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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的和你Christmas Shop,或称和你shop,是指香港市民就香港逃犯条例争议,于2019年12月在香港各区进行的示威运动,主要在新鸿基地产旗下的商场举行。而警方派出大量蒙面便衣进行监视和埋伏,最终虽然商场没有任何破坏,但亦引发警民冲突,多人被捕。市民批评警方冲入商场后引起混乱,加上有大量便衣警员突然拘捕民众,令人感到害怕。[1]
12月15日下午2时许,网民发起“和你Christmas Shop”行动。两名女子行经商场4楼期间看到有示威者涂鸦,于是上前制止,但被示威者以喷漆喷面,另一名女士不适晕倒。多名防暴警察到场急救,由救护员协助送上救护车,防暴警察其后返回港铁沙田站外戒备。而8楼美心集团旗下食肆“潮庭”被示威者破坏及喷漆,玻璃和桌椅被打烂[2][3]。
到4时10分,防暴警员在巴士站举起蓝旗,其后超过50名防暴警和便衣警员分别由沙田站和沙田大会堂位置冲入商场进行拘捕行动,制服示威者,引起场面混乱和游人不安尖叫。[4]警方表示,因为示威者在新城市广场破坏店铺,及用杂物堵塞商场出入口及楼梯,所以警方进入商场执法[2]。有示威者在高处向警察掟杂物,警员施放胡椒喷雾。[5]。新界南总区副指挥官陶辉亦在场指挥,并陪同多名防暴和军装警员到5至7楼巡查,大部分商铺暂停营业。[6][7]而示威者破坏4楼展览廊一带的玻璃围栏,碎片散落在中庭的地上。亦有示威者用告示板阻塞连城广场的扶手电梯,其后又折返商场。[8]理大校园电台拍摄到3楼近ZARA位置,有伪装成示威者,持行山枴杖及类似伸缩警棍的蒙面警,合力制服1名黑衣示威者。[9]蒙面示威者一拥而上将蒙面警踢走。now新闻台证实他们是伪装示威者的警员[10]。下午约4时半,防暴警带走被捕人士离开商场时,在场的市民起哄叫嚣。警员多次举枪指向商场上层位置,并警告上层人士不要再投掷物品[11]。
到5时,大批人士包围3楼的临时服务台,质问为何商场容许警察进入商场,有商场职员展示证件获准离开。惟有两名外判的南亚裔保安因未能展示证件而不获放行,在场人士要求他们联络上司。保安展示个人资料予部分在场人士后便散去[12]。
傍晚6点半,一名怀疑拍摄示威者大头的中年女子不愿意交出手机删除相片,之后被示威者抢走和毁坏手机。她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认为自己光明正大,没有做错任何事,也没有拍摄个人大头。她认为拍摄是个人权利及自由,普通人没有警察的执法权,示威者没有查身份证及要求别人出示手机内容的权力,认为示威者行为剥夺他们的自由。示威者着她返回大湾区,最终女子离开商场[3][12]。
警方声称事件一共有12人拘捕,介乎14至27岁,涉嫌非法集结、刑事毁坏、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袭警,被捕人士正被扣查。事件中有一名警务人员受伤。[3]
2019年12月15日,网民发起在香港多区商场进行“和你CHRISTMAS SHOP”活动。下午约3时,市民在德福广场示威期间,有示威人士针对美心食肆,贴号召罢食告示及喷漆,警员在外面的花园制服最少两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结果遭大批示威者表示不满,要求他们离开,警方对市民举起手机拍摄感到不满,之后引起争执。其中一名警员行入人群中,在混乱情况下施放胡椒喷雾驱散人群,有一名约10岁的男童被射中,需由义务急救员协助。[13]多名路过的市民和有线新闻台的摄影机亦被射中。[14]
下午近5时,大批防暴警察再次冲入德福广场近港铁站的入口拘捕最少1名女子,并被带走。而场内多间商铺亦关门。警方表示因有人报案而进入德福广场,商场保安则表示商场没有报案,暂时不知是途人或商户报案。[13]
下午4时许,多名男便衣警员手持警棍,在新都会广场外与市民对峙。一名外籍男子被捕被带上警车,期间一度反抗,引起在场市民不满警方行动。男子被带上警车后约15分钟获得放行。[15]
下午,PopCorn商场有一批参与的人士叫口号及唱歌,亦有人派反修例传单。其后有示威者破坏东海堂在将军澳广场的分店。而吉野家店外的海报亦被人破坏。其后有示威者一度以为有防暴警到场,之后跑离商场。[16]
晚上7时,有50多名示威者到尖沙咀海运大厦3楼LCX快闪“和你Shop”,在商场内游走和叫口号。
晚上9时许,旺角雅兰中心外有街头唱歌表演,吸引近百名市民聚集。在朗豪坊对出戒备的防暴警员准备离开时,被走出马路的示威者喝倒采,有人用激光笔照射警员,其后警员下车追捕。一名男子在弥敦道被捕,而另一名女子因没有带身份证而拘捕。到晚上10时12分,另一批警员在砵兰街及山东街交界举起蓝旗,指现场有违法行为,呼吁市民离开,有警员举起胡椒喷雾驱散市民。到晚上11时,防暴警在弥敦道人行道上推进,并向人群方向喷胡椒喷剂,几乎出现人踩人状况,期间怀疑有儿童跌倒。而行动不便的长者需要人帮手离开。[17]
到深夜11时,大批防暴警察在旺角驱散示威者,又在西洋菜南街和弥敦道与豉油街发放催泪弹,拘捕多人,包括网媒记者。[18]于凌晨约1时,一名在附近砵兰街采访的浸会大学学生会编辑委员会男记者,被催泪弹击中,右面登时紫胀红肿,眼角周边更不断渗血,现场遗下大滩血迹。[19]示威者破坏交通灯及港铁站入口,又于路口纵火堵路。[18]
在尖沙嘴海港城,逾百人在商场内游走叫口号及高唱《愿荣光归香港》,示威针对“蓝店”和中资店铺,不少食肆食客被吓走,甚至要捧餐急逃,食肆无法做生意,部分店铺也突然落闸。[20]警察在未有商场职员报警的情况下进入商场,其间疑有便衣警搜市民身,记者上前询问戴黑口罩者是否警察,对方未有回应,只称不接受采访,便衣警一度于商场内施放胡椒喷雾,场内充斥胡椒味。其后记者拍摄疑便衣警搜市民身时一度被阻挡。被搜者表示,有人向他称自己是警察,要求搜身但未出示委任证。有商场职员要求警察离开,但亦遭到拒绝。其后,警察又和市民口角,又对记者推撞。一男子涉袭警被捕[21]
晚上7时许,大批市民在海港城港威商场聚集和喊口号,现场有大批便衣警员,引起示威者不满。同一时间,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亲自到尖沙咀问候现场戒备的警员。[22]有现场人士的随身物品被便衣警截查。到8时许,有便衣警员被人包围及投掷离物引发冲突,大批市民包围警员,并大喊放人。其后大批防暴警察到场增援,并制服多人,向在场人士射胡椒喷剂,场面混乱。有记者更拍摄到有防暴警员持长枪指向中庭范围。防暴警到晚上8时30分才开始撤出商场,数人被带走。[23]
12月24日平安夜晚上,商场大批市民聚集和高叫口号,多名便衣警员在商场不同位置监视。晚上7时,当市民发现4楼往沙田广场的通道有便衣警员时指骂及包围,便衣警挥动警棍及举起胡椒喷雾驱散。晚上7时55分,多名防暴警察一度进入商场。[24]到晚上8时11分防暴警察离场后,约400名市民在中庭聚集,高唱《愿荣光归香港》,大量便衣警员继续在场内观察。
到晚上约9时,示威者向新城市广场第三期方向游行,晚上约9时27分,多辆警车到希尔顿中心对出,而连接希尔顿中心及新城市广场第三期的行人天桥上有不少市民聚集,有人用激光笔照射警员。而地面的防暴警察指天桥上有人非法集结,一度举出蓝旗警告他们,但并有未采取进一步行动。数分钟后,防暴警员无视希尔顿中心商场保安拦阻进入商场,往3楼通往新城市广场三期的位置,要求市民离开,并在天桥上驻守。
到晚上10时35分,一名女子在新城市广场被捕。而200名警员于大会堂百步梯和新城市广场外截查市民。[25]
12月24日,网民号召于元朗YOHO MALL 形点举行“和你sing(和你唱)”,晚上接近8时,大批防暴警察冲入在商场内搜捕,多人在2楼通道被警员包围截查,有人被制服。一名姓周19岁青年疑躲避警员追捕,跳出围栏跌落中庭位置。救护员到达现场后送往屯门医院治理。堕楼青年的清醒,头部没有受伤和内出血,右手严重骨折。背部脊椎有3节骨裂,左手无力。警方以涉嫌袭警将他拘捕。[26]而防暴警察在商场内多次以警棍围殴和制服多名青年人,引发在场市民不满。[27]家属批评警方冲入商场后引起混乱,令人感到害怕。[28]
晚上7时许,有人在朗豪坊已经暂停营业的星巴克咖啡店内倒垃圾和用锤子破坏店内橱窗玻璃和货架,其后喷上粗口字句。大批防暴警察冲入商场拘捕数名黑衣人,引起市民不满指骂警员,警员向商场游人喷胡椒喷剂,多人不适。而防暴警察离开时曾向在场人士举枪。而商场保安指无报警。[29]
警民冲突延续至凌晨,大约2时半,一名男子在砵兰街与长沙街交界的餐厅,约两至三楼高的天台堕下,倒卧在大厦旁公园的花槽内。 有目击者指是因为当时天台警员,地面亦有防暴警喝骂及以强光电筒照射青年,疑青年受惊堕下。 [30]
12月25日(圣诞节),有网民发起“圣诞三部曲行动”,包括在多区举行“圣诞变装游行”及“和你shop”等,下午起铜锣湾时代广场和旺角朗豪坊有示威者聚集并高叫口号。多区商场外有防暴警察戒备,警方晚上在朗豪坊外施放多次催泪弹,驱散示威人士,并在尖沙咀、九龙湾截查拘捕多人。晚上10点多,警方在旺角截查过百人。[31]警方于新都会广场拘捕7人[32],于德福广场拘捕最少10人[33]。
12月25日下午,有人发起在新城市广场进行“和你 Shop”活动,而大量便衣警在场内多处截查数名年轻人。到下午5时左右,多名没有出示委任证,乔装成普通市民突然在一期4楼制服一人,引起大批市民不满包围警员,更多便衣警员到场增援,并在现场施放胡椒喷雾,之后最少再制服多两人。防暴警员随即进入商场,当市民向警员投掷一罐咖啡后,防暴警员随即在商场内举枪。[34]
到晚上约6时,近百名示威者在商场中庭出发往商场三期游行,期间多间店铺落闸。当示威者到三期2楼翡翠拉面小笼包取出大量等位纸和调味料倒在地上和桌面后,数十名防暴警员突然冲入商场,拘捕10名正游行中的男子,期间使用胡椒喷雾及警棍制服多人,场面混乱。署理新界南总区指挥官陶辉被亦胡椒喷雾喷中。商场在晚上7时许宣布提早关门。[35]
一名16岁青年及一名27岁男子涉嫌在商场三期袭警被捕,案件交由新界南总区重案组跟进,于12月27日下午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6]有辩方律师投诉指出,警署内有便衣警劝被告“千祈唔好无嘢讲,会害死你”,并以威吓、诱使方式要求被告签名。案件押后至2月21日再讯,其间不得离港,并须守宵禁令,亦禁足新城市广场。[37]
海港城有大批警员在场内戒备,不时截查商场内游人的随身物品。晚上7时半,一名男子怀疑在海运大厦推撞警员而被锁上手铐带走。[38]
下午4时许,朗豪坊内有戴口罩人士在中庭聚集和叫口号,场内有保安进行监察,而美心集团旗下部分餐厅员工收拾用品和设备,防止被人破坏。防暴警在下午起在西洋菜南街、山东街交界一带加强戒备,有少女防暴警察截查。到4时47分,一名男子在朗豪坊外的一段砵兰街被多名警员制服,警员曾发射胡椒喷雾,相关的举动引起市民不满而指骂警员。到一小时后,多名防暴警和速龙成员突然从封锁线内冲出,拘捕指骂警员的人士。混乱期间有警员指有途经的市民与他碰撞,指自己被冲击,向人群施放胡椒喷剂,最少两名白发男子被正面喷中。到晚上6时半,防暴警员撤离期间,突然在旺角朗豪坊附近发射多枚催泪弹,期间制服多人,旁边一间小食店亦被波及,店员在毫无准备下感到严重不适,需要由义务救护员协助,而食物需要全部弃置。[39]
防暴警之后在砵兰街和亚皆老街方向制服多人,并向在场人士施放多次胡椒喷雾,至少两人须送院治理。到晚上10时,警员采用包围战术,砵兰街两头被封闭,并截查数十人。到晚上10时38分,速龙小队到场,在旺角弥敦道及亚皆老街十字路口发射胡椒球枪。到近11时,在旺角弥敦道近快富街防暴警的举起黑旗,而另一批防暴警在豉油街截查一批人士。到11时14分,有示威者在山东街以胶链封锁弥敦道南行,巴士无法行驶。
有人发起在葵芳新都会广场举行“和你唱”。晚上约8时15分,葵青警区人员发现有人在元气寿司外叫嚣后,警员认为是企图阻碍店铺正常商业活动,因此驱散并拘捕多人,1女6男涉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而被捕。[40]事发逾半年,其中5男1女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各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至2020年9月21日再讯,期间各被告获准以2000港元保释,但不得离港及须往警署报到。[41]最后全部被控罪成,三名21岁以下被告分别入劳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另外三名21岁以上被告则判囚4个月。
晚上7时,数十人在德福广场内游走抗议,有人沿途手持“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旗帜,并高叫口号。到晚上9时,大批防暴警从九龙湾站冲入德福广场,举起蓝旗警告,其中两人被制服,引起市民不满,期间曾施放胡椒喷雾。警员要求在场一名摄影师出示记者证,并抄下资料,引起双方一度口角,而在场聚集的市民不断要求警方离开商场。
其后在德福花园平台有持不同意见的人发生推撞。期间防暴警察制服一名男子,用盾牌击向被捕男子的腰部。[42]一名36岁男救生员被警员搜出折刀、激光笔和有尖刺的指环等物品,他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而自辩时称,当日带指环和金属链是为在外甥面前表演魔术。不过观塘裁判法院裁判官莫子聪认为魔术在于手法而非道具,认为被告解释不合理,而激光笔的效果解释为“幻彩咏香江”极之牵强,不合情理。最终裁定被告罪成,判监11个月。[43]
晚上9时许,数十名戴口罩人士在Apm商场各层聚集,高叫反修例口号。约15分钟后,约80名防暴警察冲入商场多层,施放胡椒喷雾作出驱散。大量市民指骂警员,而警员以“中年曱甴”、“缩头乌龟”回应。防暴警察在行动中截查多人和多次指骂记者为“黑记”,带走6人,年龄介乎15至26岁。其中在一名22岁男子身上检获怀疑大麻。[44][45]
于大埔超级城,有示威者闯入商场食肆翻倒物品,防暴警到场驱散其间,有在商场执法的蒙面便衣警,疑被防暴警误当示威者,最少两名便衣警分别疑被防暴警箍颈及以警棍打中,防暴警察之后认出对方是“自己人”才释放二人。[46][47]有警员曾在商场内施放胡椒喷雾及蓝色水剂,有长者半边脸染上蓝色,需即时以清水处理。[47]
而当日有戴口罩人士在餐厅外聚集呼叫,亦有人走入店内坐下,并将盐及糖洒在桌上。其后有一名37岁市民在一间餐厅内逗留不足两分钟和旁观示威者捣乱,而被控游荡罪成监禁9个月。其后被告作出上诉到高等法院,减刑为6个月。[48]
立场新闻记者陈朗昇采访时被截查和要求出示身份证,其后有便衣警员故意在直播镜头前展示其身份证长达约40秒,期间更将其身份证摆近镜头方向前。[49]陈指出该便衣警身上没有委任证,亦没有行动呼号卡;他又称从没打算拍摄该警员,但该警员试图挑衅,于是他把镜头转向警员方向,但没有拍摄警员“大头”。[50][51]
及后同日晚上,陈朗昇继续受到警察挑衅,警方在场指挥官指“搞事”、“认得你”,又指《立场新闻》“依间报馆有问题”、是“黑记”等。记者要求指挥官为其指控提出理据期间,被多名防暴警员拿出胡椒喷剂及警棍指吓。[52]
记协就事件予以强烈谴责,要求警方及私隐专员介入调查严肃跟进。[50]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指控可信性高,表面证供成立,警察有关做法或违保障隐私,有足够理由主动调查。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认为,今次有关警员明显做错、技术上违规。[51][53][49]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亦批评涉事警员做法不恰当,呼吁警员保持克制。[54]到一年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发表调查报告,指去年12月26日警员在大埔超级城将“立场新闻”记者陈朗昇的身份证展示于镜头前约40秒,违反《隐私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警方表示接纳报告,已训斥涉事警员。陈朗昇回应指非常欢迎私隐专员的报告,但同时指警方刻意违例,知法犯法。[55]
有市民到尖沙咀海港城港威商场聚集叫口号,防暴警员两度进入商场并截查市民。一名“因为八挂望下”而被警方截查的市民表示,警方一度质疑他身上藏有他人物品,一度欲拆开机密信件。他与警方理论时,亦遭警方指要以阻差办公罪名将其拘捕。其后他向在场传媒展示信件,称“写住机密两个字,唔识英文都识中文啦。”他曾向警方表示隐私不能外流,但警方反指“隐私唔系大晒”。他又批评“警力过剩呀?7.21又唔见人!”[56]
下午4时许,新世纪广场中庭有数十名黑衣人聚集,其后高呼“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在商场各楼层游走,多间食店拉闸。其间示威者在Pacific Coffee外高叫“食中资、无良知”,高叫“排队买咖啡饮”、“有无位呀”,令店内大部分食客离开。当示威者在下午5时19分聚集到1楼的Urban Cafe坐下和有人向中庭丢墨水后,数十名防暴警冲入商场多个楼层,并截查多人。一名青年被带走。防暴警在傍晚6时10分离开商场。[57]
晚上8时多,示威者转到朗豪坊,他们先在商场内高呼口号,后有黑衣人推倒星巴克店内的物品,并毁坏部分收银机,不久有便衣警员出动带走一人,并有多名防暴警察增援。[58]
有市民向应号召在屯门市中心聚集高叫口号,并于区内多个商场游走,有示威者督促商场内的中国人要收拾好货品纸箱包装,又有人呼吁前往美心旗下的店铺排队或进入店内,店铺随即落闸暂停营业。下午近6时许,手持警棍的便衣警员在V city商场MTR层的紧急出口外制服数人,引起在场人士不满。[59]1分钟后大批防暴警察赶至,将至少两名从电梯往下离开的示威者制服,引起围观市民不满及指骂。警方至少施放两轮胡椒喷雾驱散市民,有警员遭误中。最后有5人被制服,并封锁商场部分范围。[60]
友爱南区候任区议员林健翔得知有数人被拘捕后赶到V city现场,林表明身份,向警员表示希望了解当区居民被捕时有否足够法律权利,但数十警员围堵及警告,警察又以警棍和胡椒喷雾威吓,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及搜身,并有警员对他呼喝:“区议员又点呀?”[61]市民也指骂商场职员为何让防暴警察进入商场。[62]
有示威者在上水发起“北区和你shop”活动,于下午3时在上水广场集合,以表达北区水货活动肆虐的问题[63]。活动有过百名市民参加,大批蒙面便衣警员在商场内监视。[64]半小时后,游行队伍走近连锁店万宁时,向疑似水货客及内地旅客大叫“用国货,返大陆”[65],店内警钟其后响起[66]。
集会人士之后转往旁边的新都广场及上水站,并在站内大堂高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香港独立”口号[67]。示威者之后在连接上水广场及车站的行人天桥用粗口指骂拖行李箱经过的内地旅客及港人,斥为“支那人” 、“大陆X”,又喝斥“死返大陆喇”、“咪X走水货”。 [68],并踢路人行李箱,更有人尝试抢走行李箱[66]部分聚集人士随后亦走到新都广场游走,多间店铺亦落闸。
到下午4时许,当集会人士折返上水广场4楼的万宁时,店铺已落闸。集会人士在万宁对开放置多枚螺丝在地上,大批便衣警员冲上前,便衣警随即冲上前制服约十人,防暴警察同时间进入商场截查市民,亦在商场外制服一名男子。警员在商场内戒备期间曾喷胡椒喷雾,有市民及记者被喷中不适。[66][65]
商场内冲突过后,有示威者继续在商场外行人天桥聚集,并抢去购物客手持的购物袋,将里面的物品丢落地再用脚踢。之后有人以胶袋将地上的物品逐件拾起。执拾期间,示威者称呼该名人士为“水货狗”[66]。
傍晚6时,一批防暴警察再度进入上水广场驱散人群,并喷胡椒喷雾。一名男子被指拍摄凶徒,之后被大批凶徒围住,有人抢走其手机,并对他拳打脚踢。男子最终头部受伤。在场一名红衣男子被多名防暴警察制服带走,挣扎期间曾拉住一名防暴警身上的长枪,遭警员用警棍打手后才放手[67]。
警方表示有人在商场内店铺扰乱秩序,阻碍正常商业活动。最后有20人被捕,年龄介乎13至34岁,涉嫌非法集结。其中4名16至27岁被捕男子被控阻碍人员进行拘捕行动及袭击警务人员[69]。
晚上7时,约20名示威者在德福广场内游走抗议,有人沿途手持“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旗帜,并高叫口号。到晚上近8时,示威者指骂多名便衣警察后,便衣警手持胡椒喷剂,追捕至少3人,其后引起示威者不满,有人用拳打便衣警,引起双方冲突,防暴警随即到场举起蓝旗。[70]4名学生(其中3名仅14至16岁)因涉袭警被捕,期间须向警方报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德福广场。[71]其后合共10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结及袭警等罪,包括7名未成年少年。
案件中当中4人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服判刑过轻而向上诉庭提出复核,建议改判入更生中心或短期监禁,案件在2022年9月29日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审理。3名法官听毕双方陈词,认为原审判刑原则犯错、明显过轻,但指考虑所有情况后,认为不适合变动4人刑期,最终驳回律政司申请,将于6个月内颁下判词交代理据。另外,法官亦批评被告的求情信是流于表面,是“针对性”、“策略性”悔意。[106]到同年12月2日,上诉庭颁判词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悔意“完全流于表面”,原审考虑不当,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是原则性犯错、刑罚明显不足,而3名女被告还押期间仍违反院舍舍规和纪律,代表她们守规矩的意识薄弱。而她们仍然不服定罪提出上诉,认为悔意“完全流于表面”。然而,法官考虑被告已完成社会服务令、积极装备自己,“改变 4 名答辩人的刑罚并不合适,也不符合公众利益”。[107]
但23岁被告同其后就25日和28日2件案件和其他已定罪的被告一起上诉,2022年7月15日遭到高等法院驳回,须即时服刑。高院原讼庭法官黄崇厚在判词指,本案争议为相关案情,是否构成非法集结;若是,上诉人有否参与在内。另外,案件有否侵犯市民享有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黄崇厚同意上诉方指,原审对言论自由定义观点“过分严苛或狭窄”,将言论自由收窄至只涵盖表达意见的自由。法官引案例说明,言论或表达自由,本质上涵盖“一些非主流、不受大众欢迎、冒犯性甚至离经叛道的意见及表达方式”。“非法集结”的罪行元素,包括作出“受禁行为”,即某行为带威吓、侮辱或挑拨性,导致他人害怕、破坏社会安宁。问题关键是案中行为有否越界,构成“受禁行为”。对于上诉方称,呈堂片段中,大部分在场者不见有害怕神情或反应,法官认为即使在场者没明显表露异常,心中有否害怕是另一回事,又指涉案口号“黑警 OT,警嫂 3P”、“香港人报仇”的确有动武意味,或令人合理地联想动武,而口号针对的对象,“不同政见的人难免会合理地担心”。考虑当日示威背景、周遭情况、双方陈词,认同原审的判断,有关口号具侮辱性,亦有挑拨作用,故构成“受禁行为”,认同部分言论“已经超越了文明社会…所容许的底线”。法官亦同意原审指,现场元气寿司事发时落闸,是害怕示威者。审视证据后,认同本案事件构成非法集结, 4 名上诉人均有参与,其中被告起领头角色,不停于呼喊口号时先喊,再由他人附和,最终驳回上诉,维持4人定罪。
至于28日“和你 shop”案,高院原讼庭法官李运腾指,被告被捕时,被搜出背囊内有“咪头”,同意原审裁定刘就是片中带头的黑衣人。法官又指,案中示威者叫喊口号,“显示他们对警务人员怀有强烈的敌意和憎恶”,而口号亦多次提及“报仇”,“明显有煽惑暴力的意思及效果”。法官认为,部分言论“已经超越了文明社会…所容许的底线”,终驳回两人定罪上诉。[108][109]
其中1名28岁被告就25日案件的定罪在高院被驳回上诉后,2022年9月16日于高院申请向终审法院再上诉,法官指稍后会颁下裁决书交代理由。[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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