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花园五尸命案是一宗轰动香港社会的谋杀案,发生于1998年7月21日,此案中5名女性因喝下凶手混合矿泉水山埃的符水而死。由于凶手在已废除死刑香港犯案却被中国内地的法院判处死刑,引起公众关注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跨界司法管辖权及移交逃犯安排。[1]

案件背景

凶手李育辉来自汕头,自称“风水大师”。他的妹妹在位于九龙城侯王道的住所设坛。该坛吸引大批已婚妇人祈福,为家庭驱魔、赶走二奶、添福添寿,家宅平安。

许经振(香港侨威集团主席)的妻子林春丽与两名朋友蔡秀珍徐顺琴前往找李育辉相命,并到徐顺琴位于九龙东九龙湾德福花园的住所看风水。凶手得知3人家财丰厚,设下谋财害命的企图[2]

1998年7月22日下午2时,一名41岁姚姓妇女,在德福花园T座跳楼死亡,警方接获通知,于是到现场调查,在调查初期,警方对此案件并不感到特别奇怪。但当发现女死者留下了三封遗书而内容又关连到几天前一宗妇人失踪案的资料时,警方便感到案件内情并不简单,于是开始四出追查。[来源请求]

7月23日,CID在德福花园C座5楼一个单位破门入屋调查时,揭发了近年香港罕见的一宗集体死亡事件。5名死者是徐顺琴(41岁)、李迎曦(17岁)、李迎晖(15岁)、林春丽(49岁)、蔡秀珍(45岁)。

案件大略

1998年7月21日,李育辉在徐顺琴家设坛作法,事前调制好从镀电厂友人张文佳处以清理鱼池为由取得的剧毒氰化钠(山埃)的“符水”,并嘱咐三人和徐顺琴(生于1957年1月31日)的两个女儿:17岁长女李迎曦(生于1981年7月28日,嘉诺撒圣家书院中五会考文科女生),及15岁幼女李迎晖(生于1983年5月12日)在事发单位的不同房间中饮用。

上述五人在喝下符水后不久相继死去。凶手把他们求神用的愿望写在纸上置于厅中,布置成自杀假象;其后掠去130万港元(作法前要求三人每人按自己年龄,每年10,000港元的款项作“贡品”)后与妻子连夜潜逃到汕头

赃款去向

到达汕头后,凶手将一半赃款藏于表妹姚素娟家中的花盘下,余下的港币与同居女友殷丽沿潜逃至湖北武汉的路上,向非法外汇兑换商人换成人民币,再以他人名义存入汕头及武汉的多家银行,存折则藏在殷丽处。

潜逃

香港深圳潜逃到汕头,在处理赃款后,李育辉偕殷丽在湖北省武汉市殷丽家中“隐居”。

李育辉在报纸得知已东窗事发,遂转移到友人王某在湖北省通城县的家中。

侦查与判决

香港警方开始认为案件为集体自杀案,于后续的调查中发现自杀器具不在现场及李育辉答应作证后失约,断定此案为谋杀案,李育辉有重大嫌疑。至此向内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

8月4日,汕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曾志雄带领民警在殷丽武汉家查获无果后,9月15日至湖北省通城县李育辉朋友王某的家中,李育辉与殷丽双双落网。

在香港完成侦查后,缉拿和审讯交由内地公安机关执行。1999年3月23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李育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女友殷丽另案处理,结果不详。李育辉一审后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0日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由于当时,最高人民法院下放死刑授权,故当日即在汕头执行死刑判决[3]

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追回港币60万元和人民币66.6万元的赃款,移交香港警方发还被害人家属。

注释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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