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图章(英语:Rubber stamp,又译橡皮印章)是一种政治比喻(political metaphor),指代理某些法理上权力很大而实际权力很小的人或机构,只用来执行职权,没有主要权力但必须设立的机构以维持程序的合法性。橡皮图章几乎不会否决,或不能否决某些被要求批准的提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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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雇主(上级行政人员)的签名经常用于处理公文,于是社会中雇主(上级行政人员)授权雇员(下级行政人员)代理前者签署某些文件时,普遍将签名制成橡皮图章,予以下级使用。虽然“盖章人”对于“盖章”行为有义务进行个人调查,或深思熟虑后做出抉择,但实际上只是像个“橡皮图章”一样不假思索地“盖”了上去。这便是“橡皮图章”一词的政治比喻含义。
专政政体的立法机关便是一种常见的橡皮图章,只会一味地通过法令。而一般而言,这种立法过程更多是为了营造出表面合法性与专政和谐统一的假象,而并非因为该立法机关具有相对应的权力。历史学家爱德华·埃利斯称这种立法机关为“玩偶议会”(英语:toy parliament),并指出奥斯曼帝国的第三十四届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在任时期的土耳其议会只是单纯的作为安抚欧洲列强的“橡皮图章”。
与专政政体相反,在君主立宪政体中,尽管君主具有客观的保留权力或否决议会决定的权力,但实际上其只是议会的“橡皮图章”。在议会共和制政体的国家,比如印度和爱尔兰,其总统因是虚位元首,也经常被描述为“橡皮图章”,尽管与立宪君主相比,总统有任免总理的权力。此外,橡皮图章一词也经常被反对党用作形容及批评执政党,因为执政党在议会占多数席次时理论上可以通过任何法案,包括具争议性的法案,即使反对党持强烈反对态度。
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机关兼法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被民众戏称为“橡皮图章”和“政治花瓶”[2][3]。在该机关每年一度的全会上,都有超过两千五百名人大代表与会,但从未有任何一项投票表决的草案未获通过[4]。1992年4月7日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出席的2633名全国人大代表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的议案,赞成率仅为67%。是全国人大历史上赞成票数的最低记录[5]。
香港立法会是香港地区的立法机构。在2021年立法会选举制度改革前,其直选议席占总议席的五成七(35席直选议席及5席超级区议员),各党派成员均可报名参加选举。然而,自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公布实行以来,新一届立法会的议席分布与议员参选门槛发生巨变,直选议席占比暴跌至二成,同时参选者须满足“爱国者治港”的要求。由此,民主派政党能够成功“入闸”参选的机会剧减根据决定要求,议员参选人要先经警方国安处审核,再交行政长官领导、中联办主任列席的香港国安委审议,最后交政府高层占多数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决定是否可以参选[6]。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期间,国会仅是政权机关,不论北洋政府及护法军政府均借国会代表自身政权,如孙中山成立军政府时,把国会议员南迁广州,以确立他在全中华民国政权的代表性。因此,段祺瑞另组安福国会。在国民政府和宪政动员戡乱时期,因迫于战争、法统(政治正当性)需要,国民大会和立法院的任期不受限制(又称万年国会),以维持法律统治秩序。过去国会与立法院的权力受到中国国民党及总统制约,渐被批评为“橡皮图章”[7],直至1991年万年国会结束。
瑞典国王阿道夫·弗雷德里克在任期间(1751-1771),权力仅次于国王的阶级议会(英语:Riksdag of the Estates)使用一个刻着名字的图章来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这些文件有时甚至违背作为当时绝对君主的在任国王的意愿。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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