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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機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英语: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Hong Kong and Macau)位于香港中环花园道26号,是美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代表机构,是美利坚合众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六座使领馆之一,但领事馆并不隶属于美国驻华大使馆,而是隶属美国国务院。现任总领事为梅儒瑞(Gregory May)。
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自1843年建立,为各国最早的驻香港领事机构之一[1]。起初只有一位总领事在住所处理事务。在20世纪初期,总领事馆位于雪厂街9号,后来迁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大厦。1950年代末期,总领事馆才迁入花园道26号现址。[2]总领事官邸位于山顶白加道3号,与政务司司长及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为邻。
199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与美国政府代表尚慕杰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美国总领事馆的协定》,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领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该领事馆领区可于1999年12月20日起扩展至澳门特别行政区。[3]
1999年10月,港府与美国方面曾签订地契修订协议,将用地的批租期由原来的“75年+75年”模式,改为让美方以4,400万港元购入地皮永久业权(freehold),延长地契年期至总共999年,于2949年才到期。有关协议到2018年8月由“股坛长毛”大卫·韦伯揭发。[4]
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规模庞大,1949年国共内战后,香港总领馆已成为美国编员规模最大的海外驻馆之一,除其馆务内容包括东南亚区域内大部分美商业务外,尚由于内战后美国在华外交活动长期断绝,需以驻港总领馆作为“耳目”观察中国大陆情势发展之故[5]。此外,总领馆厅舍为一幢独立建筑,与多数国家驻香港领事馆亦有分别。美国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是现时美国唯一一所具有大使馆地位的、直属美国国务院的、可独立行使职权的总领事馆(另一是美国驻耶路撒冷总领事馆,但后者已因美国将驻以色列大使馆迁至耶路撒冷于2019年3月4日正式并入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6]总领事馆除为美国公民提供领事服务外,亦为香港和澳门居民提供美国各类签证的申请服务。
领事馆的内部安全由美国海军陆战队使馆警卫队(Marine Security Guard)负责[7],根据美国国务院监察办公室2017年的报告,美国驻港澳领事馆内派驻有8名陆战队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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