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复生(1908年—1980年),原名刘开浚,字巨川,男,山东文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先后担任平原省委书记、河南省委书记、黑龙江省委书记。
生平
潘复生,本名刘开浚,字巨川,于1908年12月出生在中国山东文登侯家镇二马村的一个贫困农民家庭里。潘复生在文登县立高级小学接受教育,并以全校第一的优异成绩,升读文登县师范讲习所,不过他后来却因为贫困而被迫辍学。他随后在农村的初级小学任教5年。[1][2]
1929年,潘复生获得山东省立第一乡村师范学校录取,他在就学的时候受到共产主义同学的影响,并于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当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满洲,潘复生旋组织山东学生参与在中国首都南京举行的反日、反国民党游行示威。1932年3月,潘复生遭到国民党当局的逮捕,并关押在济南第一监狱;他旋以“危害民国”罪被处以10年徒刑,不过他于1937年末、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获保释出狱。[1][2]
潘复生出狱后陆续卷入对抗日本以及国民党的战争;他组织并领导山东的中共游击队,1938年,任中共文登中心县委书记[3]。1939年,任中共山东分局巡视团主任、秘书长等。后来获任中共苏鲁豫(河北-山东-河南)冀鲁豫区委书记。[1][2]
1940年8月,调任中共苏鲁豫区党委书记,10月任湖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4]。1941年,组织当地民兵进行抗日。1945年11月,调任中共冀鲁豫区党委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5]。1948年3月,任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6]。
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之前,潘复生在1949年8月被委任为中共平原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1950年3月,有些农民和牲畜在濮阳专区运送公粮的时候被冻死,潘复生需承担濮阳运粮事件的部分责任,降职为副书记。[2]1952年11月,平原省裁撤,其下辖地区大部分被划入河南省,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河南省军区政治委员。1956年9月,潘复生获选为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2]大跃进期间,因反对河南省长吴芝圃的浮夸风遭批判。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举行第九次全体会议(扩大)“揭发批判右倾机会主义份子潘复生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等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份子。[7][8][9]
1962年,中共中央和中南局彻底平反潘复生。[9]1966年1月,调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黑龙江省建设兵团第一政委,并任东北局书记处书记[10]。1967年3月任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67年5月,兼任沈阳军区政委。文化大革命期间,当选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71年9月后,潘复生被免职审查。在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招待所接受“监护审查”直至去世[11]。
1980年4月,潘复生在哈尔滨因中风与世长辞,终年71岁。[1][2]
1982年4月,中共中央对潘复生的政治问题做出结论,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的审查结论;历史问题已经查清,没有问题;文化大革命中犯的错误不作组织处理。[来源请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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