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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陀(梵语:dhūta;或头陀支,梵语、巴利语:dhutaṅga ),佛教用语,也音译作杜多、杜荼、毒他、投多、偷多、尘吼多,是基于中古汉语发音的音译(中古汉语 头 /du/ 陀 /da/),如兼顾意译,可作抖擞、淘汰、抖拣、洮汰、浣洗等[1],是佛教僧侣的一种修行方式,通常称为头陀行、头陀事或头陀功德(dhūta-guna)。修头陀行的人的称为“头陀行者”。佛陀的十大弟子中,摩诃迦叶就是头陀第一。因他们长居阿兰若,远离人群,故又称阿兰若比丘,或森林比丘、丛林比丘。又因严行托钵乞食之祖制,又名托钵僧。
头陀,梵文意指修治、抖擞、弃除,也就是说要涤除烦恼与尘垢,舍却不需要的衣、食、住来修练身心。由于古代印度的宗教里一般的出家者大多是禁止所有欲(占有欲),所以他们认为出家人为了修行功德,居所、饮食都不需要挂念,托钵乞食,堪受人天供养。这“三衣一钵”就是出家修行者最基本之物。
释迦牟尼反对传统沙门的各种苦行,但他同意僧团可以接受一部分使人少欲知足的传统沙门修行方式,因此,他制定了头陀修行法。与头陀相对的,称为聚落比丘,他们平常居住在城镇或是聚落的近郊,与俗人混居。头陀行的例外是结夏安居时期,头陀行者需要回到僧团之中,参加诵戒布萨。在这段期间,除非经过上座长老的允许,僧人不得独自居住或外出。
《十二头陀经》中,头陀法有十二项。此修行针对一般日常的生活立下十二种修行的条件,所以亦称为‘十二头陀行’。《解脱道论》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有十三项[2]。依据头陀法,修行头陀行只要生活上有最低的需求“三衣一钵”就足够了。所谓“三衣一钵”是指僧伽梨、郁多罗僧、安陀会的三衣(又称为袈裟),与一个使用于饮食的钵。不同经典中,对于头陀行规定的详略不一[3]。
传至后世,头陀行因为履行十二项规定,居无定所四处行脚乞食,所以一般也称为这些修行者为头陀,在世俗看法上这是佛教的苦行僧。
《十二头陀经》[4]记载,头陀行有以下十二项,分别针对食、衣、住的规定。而这些只是制定修行的一种手段,并非目的,最终是为了修行功德以达成正果。
《解脱道论》为头陀十三支[2],《解脱道论》和南传上座部的《清净道论》比前者多出的是:
汉传佛教中,《梵网经》记载修行头陀行者可以保有十八种道具,称为头陀十八物[6]。修行头陀四处云游时,大乘比丘常会携带十八种道具,这就是头陀十八物。这十八种分别是:杨柳枝(用以净牙)、澡豆(洗净用的豆粉)、三衣(僧伽梨、郁多罗僧、安陀会)、水瓶、钵、坐具、锡杖、香炉、香匣、漉水囊、手巾、小刀、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像等十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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