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总统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元首,设立于1948年,继承国民政府主席的职能。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对外代表国家,可行使缔结条约及宣战、媾和之权;对内得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宣布戒严,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任免行政院院长等文、武官员以及授与荣典。总统同时也是三军统帅,统率中华民国国军。《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则规定总统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以及当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时,在咨询立法院院长后宣告解散立法院。此外,因应行使职权需要,总统配置总统府为幕僚机关、国家安全会议为咨询机关。
中华民国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为四年,得连选连任一次。总统的备位者为副总统,两职位以单一选举产生、并且任期同步。《中华民国宪法》原始条文规定总统由国民大会间接选举,任期为六年,得连选连任一次;后于1992年宪法第二次增修改为现制,自1996年起实施,至今共已实施八次总统直选。现任总统为民主进步党籍的赖清德,于2024年5月20日就任。
沿革
1947年(民国36年)12月25日,中国在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正式“行宪”,国民政府依《中华民国宪法》(通称《宪法》)规定改组为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总统一职取代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华民国之国家元首,同时设中华民国副总统为备位元首,并置总统府为总统、副总统行使职权所需之机构[1][2]。国民大会依《宪法》规定于1948年4月举行首任总统及副总统选举(总统及副总统分开选举),由时任国民政府主席[注 1]、中国国民党籍的蒋中正当选为总统(副总统为同党籍的李宗仁)[4][5]。1948年5月20日,蒋中正就任为首任中华民国总统[6]:35[7][8]。
1948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南京召开,会中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通称《临时条款》),扩大总统权力,并规定有效期为两年半[注 2][2][9][10][11][12]。1949年12月,在内战情势对政府渐趋不利之下,行政院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疏迁中央政府至台北。1954年2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于台北召开;3月11日,在第二次会议第七次大会上,代表一致决议《临时条款》继续有效[11][13][14]。此后,国民大会又对条款做出四次修订,修订内容包括冻结《宪法》对于总统连任之限制以及授权总统设立动员戡乱机构等[注 3][2][11][15][16][17][18]。1989年7月,国民大会决定第五次修订《临时条款》;但因修订内容将使国大职权进一步扩大,引起立法院及民间舆论之不满[19][20][21][22]。1990年3月,国立台湾大学等各校学生发起野百合学运,提出“废除临时条款”和“召开国是会议”等诉求[23][24]:35. 83。1990年5月,甫就任第八任总统的李登辉(国民党籍)在总统就职记者会上表示,计划召开国是会议,并在一年内终止动员戡乱,并废止《临时条款》,回归正常宪政体制;1991年4月,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于台北召开,会中通过废止《临时条款》之提案[2][25];李乃依照国民大会表决结果,于1991年5月1日正式废止《临时条款》,动员戡乱时期遂告结束[2][26][27][28]。
除废止《临时条款》外,李登辉在总统任内还主导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通称《宪法增修条文》),在不变更原有宪法架构的原则下,修改、冻结部分《宪法》条文。自1991年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首次修宪至今,共进行了七次修宪[2][29];修宪后,总统及副总统由分开参选投票改为组合参选,选举方式由国民大会间接选举制改为人民直选,任期由原本的六年改为四年,同时赋予总统发布紧急命令之权,以及任命行政院院长时不需经立法院同意等[注 4][2][30][31][32]。1996年,李登辉搭档同党籍的连战于第九任总统选举中当选为首任全民直选之总统[33][34][35]。在2000年举行的第十任总统选举中,由民主进步党(通称民进党)提名的陈水扁(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吕秀莲)当选总统,终结国民党自1948年“行宪”以来的长期执政,是为中华民国行宪后首次政党轮替[36][37][38];此后,国民党籍的马英九跟民进党籍的蔡英文又分别于2008年及2016年当选总统,实行政党轮替。截至目前为止,中华民国自行宪以后共历经三次政党轮替[39][40]。
职位更迭
依据《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中华民国总统由全体年满20岁、未受监护宣告[注 5]、现或曾于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自由地区人民以普通、平等、直接及无记名投票选举选出,以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为选举区;曾设籍15年以上且年满40岁者,并得登记为中华民国总统候选人,惟回复中华民国国籍或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者不得登记[注 6]。总统候选人在登记参加选举时,应跟副总统候选人联名登记,且应获政党推荐或连署人连署[注 7]。
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之主管机关为中央选举委员会(简称中选会) ,总统候选人之竞选活动期间为28日[注 8]。中华民国总统选举采相对多数决,候选人中得票最多之一组即告当选,当得票相同时将于投票日起30日内进行重选;在只有一组候选人登记参选(即同额选举)的情况下,其得票数须达选举人总数20%以上始为当选,否则将于投票日起三个月内进行重选[注 9]。
最近一次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于2024年1月13日举行,由民进党籍候选人赖清德胜出[41][42]。
依据《宪法》第48条及《总统副总统宣誓条例》规定,总统应进行就职宣誓(由大法官会议主席即司法院院长监誓)方得就任,誓词如下:[注 10]:
“ | 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 | ” |
新任总统宣誓完毕后,并由立法院院长依《印信条例》规定授与国玺,代表国家权力象征及政权之传承[注 11]。
最近一次中华民国总统就职典礼于2024年5月20日举行[43][44]。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中华民国总统之罢免案需经全立法院四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的立法委员同意提出方成立;立法院应在罢免案宣告成立后10日内,将罢免案连同罢免理由书及被罢免人答辩书移送中选会,而中选会应于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罢免理由书及答辩书次日起20日内进行公告、60日内进行公民投票,罢免投票人资格与选举人资格相同。罢免公投同样采绝对多数决,若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罢免案即告通过,被罢免的总统须在中选会公告选举结果后即行解职,且在此后四年内不得登记为总统候选人;若罢免案未通过,则在该任总统任期内,不得再提出罢免案[注 8][45]。最近一次中华民国总统罢免案于2012年5月14日提出,惟因未通过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表决而不成案[46][47]。
依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中华民国总统之弹劾案需经全立法院二分之一以上的立法委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的立法委员同意提出方成立;之后将由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若判决成立时,被弹劾的总统须即行解职[注 12]。截至目前为止,仍未有总统被正式提起弹劾的案例。
依据《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当中华民国总统因故不能视事(行使职权)时,由副总统代行其职权;总统、副总统均不能视事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若总统因死亡、遭到罢免或弹劾而缺位时,由副总统继任为总统,至总统任期届满为止;总统、副总统均缺位时,由行政院院长代行其职权,并在三个月内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进行总统补选。若前任总统任满解职时次任总统尚未选出,或选出后总统、副总统均未就职时,则亦由行政院院长代行总统职权[注 13]。
在《宪法》公布施行后,历年来仅有第一任中华民国副总统李宗仁曾因时任总统蒋中正于1949年1月21日下野而代理总统一职,后蒋中正于1950年3月1日宣布复行视事,李代总统之任务自然解除[注 14][注 15][7]。1975年4月5日,蒋中正在第五任总统任内逝世,时任副总统严家淦遂继任为总统[7][48];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在第七任总统任内逝世,由时任副总统李登辉继任为总统[33][49]。
职权及附属机关
依据《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国防法》规定,中华民国总统为中华民国之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总统同时也是三军统帅,行使统帅权统率全国陆、海、空军,并得依《宪法》规定行使缔结条约及宣战、媾和之权[注 16][50]。
中华民国总统得依《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及《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公布由立法院通过的法律、发布命令,并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惟须于发布后10日内提交立法院追认[注 17][51][52]。在《宪法增修条文》公布施行后,历年来仅有李登辉因921大地震于1999年9月发布过紧急命令[53][54]。
当战争或叛乱发生时,中华民国总统得依《宪法》及《戒严法》规定宣布戒严,但须经立法院之通过或追认;立法院认为必要时,得决议移请总统解严[注 18][52]。在《宪法》公布施行后,历年来共有蒋中正和李宗仁因第二次国共内战分别于1948年12月和1949年7月二次发布全国戒严令[注 19][56][57]。
中华民国总统得依《宪法》及《赦免法》规定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注 20]。在《宪法》公布施行后,历年来总统共特赦四次、对特定对象减刑八次、以罪犯减刑条例一般性减刑五次[58][59]。
中华民国总统得依《宪法》、《宪法增修条文》、《公务人员任用法》及《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等法规定任免文、武官员,例如行政院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注 21],行政院副院长、各部会首长和政务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司法院院长及副院长、司法院大法官、考试院院长及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院院长及副院长和监察委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后任命,各机关初任简任、荐任、委任官等[注 22]公务人员经铨叙部铨叙审定合格后签请总统任派,以及军职少将、中将编阶人员官职异动经核定者、依法经核定追晋或追赠军阶者由主管机关报请总统任免等等[注 23][52][61]。
中华民国总统得依《宪法》、《勋章条例》及《褒扬条例》规定授与荣典,包括授予勋章,以及明令褒扬、题颁匾额等[注 24][62][63]。
依据《宪法》规定,中华民国总统拥有“院际调解权”,即得在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等五院之间出现争执时,召集各院院长会商解决[注 25][64]。当行政院认为立法院通过的决议有窒碍难行之处时,得经总统之核可,在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另外,当立法院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时,总统得在咨询立法院院长后宣告解散立法院[注 26][52]。
因应行使职权需要,中华民国总统设有总统府为幕僚机关,其厅舍地点位于台北市中正区[1][65]。总统府设秘书长一人,职责为承总统之令综理府内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此外,总统府还设有由总统任命的资政[66]、国策顾问[67]和战略顾问[68]等职务,得向总统提供国家大计、战略及有关国防事项之意见。目前总统府下设有3局、3室,另有中央研究院、国史馆及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注 27]为总统府之附属机关[注 28][1]。
国家安全会议(通称国安会)为中华民国总统决定国防、外交、两岸关系及国家重大变故等与国家安全有关大政方针之咨询机关,前身为1952年设立的国防会议,在1966年3月《临时条款》第三次修订后改设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至1991年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改组为国家安全会议,1993年正式法制化[注 3][注 29][17][70][71]。国安会以总统为主席,设秘书长一人,职责为承总统之令,依国安会之决议处理会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此外,还设有咨询委员一职,由总统特聘之。目前国安会下设有秘书处,另有国家安全局(通称国安局)为国安会之附属机关[注 30][71]。
待遇
依据《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民国总统具有刑事豁免权,即除犯内乱或外患罪外,非经罢免或解职,不受刑事上之诉究[注 31]。
依据《公务人员俸给法》及《总统副总统待遇支给条例》规定,中华民国总统之月俸为俸点[注 32]2,700点,此外并有政务加给,数额由行政院定之[注 33],目前两者数额共计折合新台币53万1000元[72]。
卸任后,中华民国总统依《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规定将享有每月新台币25万元的礼遇金;另外,在卸任后首年将享有每年新台币800万元的办公事务费,往后逐年递减新台币100万元,至第四年减为每年新台币500万元后不再递减;政府还将供应卸任总统保健医疗服务,并由国安局提供安全护卫8至12人。以上礼遇有效期间与该总统之任期相同[注 34][73]。
依据《勋章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民国总统在职期间得佩带国家最高荣誉勋章采玉大勋章[注 35]。
中华民国总统官邸目前与总统府同样位于台北市中正区,自李登辉时期开始使用;因现任总统赖清德沿用其担任副总统时的维安代号“万里”,故又称为“万里寓所”。[74]
象征
中华民国统帅旗原称国民政府主席旗、中华民国总统旗,1986年《陆海空军军旗条例》实施后改为现名,是中华民国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之旗帜;中华民国统帅旗之长宽比例为3:2,以红色为底,中置按旗幅三分之一的中华民国国徽,外加缀金黄色丝穗[注 36][75]。
依据《陆海空军军旗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中华民国统帅旗应与中华民国国旗共同陈设于总统办公室办公桌之正后方,中华民国国旗居右、中华民国统帅旗居左;中华民国总统于军事单位礼堂内主持各种典礼时,主席台之后方亦应陈设中华民国国旗与中华民国统帅旗,中华民国国旗居右、中华民国统帅旗居左。中华民国统帅旗之旗杆长度与国旗一致,其颜色为银白色,旗杆顶为金色矛形[注 37]。
历任总统列表
任数 | 姓名 | 肖像 | 就任时党籍 | 任期 | 后续 | 资料出处 | |
---|---|---|---|---|---|---|---|
1 | 蒋中正 | 中国国民党 | 1948年5月20日—1949年1月21日 | 由于内战情势日渐不利,在各方压力下被迫于1949年1月发表《引退谋和书告》后下野,并依《宪法》规定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注 38]。 | [76][6]:37[7][77][78][79] | ||
1(代理) | 李宗仁 | 中国国民党 | 1949年1月21日—1950年3月1日 | 1949年11月,在内战情势底定、国府撤往台北的情况下,以医治胃疾为由搭机飞往香港,旋飞美国,自此不曾回到中华民国政府控制区,期间由行政院院长阎锡山主持中枢军政事宜[注 40]。后蒋中正于1950年3月发表《复行视事文告》、宣布复行视事,李代总统之任务自然解除[注 15]。在持续未归国履行副总统职务的情况下,监察院于1952年1月以违法失职为由提案弹劾李,并向国民大会提出;1954年3月,国民大会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表决通过罢免其副总统之职务,副总统之位遗缺至次届选举。 | [7][79][88][89][90][91][92][93][94] | ||
1(复行视事) | 蒋中正 | 中国国民党 | 1950年3月1日—1954年5月20日 | 后于1954年3月22日举行的第二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陈诚击败中国民主社会党籍对手徐傅霖(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石志泉),连任总统。 | [76][7][95][96] | ||
2 | 1954年5月20日—1960年5月20日 | 依原《宪法》规定,总统仅可连任一次,即蒋不得参与次届选举;但经国民大会修改《临时条款》、冻结《宪法》中对总统连任之限制后,蒋方得以参与于1960年3月21日举行的第三任总统选举(副总统搭档为陈诚),并在采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自动当选,二度连任总统。 | [76][7][97][98][99][100][101] | ||||
3 | 1960年5月20日—1966年5月20日 | 后于1966年3月21日举行的第四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严家淦,以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自动当选,三度连任总统。副总统陈诚于1965年3月5日逝世,副总统之位遗缺至次届选举。 | [76][7][102][103][104][105] | ||||
4 | 1966年5月20日—1972年5月20日 | 蒋于1972年3月21日举行的第五任总统选举中搭档严家淦,以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自动当选,四度连任总统。 | [76][7][106][107][108] | ||||
5 | 1972年5月20日—1975年4月5日 | 蒋中正于1975年4月5日逝世,总统一职依法由时任副总统严家淦继任,副总统之位则遗缺至次届选举。 | [7][109][110][111] | ||||
5(继任) | 严家淦 | 中国国民党 | 1975年4月6日—1978年5月20日 | 第六任总统选举于1978年3月21日举行,由国民党籍的蒋经国(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谢东闵),以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自动当选为总统。 | [76][48][112] | ||
6 | 蒋经国 | 中国国民党 | 1978年5月20日—1984年5月20日 | 后于1984年3月21日举行的第七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李登辉,以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自动当选,连任总统。 | [76][49][113] | ||
7 | 1984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 | 蒋经国于1988年1月13日逝世,总统一职依法由时任副总统李登辉继任,副总统之位则遗缺至次届选举。 | [49][114][115][116] | ||||
7(继任) | 李登辉 | 中国国民党 | 1988年1月13日—1990年5月20日 | 后于1990年3月21日举行的第八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李元簇,以等额选举形式、且得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于第一轮选举正式当选为总统,形同连任。 | [117][118][119][33] | ||
8 | 1990年5月20日—1996年5月20日 | 后于1996年3月23日举行的第九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连战击败民主进步党籍对手彭明敏(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谢长廷)、无党籍对手林洋港(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郝柏村)和陈履安(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王清峰)连任总统,并为首任全民直选之总统。 | [34][35][33] | ||||
9 | 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20日 | 第十任总统选举于2000年3月18日举行,由民进党籍的陈水扁(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吕秀莲)击败国民党籍对手连战(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萧万长)、无党籍对手宋楚瑜(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张昭雄)和许信良(副总统搭档为新党籍的朱惠良)以及新党籍对手李敖(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冯沪祥)当选为总统,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次政党轮替。 | [37][38][33] | ||||
10 | 陈水扁 | 民主进步党 |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 | 后于2004年3月20日举行的第十一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吕秀莲二度击败国民党籍对手连战(副总统搭档为亲民党籍的宋楚瑜),连任总统。本次选举两组候选人得票率仅差0.22%,差距为历年最低。 | [36][120] | ||
11 | 2004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 第十二任总统选举于2008年3月22日举行,由国民党籍的马英九(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萧万长)击败民进党籍对手谢长廷(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苏贞昌)当选为总统,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二次政党轮替。 | [39][36] | ||||
12 | 马英九 | 中国国民党 | 2008年5月20日—2012年5月20日 | 后于2012年1月14日举行的第十三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吴敦义击败民进党籍对手蔡英文(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苏嘉全)及亲民党籍对手宋楚瑜(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林瑞雄),连任总统。 | [121][122] | ||
13 | 2012年5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 第十四任总统选举于2016年1月16日举行,由民进党籍的蔡英文(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陈建仁)击败国民党籍对手朱立伦(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王如玄)及亲民党籍对手宋楚瑜(副总统搭档为民国党籍的徐欣莹)当选为总统,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三次政党轮替。 | [121][40][123][124][125][126] | ||||
14 | 蔡英文 | 民主进步党 | 2016年5月20日—2020年5月20日 | 后于2020年1月11日举行的第十五任总统选举中搭档同党籍的赖清德击败国民党籍对手韩国瑜(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张善政)及亲民党籍对手宋楚瑜(副总统搭档为无党籍的余湘),连任总统。本次选举民进党籍候选人组合得票达817万余票,得票数为目前公民直选总统以来最高。 | [127][128][129][130] | ||
15 | 2020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 | 第十六任总统选举于2024年1月13日举行,由民进党籍的赖清德(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萧美琴)击败国民党籍对手侯友宜(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赵少康)及台湾民众党籍对手柯文哲(副总统搭档为同党籍的吴欣盈)当选为总统,是公民直选总统以来首次有政党执政超过八年。 | [41][42][131] | ||||
16 | 赖清德 | 民主进步党 | 2024年5月20日至今 | 第十六任总统就职典礼于2024年5月20日举行。 | [132] |
时间轴
参见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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