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政法(德语:Verwaltungsrecht)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行政法被认为是公法的一个分支,是一部非独立的法典,也是宪法的具体化,可弥补宪法抽象规定的不足。 行政法与政府行政部门的决策活动密切相关。行政法规范国家与其公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行政机构的运作及其相互关系;行政法同时确保公民的权益不受行政行为侵害,或权益在遭侵害时确保其寻求救济的可能。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有专设的行政法院来审查根据该法律系统作成的决定。
行政法(德语:Verwaltungsrecht)是有关行政的主体及职权、行为、程序、违法及责任和救济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行政法被认为是公法的一个分支,是一部非独立的法典,也是宪法的具体化,可弥补宪法抽象规定的不足。 行政法与政府行政部门的决策活动密切相关。行政法规范国家与其公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种行政机构的运作及其相互关系;行政法同时确保公民的权益不受行政行为侵害,或权益在遭侵害时确保其寻求救济的可能。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有专设的行政法院来审查根据该法律系统作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