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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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a],在文献记载以前,台湾早已有人类活动。在距今约45万至19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台湾与亚洲大陆连结的陆桥(今澎湖水道海域)有澎湖原人生存;距今3万年前的台东长滨文化是考古所知的台湾最古文化[1],较晚近的新石器时代则有南岛语族的考古遗迹[2]。台湾因地处南岛语族活动范围的最北边,也被认为是南岛民族在语言及遗传上可能的发源地[3],亦是分布区域的最北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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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台湾历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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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权及部落~1933 | |||||||||
明郑时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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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时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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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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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时期 1945 迄今 | |||||||||||
其他台湾系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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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地理位置介于中国大陆、日本与东南亚间,可做为各国船只的停泊与货物的转运站。在17世纪,台湾中部曾有超越一般部落规模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帝国及西班牙帝国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殖民统治。之后,荷兰人将西班牙人驱逐,并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地区。1661年4月,郑成功率领两万五千大军及数百艘战舰围攻荷台首府热兰遮城,使荷兰在1662年2月1日签约投降,台湾进入明郑时期,汉人于此期间大量移民台湾。1683年,明郑郑克塽在清军攻台时向清将领施琅投降,台湾进入清治时期。[2]
1894年,大清与大日本帝国爆发甲午战争[5]。隔年,双方在马关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予日本,台湾进入日治时期[6]。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中国抗日战争结束,日本战败。日本签署的《降伏文书》中接受同盟国的《波茨坦宣言》,并于其中接受《开罗宣言》之要求:将台湾、澎湖、满洲归还予中华民国[7]。1945年9月2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除满州)、台湾以及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的日军向代表同盟国的蒋中正投降,并命令日本及其控制之军事及民间政权协助同盟国占领日本[b]及其控制地区[8]。蒋中正委派陈仪将军接受在台日军的投降后,随即片面宣布台湾光复[9][10]。美国和英国等同盟国则不同意中华民国片面宣布恢复对台湾的主权,并表示台湾主权之处理必须等到与日本签订和平条约时才能决定[11][12]。日本也表示,接受了《波茨坦宣言》和《开罗宣言》的《降伏文书》只具有休战协定的性质,不具有处分领土的性质[13],一直至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时,台湾才脱离日本[14],并表示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只声明放弃台湾而未表明其归属,台湾的归属须在将来由同盟国决定[15]。
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国共内战中渡江,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失守,同年12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撤离迁台[16]。1991年起,台湾与澎湖、金门、马祖四地公民自1991年起以选举决定全数中华民国国会议员席次;1996年起,直接选举产生中华民国总统。但认为中华民国在台湾不合法的人士则依据国际法主张中华民国政府并不能借由选举而在台湾就地合法[17]。不曾统治台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声称拥有其主权。此外,台湾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也是引发主权争议与台湾独立运动产生的原因之一[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