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宪纪念日目前是中華民國(台灣)法定節日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民国的宪法日。关于其他国家的宪法日,请见“宪法日”。行宪纪念日为中华民国法定节日,定于每年12月25日,是纪念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于1946年(民国35年)12月25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而设立。1963年(民国52年)行政院将行宪纪念日定为国定假日[1];直至2000年(民国89年)取消的这段期间,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2001年(民国90年)起公务人员实施周休二日,行宪纪念日不再放假。目前12月25日因为这天也是基督教的圣诞节,部分企业与基督新教、天主教会学校仍会宣布放假。
此条目介绍的是中华民国的宪法日。关于其他国家的宪法日,请见“宪法日”。行宪纪念日为中华民国法定节日,定于每年12月25日,是纪念制宪国民大会代表于1946年(民国35年)12月25日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而设立。1963年(民国52年)行政院将行宪纪念日定为国定假日[1];直至2000年(民国89年)取消的这段期间,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2001年(民国90年)起公务人员实施周休二日,行宪纪念日不再放假。目前12月25日因为这天也是基督教的圣诞节,部分企业与基督新教、天主教会学校仍会宣布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