为逻辑理论和一般世界理论的一部分“将意味着科学的彻底崩溃”。 因为,根据今天的符号逻辑系统,按辩证法(矛盾的真理逻辑),可以导致任何命题(任何命题都可以从逻辑上从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中推断出来, 见:爆炸原理),如果我们允许矛盾的命题一起有效或正确,那么我们 没有理由排除任何命题([1], Chapter 4)。

科学哲学家、物理学家马里奥·邦吉英语Mario Bunge一再批评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称它们“模糊且远离科学”[36] 和 是一个“灾难性的遗产”[37]。他总结道:“所谓的辩证法规律,如恩格斯 (1940, 1954) 和列宁 (1947, 1981) 所阐述的,就其可理解性而言是错误的[37]

不违反无矛盾律的看法

也有观点认为,辩证法家的主要共识是辩证法不违反逻辑的无矛盾律,尽管已经尝试拒绝无矛盾律次协调逻辑来研究辩证法[38]

形式化

自20世纪后期以来,欧美逻辑学家试图通过形式化为辩证法提供数学基础,尽管逻辑自古以来就与辩证法有关[39]:201–372

普里斯特英语Graham Priest论证辩证法与双面真理论之间有密切的联系[40]。 对于辩证法,普里斯特着重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用法。

经典逻辑中,从矛盾中可以推导出任何东西;这叫做ex contradictione quodlibet(ECQ),也叫做爆炸原理。次协调逻辑, 拒绝无矛盾律,并且是ECQ不成立的逻辑系统。 双面真理论次协调逻辑中的一种[41],是认为存在真正矛盾的哲学立场。 双面真理论在逻辑上特别有趣,因为它挑战了经典逻辑的正统性, 尽管经典逻辑甚至在今天仍然占据主导地位。

中国的逻辑学家也进行了有关研究, 涉及利用次协调逻辑,多值逻辑相干逻辑 [42]

辩证法与诡辩术的区分

辩证法与诡辩术(Sophistry)有相似和不同之处[43]

相似处:

  1. 辩证法,针对已经给出的论证,从普遍接受前提出发的,推理出与已给定论的矛盾[1]。诡辩术也是如此[44]

不同之处:

  1. 诡辩术在主观方面以欺骗为目的[45] ,客观上在论证中故意引入违背逻辑的谬论[46],做出有欺骗性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而辩证法主观方面没有以欺骗为目的,客观上尽力避免违背逻辑谬论
  2. 辩证法的功能超出经典逻辑和科学,而诡辩则违反了经典逻辑或科学其中的某一个。 换句话说,辩证法所揭示的东西是对经典逻辑和科学的补充,因此辩证法的表现不应该违反经典逻辑或与科学相矛盾,而诡辩论证中则含有谬论,违反经典逻辑或某种科学(或形而上学)原则[43]

辩证法这个名称被误用的情况,甚至将诡辩装扮成辩证法的情况, 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以至于有时有关社群会觉得这些诡辩是辩证法,人们公正和正义感因此被侵蚀,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带来的负面影响[45] [47]

苏格拉底反对诡辩者,反对他们把雄辩当做一种艺术和有感染力的演说,不需要逻辑也不需要证明的教导。[48]柏拉图曾多次指责诡辩家们为“恶人”。他们中很多为了自己利益而不遵从清晰原则。他们欲以授业来赚钱,看重特权及名声,善于修辞。[49] 诡辩家认为"才能"(arete)是最重要的,也是一个人一生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他们认为,在演说言辞中的艺术品质能够表明一个人的才能高低。演说被认为是一种艺术形式,它通过精彩的演讲来取悦并且感染听众。尽管如此,诡辩者仍然教导他们的学生要用各种方法来寻求才能,而不仅仅只是在演说中。亚里士多德在《辨谬篇》的第二章提到:“诡辩者的艺术式只有智慧的表象,没有真实的智慧,诡辩者是通过看起来有智慧但不真有智慧的方式来赚钱的人”。[44]亚里士多德对诡辩家的看法同样受到了柏拉图的影响。他将这些人别具一格的理念形容为徒有其表且只为谋取财富的。[50]亚里士多德对诡辩家的看法成为后世对他们评价的决定性因素。[51]诡辩家的恶名同样还来自于其高额学费。[52]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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