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乡议局(英语:Heung Yee Kuk N.T.),简称乡议局,是香港新界700条原居民乡村的法定咨询组织,于1926年成立。现时分为三约及二十七乡乡事委员会。该局的职能,受到1959年12月11日通过的《香港法例》第1097章《乡议局条例》[1]所确立,亦与《香港基本法》第40条[2]有关。
主要职责
- 促进新界居民之间的合作及了解;
- 作为香港政府与新界居民的沟通桥梁;
- 就新界的社会及经济发展向香港政府提供意见;
- 鼓励遵守新界居民的传统风俗和习惯;
- 执行香港行政长官邀请的职能。
历史
乡议局的前身为“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由荃湾乡绅杨国瑞、粉岭乡绅李仲庄及元朗乡绅邓炜堂于1923年发起,对政府拟推行之建屋补价政策提出反对,最终迫使政府终止有关政策。
1926年当时香港总督金文泰为改善政府与原居民的关系,飭令“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改组为乡议局,并赋予更多权力,成立初期连一般民事案件也会交由乡议局办理。1959年12月11日香港法例第1097章《乡议局条例》实施,乡议局也成为香港法定机构之一,与当时的新界民政署保持密切联系。
虽然随后区议会及区域市政局先后成立,作为地区性事务的咨询及管理议会机构,但乡议局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地位,并分别于香港区议会及香港立法会拥有当然议席及功能界别议席,参见香港选举及乡议局功能界别条目。
局徽
新界乡议局是在第十六届第十八次常务会议从多个草图经过商讨后,决定采用现时的局徽设计,但因配色意见不一,延至第十七届第二次常务会议才通过设计,一直沿用至今。
局徽最外的圆圈表示“新界居民之团结象征,新界乡议局是新界民意的最高机构”,圆圈内上方有弧形中文隶书局名“新界乡议局”,下方亦有弧形英文局名“HEUNG YEE KUK N.T.”,上方有三个互相重叠成倒“品”字形的小圆圈,右上方小圆圈代表大埔区,圈内是该区地形,贯穿其中的是九广铁路;左上方的小圆圈代表元朗区,圈内是该区地形,青山公路穿越全区[3];下方小圆圈代表南约区,圈内是该区地形,除岛屿外,是一片海洋,三圈相连“代表新界之三大区之紧密团结,互相依存之象征”;三个小圆圈之下是系以红色绸带的金色对称稻穗,代表新界社会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
局址
新界乡议局前身农工商会于1926年5月3日以9,000港元向商人俞宏波购入大埔墟崇德街地皮,面积1,980平方呎,并于1926年建成第一代局址,楼高两层,部分用作崇德高初小学。
直到1970年代,新界乡议局不断扩大后地方不敷应用,遂于九龙油麻地北海街增设办公室以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但不少特别委员会的会议需要到酒楼开会,于第廿一届成立“筹建大会堂委员会”(其后更名“筹建大厦委员会”),并于1974年7月10日的会员大会通过在界限街以北、沙田隧道以南兴建新局址的决议。1975年5月委员会选定九龙塘金巴伦道面积12,975平方呎地皮作为新局址,为大埔旧局址的六倍,地价连建筑费合共200万港元,由新界乡议局全资购入,并获新界民政署资助5万元。建筑工程分两期进行,首期以6个月将地皮上的原有建筑物改装为办公及会议大楼,并加建门楼;第二期工程于次年完成,在办公及会议大楼后方新建一座可容300人的大礼堂。
运作达30年后金巴伦道局址亦逐渐不敷应用,2004年新界乡议局提议于沙田石门市地段547段(沙田城门河畔小沥源安睦街地段)兴建新局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05年11月1日通过私人协约方式(Private Treaty Grant),以象征式1,000港元地价拨出估值约3亿元面积约38,167平方呎的原商贸用地皮,用地为期50年,每年收取应课差饷租值的3%作为地租。乡议局成立筹建新局址专责小组,新局址采用南中国乡侨大宅作为设计模式,以“维护传统,走向未来”为主题,楼高三层,楼面面积超过10万平方呎,内部将有粤剧馆、多功能礼堂、展览馆、图书馆、活动室和新界文物馆等设施,弘扬华夏文化艺术,维系新界氏族文化精神。2006年11月16日举行动土典礼,2009年1月16日举行新厦兴工及奠基仪式,2010年8月5日举行上梁典礼,2011年4月2日新界乡议局大楼举行入伙仪式。
大楼建筑工程费原本预计约8,300万港元,但因材料价格上升及提升设计质素后,有关工程超支至1亿多元,加上金融海啸,一度令新界乡议局资金紧绌,曾考虑出售金巴伦道局址,筹措资金兴建新大楼。新界乡议局于2005年2月开始进行进行本地筹款工作,动员1,500名村代表连续四年,每季每人捐出1,000元村代表金资助新大楼的建造费,又四出举办筹款活动,城中富豪、乡亲、团体等大力支持,另得香港赛马会透过其慈善信托基金拨款近4,200万港元资助,才使财政压力大减。新界乡议局并成立“新局厦筹建委员会海外筹款委员会”,于2005年6月组织访欧团,向散居英国、荷兰、比利时、德国各地的新界原居民筹集资金,翌年又邀请“鸣芝声剧团”在伦敦、曼彻斯特和格拉斯哥三地巡回演出,并再派出代表团访欧。经过多方努力,才筹募足够资金完成新大楼的建筑工程。
组成
乡议局由属下的27个地区乡事委员会所组成。每个乡事委员会属下有多条乡村,而乡委会主席由村代表选举产生。27个乡委会分别属于三约:大埔约、元朗约及南约。
乡议局议员大会由当然议员、特别议员及增选议员组成。[4]
当然议员由各乡事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及新界太平绅士担任;而特别议员则由各区(大埔约、元朗约及南约)当然议员从乡郊代表或从民政事务局局长所批准的其他人之中选出,三约各7人,共21人;另有最多15名来自非乡事委员会委员的增选议员。
第三十六届乡议局主席是刘业强(元朗约),两位副主席分别是林伟强(南约)及莫锦贵(大埔约)。
乡议局 分区 |
行政区别 | 乡 别 | 主 席 | 首副主席 | 副主席 |
---|---|---|---|---|---|
元朗约 | 屯门区 | 屯门乡事委员会 | 刘业强 | 曾展雄 | 陶锡源 |
元朗区 | 厦村乡乡事委员会 | 邓善恒 | 邓焯伦 | 邓永杰 | |
屏山乡乡事委员会 | 邓志强 | 林权 | 黄国荣 | ||
十八乡乡事委员会 | 程振明 | 梁智峯 | 林盛兴 | ||
八乡乡事委员会 | 郭永昌 | 邓志光 | 黎永添 | ||
锦田乡事委员会 | 邓贺年 | 邓国丰 | 邓霆钧 | ||
新田乡乡事委员会 | 文禄星 | 黎志超 | 文贵寿 | ||
大埔约 | 沙田区 | 沙田乡事委员会 | 莫锦贵 | 李志麒 | 张子贤 |
大埔区 | 西贡北约乡事委员会 | 李耀斌 | 林啤 | 何志超 | |
大埔乡事委员会 | 林奕权 | 陈笑权 | 张国栋 | ||
北区 | 粉岭区乡事委员会 | 李国凤 | 刘永安 | 邓志佳 | |
上水区乡事委员会 | 侯志强 | 侯荣光 | 廖世鸿 | ||
打鼓岭区乡事委员会 | 陈月明 | 张天送 | 易渭东 | ||
沙头角区乡事委员会 | 李冠洪 | 李炳华 | 曾玉安 | ||
南约 | 西贡区 | 西贡区乡事委员会 | 王水生 | 张土胜 | 骆秀明 |
坑口乡事委员会 | 刘启康 | 刘运明 | 李健安 | ||
葵青区 | 青衣乡事委员会 | 陈志荣 | 陈碧文 | 邓光荣 | |
荃湾区 | 荃湾乡事委员会 | 邱锦平 | 傅振光 | 孙华安 | |
马湾乡事委员会 | 陈崇业 | 范树明 | 不适用 | ||
离岛区 | 东涌乡事委员会 | 黄秋萍 | 莫广源 | 不适用 | |
大澳乡事委员会 | 何绍基 | 苏光 | 黄容根 | ||
大屿山南区乡事委员会 | 何进辉 | 陈华国 | 何德辉 | ||
梅窝乡事委员会 | 黄文汉 | 邹长福 | 李国强 | ||
坪洲乡事委员会 | 黄汉权 | 李文安 | 曾纪洲 | ||
长洲乡事委员会 | 吴文杰 | 孔宪礼 | 黄辉民 | ||
南丫岛南段乡事委员会 | 周玉堂 | 胡国光 | 不适用 | ||
南丫岛北段乡事委员会 | 温扬坚 | 曾启南 | 不适用 |
资料来源:2023至2027年度乡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名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历任首长
乡议局的首长是乡议局主席(第9届及以前称“局长”),由选举产生。
届数 | 任期 | 名称 | 来自 | 分区 | 备注 |
---|---|---|---|---|---|
第一届 | 1926-1928年 | 李仲庄 | 粉岭[5] | 大埔约 | 首任局长 |
第二届 | 1928-1930年 | 彭乐三 | 粉岭 | ||
第三届 | 1930-1932年 | ||||
第四届 | 1932-1934年 | 邓炜堂 | 锦田 | 元朗约 | |
第五届 | 1934-1936年 | 彭乐三 | 粉岭 | 大埔约 | |
第六届 | 1936-1938年 | 邓勋臣 | 大埔 | ||
第七届 | 1938-1940年 | ||||
第八届 | 1940-1941年 | 李渭鎏 | 八乡 | 元朗约 | |
第二次世界大战 | |||||
第九届 | 1947年 | 彭乐三 | 粉岭 | 大埔约 | 复局后首任局长,同年病逝 |
第十届 | 1947-1952年 | 陈永安 | 荃湾 | 南约 | 以副局长身份接任至1952年 |
第十一届 | 1952-1954年 | 黄炳英 | 上水 | 大埔约 | |
第十二届 | 1954-1955年 | 1955年12月病逝 | |||
1955-1957年 | 何传耀 | 荃湾 | 南约 | 以副主席身份暂代至1957年 | |
第十三届 | 1957-1959年 | 邓干新 | 锦田 | 元朗约 | 乡议局分裂,身份不获政府承认,于1959年辞职 |
第十四届 | 1960-1962年 | 何传耀 | 荃湾 | 南约 | |
第十五届 | 1962-1964年 | 陈日新 | 屯门 | 元朗约 | |
第十六届 | 1964-1966年 | 张人龙 | 上水 | 大埔约 | |
第十七届 | 1966-1968年 | 彭富华 | 粉岭 | ||
第十八届 | 1968-1970年 | 陈日新 | 屯门 | 元朗约 | |
第十九届 | 1970-1972年 | ||||
第二十届 | 1972-1974年 | ||||
第二十一届 | 1974-1976年 | ||||
第二十二届 | 1976-1978年 | ||||
第二十三届 | 1978-1980年 | 黄源章 | 大埔[6] | 大埔约 | |
第二十四届 | 1980-1982年 | 刘皇发 | 屯门 | 元朗约 | |
第二十五届 | 1982-1985年 | 由本届起任期改为3年[7] | |||
第二十六届 | 1985-1988年 | ||||
第二十七届 | 1988-1991年 | ||||
第二十八届 | 1991-1995年 | 由本届起任期改为4年[7] | |||
第二十九届 | 1995-1999年 | ||||
第三十届 | 1999-2003年 | ||||
第三十一届 | 2003-2007年 | ||||
第三十二届 | 2007-2011年 | ||||
第三十三届 | 2011-2015年 | ||||
第三十四届 | 2015-2019年 | 刘业强 | 为24-33届主席刘皇发长子 | ||
第三十五届 | 2019-2023年 | ||||
第三十六届 | 2023-2027年 |
教育
1961年乡议局之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设立乡议局筹建三区中学委员会。经与政府商讨后,以乡议局选举区为单位,于元朗、大埔、南约三区各捐助建造一所中学。当时每所中学之建筑费,预算约为港币200万元。建校委员会承担每所百分之三十建筑费。
- 1967年新界民政署长区岁乐太平绅士为新界乡议局元朗区中学主持开幕礼。
- 1981年5月港督尤德爵士为新界乡议局大埔区中学主持开幕礼。[8]
- 1982年9月新界乡议局南约区中学落成启用(于2007年结束办学)
-
新界乡议局元朗区中学
-
新界乡议局大埔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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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乡议局南约区中学
参考文献
《新界乡议局史:由租借地到一国两制》,薛凤旋、邝智文 著,三联书店,ISBN 978-962-04-3065-7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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