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钦,又字汝贞,号梅林,直隶绩溪县(今安徽绩溪县)人,祖籍兖州濮阳(今河南)[2]。明朝政治、军事人物,曾设计铲除倭寇。明世宗时,胡宗宪因严嵩事牵连下狱,并在狱中自尽。明神宗追谥襄懋。
生平
胡宗宪自幼好学,其母方氏出身书香门第,胡宗宪自小就被母亲教授以千字文、小学等书,七岁就读于私塾,塾师经常对其父胡尚仁赞赏说;“此儿他日必当世伟器”。但胡宗宪一开始对科举功名并不热衷,常常偷看古今传记,仰慕关羽、岳飞等武将的军功为人,只是在父亲的责劝下,他才“抑首就博士业”。嘉靖七年(1528年)胡宗宪补邑庠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举甲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戊戌科三甲进士。刑部观政后,嘉靖十九年(1540年)任山东益都县知县,治理旱灾、蝗灾,平定了盗贼,有着治理有方的名声。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母亲去世,回乡奔丧。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父亲又去世,在为父母守丧期间,读朱子《纲目》、《大学衍义》、《武经七书》、《百将传》等书,六年的苦读与锻炼,为胡宗宪日后的抗倭大业积累丰富的理论知识。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春,胡宗宪守丧期满,补任浙江余姚县知县,被誉为“洁己奉公,持法正事”。
嘉靖二十七年,胡宗宪因治行卓异,十一月考选为湖广道试御史,二十八年(1549年)六月实授御史,巡视宣府、大同,继而巡按北直隶。嘉靖三十年(1551年)巡按湖广,平定苗民起义。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巡按浙江,严嵩党人赵文华指示胡宗宪疏劾张经“糜饷殃民,畏贼失机”,后张经被斩于西市,胡宗宪则连升三级,成为右佥都御史。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宗宪多次出战,东南沿海倭寇患稍定。时倭寇为患南方沿岸,宗宪聘用徐渭以定计谋,主要拉拢倭寇的头目,设计杀死诱捕徐海、陈东、麻叶等治罪。还招抚了汪直,但朝廷将汪直杀死,造成倭寇失控。三十九年(1560年)明世宗论擒获汪直之功,以“宗宪矢心为国,殚竭忠谋,劳绩殊常,宜加显擢,以示激励。”遂加擢其为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如故,三月之后被擢升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十年(1561年)加少保之衔,兼制江西。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父子失势,陆凤仪趁机弹劾宗宪为严嵩党,世宗慰曰,“宗宪非嵩党”,而释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解官归里。次年,朝廷获得严嵩之子严世蕃给胡宗宪的亲笔书信,辩诬无望,于是宗宪被捕入狱,胡宗宪写下万言的《辩诬疏》,为自己进行辩解,未得回应。
十一月三日,乃吟“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诗,引刃自尽,死于狱中[4]。
著作
有《筹海图编》十三卷。
评价
《明史‧胡宗宪传》评“宗宪多权术,喜功名,因文华结严嵩父子,岁遗金帛子女珍奇淫巧无数”,其阿谀奉承,逢迎赵文华而攀附严嵩父子,明朝官员俸禄微薄,创编提均徭之法,加赋额外,民为困敝,而所侵官帑、敛富人财物亦不赀。 虽然胡宗宪因为严嵩失势而下狱并且最终自尽而死,他忠义的形象依然深入民间。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为其初步平反。万历十七年(1589年)明神宗为他彻底平反,肯定他的抗倭功绩,将他的官衔尽数恢复,并赐予御葬荣誉,追谥襄懋。
文艺作品
年份 | 剧名 | 演员 | 剧中姓名 | 注解 |
2006年 | 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 | 王庆祥 | 胡宗宪 | |
2015年 | 电视剧《抗倭英雄戚继光》 | 李立群 | 胡宗宪 | |
2020年 | 电视剧《锦衣之下》 | 王璐 | 吴守绪 |
家庭
曾祖胡若川,寿官。祖父胡崐,义官。父胡尚仁。母方氏。具庆下,兄胡宗虞、弟胡宗廷。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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