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学中,良序定理(英语:Well-ordering theorem),或称 Zermelo 定理,表示“所有集合都可以被良排序”。一集合 被一个严格全序良排序,如若对任意 之非空子集,在该序关系下均蕴含一个最大元。所有与选择公理等价之命题,良序定理同 Zorn 引理 乃最重要的两个陈述。该定理相当重要,超限归纳法借由该定理方可作用于任意集合。

历史

康托尔认为良序定理是“思维的基本原理”。但是多数数学家发现,想找如实数集合 这样的良序集合较为困难。在1904年朱利叶斯·科尼格英语Julius König声称已经证明了这种良序不能存在。几周之后,费利克斯·豪斯多夫在他的证明中发现了一个错误。接着恩斯特·策梅洛引入了“无可非议”的选择公理,以证明良序定理[1]。事实上在一阶逻辑下,良序定理等价于选择公理,其中一个和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一起即可证明另一个;在二阶逻辑下良序定理略强于选择公理。

良序定理可给出似乎是悖论的推论,比如巴拿赫-塔斯基悖论

关于选择公理、Zorn 引理、良序定理,下面这句玩笑话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其直觉上之联系:

“选择公理显然为真,而良序原理显然为假,那谁来说说 Zorn 引理?”[2]

从选择公理证明良序定理

证明如下。[3]

设有欲良排序之任意集合 ,令 非空子集族的选择函数。对任意序数 ,定义 中的元 非空,否则使 未定义。此时, 选择自 之元素所构成的集合,而尚未被排序(或者因为 已然完全枚举而未被定义)。接下来,定义 上的序关系 当且仅当 (在序数间通常的良序下),此即所需之 上的良序,序类型

从良序定理证明选择公理

证明如下。

为构建非空集之集族 上之选择函数,对该集族取并为 存在良序;设该序关系为 。对每个 中的元 ,规定选择函数映之于 中在序关系 下的最大元。这样就得到了所需的选择函数。

证明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点在于,证明仅涉及唯一一个任意选择,即 ;分别于 的每个元 应用良序定理并不一定可行,因为良序定理仅声明了良序之存在性,而为每个 赋予良序将要求简单地对每个 选择出一个元那么多的选择。特别地,如果 拥有不可数那么多的集合,不借由选择公理,进行不可数次的选择在 ZF 集合论下不被允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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