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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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歌

中华民国国歌,自建国以来共有4个版本;现行使用版本[3]定于1937年,又因为歌词第一句为“三民主义”,有时又被称为“三民主义歌[4],以与过往的中华民国国歌作区别。此歌曲先有而后有。歌词又名“黄埔军官学校训词”或“总理训词”,为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在1924年6月16日举行的黄埔军校开学典礼上,对该校师生发表的训词;1928年底,当时已透过国民革命军北伐统一全国的中国国民党决定将总理训词定为党歌、并对外征求曲谱,最终由程懋筠的作品获选。国民政府在1930年决定国歌时,亦决议选用此歌;之后对外征求创作,但均定为“从缺”,此歌遂于1937年正式定为国歌,并在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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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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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歌》歌谱[1]

 中华民国国歌
中国国民党党歌

作词
作曲程懋筠,1928年12月29日
采用1930年3月24日(代国歌)
1943年2月5日(法律确定)
1945年8月16日
音频样本
《中华民国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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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速览 中国国歌历史, 1926—1930 1930— ...
中国国歌历史
清朝 1878—1896
清朝 1896—1906
清朝 1906—1911
清朝 1911—1912
普天乐(半官方)
李中堂乐(半官方)
颂龙旗(半官方)
巩金瓯
北洋政府 1912—1913
北洋政府 1913—1915
北洋政府 1915—1919
1915
1915—1919
北洋政府 1919—1921
北洋政府 1921—1926
北洋政府 1926—1928
五族共和歌
卿云歌(第一次)
中华雄立宇宙间
原歌词
重新填词
尽力中华歌
卿云歌(第二次)
中华雄立宇宙间(第二次)(第二次重新填词)
中华民国 1926—1930
中华民国 1930—
国民革命歌
黄埔军校训词/三民主义歌(中华民国国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1931—1937国际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1949—1966
1966—1978
1978—1982
1982—
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原歌词
无歌词
重新填词(继续革命的战歌)
原歌词
注:
  1. 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自1966年起事实上被废止,正式场合只奏曲不演唱歌词,东方红大海航行靠舵手事实上取代了国歌的地位;1978年重新填词,1982年恢复原歌词[2]
  2. 两岸分治,目前中国大陆使用义勇军进行曲,台湾则使用黄埔军校训词/三民主义歌
  3. 香港(1997年7月1日起)及澳门(1999年12月20日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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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民国17年(1928年)前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成立,教育总长蔡元培对公众征求国歌,后来选定《五族共和歌》做为临时国歌,由沈恩孚作词、沈彭年谱曲[5]

民国2年(1913年),北洋政府将《卿云歌》(汪荣宝选词,民国2年(1913年)比利时作曲家哈士东(Joan Hautstone)作曲)定为中华民国国歌,后在民国4年(1915年)改以《中华雄立宇宙间》(王露作曲)作为国歌,并数次更改歌词。民国10年(1921年),再次改用《卿云歌》(萧友梅重新作曲)作为中华民国国歌。[6]

民国17年(1928年)至今

民国13年(1924年)6月16日,孙中山在广州黄埔陆军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对该校师生发表训词,其内容一说为孙中山的文胆胡汉民主编,戴季陶廖仲恺邵元冲等协助编写,由孙中山审阅。另一说为孙中山在开学典礼中只说了“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三句,后来由胡汉民等人增加词文,经过孙中山批可后,后发表成为训词。因为在黄埔陆军军官学校发表,该训词被称为“黄埔训词”、“黄埔官校训词”、“黄埔军校训词”等,又因孙中山为国民党总理,又被称为总理训词。

民国17年(1928年),国民党北伐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形式上中国统一后,戴季陶建议将黄埔军校训词采为国民党党歌歌词。其后经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开征求乐谱;最后以程懋筠谱曲在139件作品中拔得头筹,并得到500银圆奖金。当时南京金陵大学中央大学的学生曾在场试唱,并且由作者自己在中央广播电台播唱示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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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改组之日,上海大公报公布国民政府消息,为行宪之目的,自即日起不再于政府机关悬挂国民党党旗,仅悬挂国旗与孙中山国父画像。因国歌有其历史背景,不便更改。

民国18年(1929年)1月10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采程懋筠所谱者为党歌,理由是该歌词富爱国思想,且曲调和平、有力,有民族意识之效果。民国19年(1930年)2月28日南洋万鸦渡中华学校来电询问能否亦以此歌作为国歌;3月13日,第三届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78次会议提出讨论,决定:在国歌未制定以前,可以此歌代用。民国19年(1930年)3月24日,国民政府行政院第165号训令全国各级政府,在国歌未制定前,一般集会场合均唱这首程懋筠所谱之歌代替国歌[8]。最初只有旋律曲调,并没有和声与伴奏;正式颁定后,萧友梅赵元任黄自曾先后为其谱写伴奏和声[7]。其后,社会舆论认为黄埔军校训词乃勉励中国国民党党员之用,仅能代表党而无法代表国家;政府了解训词属代用性质,民国19年(1930年)5月责成教育部对外广征国歌歌词,先限8月底截止,三度展延;至民国20年(1931年)6月止,投稿者约1,700余人,歌词2,000余首,惟经多次审查均无一入选。[9]

民国25年(1936年),国民政府成立“国歌编制研究委员会”,专门负责国歌编制研究事宜,并正式登报公开征求国歌歌词[10],至民国26年(1937年)结束,投稿者约1,700余人,歌词3,000余首,多次审查均仍无一入选。该委员会后仍建议采用黄埔军校训词作为国歌,理由是黄埔军校训词充分表现革命建国精神,不但符合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且代表中华民国立国精神。

民国26年(1937年)6月3日,第五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45次会议通过以黄埔军校训词为中华民国国歌,6月16日中常会发函至通知国民政府,同年6月21日经国民政府公布实施,国歌征选案至此遂告确定[11]:5438[12][13]

1940年,汪精卫政权成立,亦使用此国歌[14]

民国36年(1947年)4月16日,第六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65次会议提出报告,经决议,在政府未颁订新国歌以前,暂仍照旧[15][16]

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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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

使用状况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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