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岳生
中華民國第8任司法院院長(大法官兼任)・臺灣公法學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翁岳生(1932年7月1日—[注 1]),台湾嘉义县义竹乡人,公法学者,曾任司法院大法官并为司法院院长。
翁岳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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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7年10月1日 | |
提名 | 李登辉 |
前任 | 施启扬 |
继任 | 赖英照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 | 1932年7月1日
籍贯 | 台湾嘉义 |
国籍 | ![]() ![]() |
居住地 | ![]() |
宗教信仰 | 基督教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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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1958年,通过司法官高等检定考试。1961年,考取公费留学。1966年,取得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72年,翁岳生获得提名为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成为中华民国司法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法官;其后连续担任第三至六届及其后不分届次之大法官,也成为中华民国司法界任职届次最多、时间最久的大法官。1999年至2007年担任司法院院长。
2007年10月1日,卸任司法院院长、大法官职务。
翁岳生透过所执笔的大法官解释、意见书及学术论著,自德国引介不少行政法理论到台湾,对台湾公法学界影响极大。[1]
主要著作
-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 Republik China(1970年)
- 《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1976年)
- 《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1994年)
- 《行政法》(上、下册)(1998年编著,2000年再版,2006年三版,2020年7月4版)
- 《行政诉讼法逐条释义》(2003年主编,2018年2版)
荣誉
- 危地马拉最高法院盖沙达院长颁赠“优秀法官金质奖章”(2000年)
- 英国高等法律研究学会(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颁赠荣誉会员(2002年)
备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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