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人堡(1972年),台湾连环杀人罪犯,在1993、1994、2003年间先后涉及苗栗后龙80岁老妇强盗奸杀案、嘉义杀害母亲同居人案及士林箱尸命案(杀死同居女友),共杀害3人[1]。3起案件审理后在2004年11月11日被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确定[2]。张人堡现已羁押在台北看守所,等待枪决[3][4][5][6]。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张人堡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7]

案发过程

苗栗后龙80岁老妇强盗奸杀案 (1993)

1993年8月14日,张人堡在苗栗后龙海巡部队服兵役时,因看见一名83岁老妇牵牛独行,便捡起树干痛打,并劫取金饰强奸。后因担心穿着军服犯案会触犯军法,因此将其杀害,并取出一根长达52公分的长铁条,插入其阴道。 在2003年因士林箱尸案被捕应讯时还曾告诉法官:“想看看八十几岁女人的阴道与二十几岁女人的阴道有何不同。”[8]

嘉义母亲同居人命案 (1994)

在苗栗后龙发生命案后,当时并未承认自己的犯行,在隔年服兵役完成返回嘉义时,因不满母亲同居人大声咆哮、拳打脚踢,故在冲突中,将其杀害。[9]

台北士林箱尸案 (2003)

随后服刑近7年,在台北市士林区定居。与余姓女友交往,两人是姐弟恋,且跟毒品扯在一起。在2003年8月8日,因不满余姓女友责备张人堡不帮忙拿药,且余女持水果刀划伤张男手臂,张男竟夺刀猛刺余女胸部三刀致死,再以行李箱装尸体,从三楼住处用绳索往下垂吊,因绳索断裂,行李箱掉落一楼铁皮屋顶发出巨响,张赶紧爬到屋顶,慌乱中把行李箱藏在防火巷里,再向余女友人借车搬运尸体遭拒,余女友人察觉有异,于是报警。张男因此案被捕到案,全部3起案件皆不肯认罪,毫无悔意。[10]

后续发展

2004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将1993年苗栗后龙老妇强盗奸杀案、2003年士林箱尸案分别判处死刑、两个8年有期徒刑,合并后应执行死刑[11]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张人堡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7]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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