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刑
将人烹煮的刑罚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烹刑,或称烹杀,是一种酷刑。施刑者先将犯人的衣服脱光,并将犯人推入一个如成人般高的大锅,盛有油或水,放在柴火上烹煮。犯人大多数都因灼伤死去,有些最终全身烧焦。历史上的著名受刑人有:齐哀公、郦食其、周苛、寒奡、明福王朱常洵、石川五右卫门等。
历史
最早见于史料记载的受刑者是西周时期的齐哀公被纪侯进谗言而被周夷王“烹杀”,被《公羊传》视为著名的“九世之仇”[1][2]。根据司马迁《史记》记载,秦朝末年的项羽时常使用这样的刑罚,他曾烹杀不肯屈服的汉将周苛;也曾威胁要把汉王刘邦的父亲刘太公烹杀,不过刘邦表示并不在乎,最后项羽只好放弃这个想法。[3]韩信进攻齐国导致了郦食其被齐王田广烹杀[4]。
著名受刑人简介

- 蒙古部落首领扎木合在十三翼之战击败铁木真后,用七十个大锅烹煮战俘。[5]元朝后期还曾用烹刑,有《李存赠胡巡检民》诗:“前岁醢光卿,今年烹志父”。
- 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杀朱常洵及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宫眷内官百余人自杀或被处死。李自成割朱常洵肉,和皇家园林里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分而食之,名曰“福禄宴”或者“福禄酒饭”[6][7][8][9][10][11][12][13][14][15]。朱常洵终年五十六岁。崇祯帝辍朝三日,予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较其他藩王倍厚,赐谥曰“忠”,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初八日葬于邙山之原。[16]
- 1970年代乌干达的独裁领袖伊迪·阿敏·达达(Idi Amin Dada)曾被指控用烹刑惩罚他的敌人,据指出他残忍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分尸,并且煮熟后吃掉。[17]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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