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1907年10月12日—1998年2月8日),原名王惟允,曾用名王明,男,湖北阳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上将。
王平 王惟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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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委员 | |
任期 1977年12月—1985年3月 | |
前任 | 郭林祥 |
继任 | 洪学智 |
个人资料 | |
别名 | 王明 |
出生 |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9月6日 清朝湖北阳新王英镇东源大湖地村 |
逝世 | 1998年2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90岁)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范景新 |
儿女 | 儿子范晓光 |
母校 | 抗日军政大学 |
职业 | 军人 |
著作 | 《王平回忆录》 |
宗教信仰 | 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
获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八一勋章(1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独立自由勋章(1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解放勋章(1955)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1958)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8)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国共产党 |
服役 | 中国工农红军 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志愿军 |
服役时间 | 1930年 - 1985年 |
军衔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1955年) |
参战 | 第一次国共内战 抗日战争 第二次国共内战 韩战 |
王平1926年在本乡参加组织农民协会,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红三军团第三师教导大队政治委员、第六师十六团政治处主任,第四师十一团政治委员,参加过长征。到达陕北后,任红二十七军政治委员。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冀中军区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第3军分区政治委员、冀晋军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北岳军区司令员、察哈尔军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政治委员,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志愿军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时期遭迫害,此后起用为炮兵政治委员,武汉军区第一政治委员、总后勤部政治委员、中央军委副秘书长等职。
生平
王平生于湖北省阳新县三溪口镇大湖地村一个农民家庭。1926年在本乡参加组织农民协会,任乡农协委员和村农协负责人,组织群众开展革命活动[1]。1930年5月,王平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军团第八军一纵队战士,纵队宣传队副队长,机关枪连政治指导员,团党总支书记,师教导大队政治委员,参与进攻长沙的作战[2]。1933年,红军整编后,任红三军团第3师第9团政治教导员,红4师第11团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参加历次反围剿战争[3]。
1934年10月,王平参加长征。曾在突破国军第二道封锁线时,奉命于汝城以南带领11团为全军开辟通路,并参加了夺占娄山关、攻克遵义、坚守老鸭山等战斗[3]。1935年11月起,任红一军团第四师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科长,先后参加直罗镇战役和东征战役。1936年6月入红军大学学习,12月任红二十七军政治委员,与军长贺晋年指挥部队肃清延安以南地区土匪武装[4]。
抗战爆发后,王平任八路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1937年9月,王平调任中共晋察冀临时省委军事部部长,随罗荣桓赴冀西地区发动群众,组织地方武装。10月,兼任阜平县县长、抗日义勇军第二路总指挥部总指挥[5]。1937年11月,晋察冀军区组建后,王平任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指挥部队参加反“八路围攻”作战[6]。1938年8月,王平调任八路军第三纵队冀中军区政治委员,与吕正操率部参加粉碎日军对冀中的战役围攻,进一步扩大冀中根据地[7]。
1939年9月,王平任晋察冀军区第3军分区政治委员,与司令员黄永胜率部参与百团大战[需要较佳来源]。1942年9月,王平兼第3分区地委书记,指挥部队粉碎日军对北岳中心区的多次扫荡。1943年秋,在阜平县城东北之神仙山地区,以1个团兵力牵制、迷惑日军,同时指挥主力在外线打击日军,粉碎日军围攻晋察冀边区领导机关和后方保障单位的企图,受到军区通令嘉奖[3]。1944年10月,王平出任冀晋军区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和冀晋区党委书记。1945年5月,与司令员赵尔陆率部进军雁门关,发起雁北战役[8]。1945年8月,指挥冀晋军区部队参与对日反攻,一度攻入石家庄[9]。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续任冀晋军区政治委员[10]。1947年11月,王平担任北岳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兼一纵队政治委员[11]。率部参加保北、清风店、石家庄等战役。1948年春在察南绥东战役中,指挥左翼兵团攻占丰镇、和林格尔等15座县城。5月改任北岳军区司令员兼中共绥东工作委员会书记。同年秋率部参加察绥战役,后回师攻占张北,参加平津战役[3]。1949年1月,任察哈尔军区司令员,指挥部队迫使大同国军放下武器[12]。 曾任陈王(陈正湘、王平)兵团政委,华北军大政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0月,王平任察哈尔省第一副主席兼省公安厅厅长、察哈尔省委常委,组织部队肃清察哈尔境内土匪,领导肃反并进行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4月,任华北军区副参谋长兼干部管理部部长。1953年5月,王平参加韩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二十兵团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与司令员杨勇指挥所部进行夏季反击作战和金城战役[13]。1955年3月,王平任总参谋部动员部部长,参与主持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兵役委员会的组织和任务的规定》,主持拟制了《兵役工作条例》、《动员工作条例》等文件草案[2]。同年9月,王平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7年2月,王平再次入朝,9月任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0月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委员,主持了志愿军最后三批的撤军工作[14]。1959年2月,王平任位于南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培养大批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1965年,到安徽六安参加四清。文化大革命时期,王平遭迫害,1967年始被关押五年。1975年,参加四届人大。4月,王平任军委炮兵政治委员,同年8月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1977年9月任武汉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77年12月,任总后勤部政治委员[15]。他同张震在军内率先表态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2]。1978年12月16日,中共军事学院委员会发文为其平反。1979年11月,王平任中央军委副秘书长。1980年1月,任中央军委常务委员,分管军委办公厅工作,仍兼任总后勤部政委。1982年9月当选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85年3月,王平退出军队领导岗位。
王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至5届代表,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6]。1998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17]。
荣誉
家庭
王平夫人范景新,1939年1月在河北阜平结婚[19];时任阜平妇救会主任,其妹范景明嫁中将王宗槐、小妹范景阳嫁少将易耀彩[2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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