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响乐团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交响乐团,成立于1977年10月,是北京市文化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北京交响乐团源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的北京市音乐训练班。由于政治原因,音乐训练班后来归入北京市艺术学校四人帮倒台后,音乐班与同时成立的舞蹈班以北京艺校歌舞演出队为名在外演出。1978年7月,北京歌舞团正式成立,音乐班转为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1986年1月,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开始以北京交响乐团的名义对外演出。1989年,北京交响乐团独立建制,脱离北京歌舞团。20世纪90年代起,乐团推行职业化改革。1997年起,北京交响乐团每年推出音乐季。2012年12月,中山公园音乐堂使用权、管理权划归北京交响乐团。乐团现任艺术总监兼首席指挥谭利华[2],团长孟海东[3][4],党委书记黄海燕[5][6]

Quick Facts 北京交响乐团, 古典乐团 ...
北京交响乐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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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北京交响乐团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演出
古典乐团
音乐类型古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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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起源:北京市音乐训练班

北京交响乐团源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北京市音乐训练班。当时样板戏主导中国文艺界,北京市文化局李湘林对此感到不满,认为应该建立一支歌舞团。1971年,李湘林向中共北京市委文卫组负责人王力民提议建立歌舞团。王力民虽然赞同李湘林的想法,但他认为当时的政治环境不适合做这一件事。1972年,政治形势有所缓和,北京市时任领导口头同意建立歌舞团一事,市文化局将筹办事宜交给了李湘林。那时北京市文工团已被解散,演职员被下放为铁路工人,李湘林从这些人中抽调了一部分,加上艺术院校毕业分配的一些人,组成了筹备组,开始准备招生。由于乐器演奏培养周期较长,筹备人员决定招收有一定基础、经过短期训练就可以胜任乐团工作的11至16岁的学员。因为上山下乡运动影响,当时的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很多文艺工作者和干部家庭的子女在家中学习乐器,他们或是跟从父母学习,或是师从家庭教师。筹备组从这些孩子们中很快招齐了50名学员。筹备组另外花两个月招收了50名10岁左右的学员进入舞蹈班。1973年,训练班正式开课。音乐训练班教学较为正规,教师仍聘请学员原来的老师,教师大多来自艺术院校或中央乐团等乐团,使用国际通用教材。培训班以车马费名义,每课时仅付给教员2元人民币。[7][8]

1973年9月10日,音乐训练班在首都剧场举办了业务汇报会,学员家长、教师、音乐界人士受邀出席。演出虽然得到了家长和音乐界人士的认可,但也带来了问题。有艺术院校为此贴出大字报,还有人向江青写信举报,称音乐训练班有政治问题。他们认为音乐训练班执行了错误的招生路线,学员绝大多数不是贫下中农出身,而是来自知识分子和干部家庭;音乐训练班不用五七艺术大学的教材,而是全盘使用西方资产阶级教材,在首都剧场举办的业务汇报会是典型的文艺黑线回潮;给教员付报酬是走修正主义路线等。江青要求北京市从严查处。北京市领导指示,训练班不得再以音乐训练班的名义在外活动,要求李湘林做出书面检查。李湘林等人将音乐训练班归入北京市艺术学校继续训练,但对上汇报称音乐训练班已经解散。1975年,音乐班与舞蹈班联合排演民族舞剧《草原儿女》,这是训练班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大型完整剧目。[8]

1976年春天,学员训练已满三年。由于政治形势所限,歌舞团仍然无法成立,学员们也无法正式结业。四人帮倒台后,学员们才正式结业,歌舞班和音乐班得以用北京艺校歌舞演出队的名义在外演出。歌舞演出队在北京展览馆剧场演出了舞剧《小刀会》,连演七十余场,受到观众热捧。[8]乐队于1977年6月聘请中央音乐学院指挥系主任黄飞立教授指导排练莫扎特C大调第36交响曲“林茨”英语Symphony No. 36 (Mozart)》,这是乐团首次接触西方交响乐作品。此后的三年间,交响乐队一直由黄飞立指挥排练、演出。[8]

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

北京交响乐团后来官方将乐团成立日期确定为1977年10月。[9]然而,根据早先的资料,乐团首次以北京交响乐团为名对外演出是在1986年1月,乐团脱离北京歌舞团、独立编制是在1989年。北京歌舞团的成立也晚于1977年10月。[8]

1978年7月,北京歌舞团正式成立。中共北京市文化局党组成员李湘林兼任团长、党总支书记。成立之前,文化局局长赵鼎新与李湘林的谈话时,李湘林提出希望成立一个歌舞团和一个交响乐团。赵鼎新虽然认为李湘林的意见很好,但是决定只成立歌舞团,暂时不挂交响乐团的牌子,乐队以交响乐队的名义演出并逐步向交响乐团发展。歌舞团成立之后,作曲家王西麟辛沪光金湘和指挥水蓝等人先后被调入歌舞团。[8][10]由于条件所限,歌舞团一直在原北京政法学院的一座楼内办公。[11]

北京歌舞团成立后的几年内,出访了罗马尼亚法国比利时瑞士摩纳哥等国,赴1979年中越战争前线慰问演出,参加闽西革命根据地成立50周年纪念会等演出。交响乐队除了为歌舞团提供伴奏,也独立演奏交响乐作品。1978年初,乐队以北京艺校歌舞演出队管弦乐队的名义,首次在歌舞节目中演出交响乐。1978年11月,乐队以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的名义首次举办交响音乐会。乐团还与李德伦韩中杰陈燮阳曹丁谭利华等中国指挥、赫伯特·齐佩尔英语Herbert Zipper让·皮利松法语Jean Périsson等外国指挥合作。与乐团合作演出的独奏家有傅聪鲍蕙荞、让·穆耶尔(Jean Mouillère)、约翰·丹曼(John Denman)、阿尔威·泰勒弗森英语Arve Tellefsen牛恩德等人。[8]截至1980年6月,乐队已经排练演出了多位作曲家的几十部交响乐作品,涵盖古典乐派浪漫主义民族乐派多种风格。1981年后,乐队演出更加频繁。除西方作品以外,乐队还排演了中国作曲家贺绿汀李焕之吴祖强、王西麟等人的作品。1981年起,乐队赴多所高校、中学演出,普及交响乐。1983年起,乐队连续参加一年一度的华北音乐节。1983年底,乐队随歌舞团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主办的歌舞《革命之歌》的排练、演出、录音、电影拍摄。1985年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通知交响乐队9月18日赴北京大学演出,以安抚学生情绪、避免学生上街。乐队用一天时间排练,完成了北京市政府交付的任务,北京大学学生没有上街。[注 1][8]

黄飞立指挥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在天津演出贝多芬A大调第七交响曲》,演奏第二乐章时场地内突然断电,乐团在黑暗中凭记忆继续演奏[注 2],直至供电恢复。此事后来传为美谈。[8][13]

北京交响乐团

1985年5月华北音乐节期间,北京歌舞团领导、北京歌舞团乐队成员向时任北京市副市长陈昊苏提议组建交响乐团。李德伦也向陈昊苏提出了相同的建议。陈昊苏口头同意组建交响乐团。随后,北京市文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讨论了此事。讨论认为,虽然当时北京市已有多家交响乐团演出,依照文化部方针不应再建乐团,但是北京市缺少自己的乐团;既然北京市的目标是建立国际大都市,那么城市需要一家交响乐团,而且此事已经得到了主管副市长的口头同意。北京市文化局为此事撰写了报告并上呈管理部门。报告提到,成立交响乐团,需要解决资金、场地、艺术骨干、宿舍等问题。报告没有得到回音,文化局咨询后得知上级机关认为增加经费、增加编制两事非常困难,因而不能批准此事。北京市文化局与北京市文教办为此展开协商,文教办提议不增加编制、对内仍为北京歌舞团交响乐队、对外用北京交响乐团的名义进行演出、仅刻北京交响乐团业务专用章一枚图章。文化局同意了文教办的提议。1986年1月,北京市文教办批复,同意乐队以北京交响乐团名义在外演出。[12]1986年1月18日,北京交响乐团命名仪式暨首场音乐会在刚刚落成的北京音乐厅举办,胡乔木荣毅仁、李焕之、李德伦、吴祖强等出席。[8]一些资料将这一天定为北京交响乐团的成立日期。[14]

乐队以北京交响乐团名义演出之后,由于美国等国接纳中国留学生人数增加,北京交响乐团二十余名乐手出国留学,包括乐队首席、声部长,乐团的演出逐渐变得困难,演出前时常需要借用几十名乐手助阵。[12]1988年,北京交响乐团险些解散。当年4月1日,乐团突然接到通知,上级命令乐团取消一切排练和演出。当月的演出只好取消,原定5月份邀请美国指挥家演出的计划也只好告吹,6月份与新加坡的合作计划中止。乐团原计划年底访问香港,此时也只好结束接洽。解散北京交响乐团一事之前就有传闻,然而乐团的领导却直到4月1日才得到消息。名誉团长李德伦上书陈希同,论说不应该解散北京交响乐团。4月14日,上级通知北京交响乐团恢复排练演出。半年后北京市才决定保留北京交响乐团。由于解散风波,有的乐团成员选择领取基本工资之后下岗,有的调离乐团,有的下海经商。虽然乐团得以延续,但是这次事件使得乐团人心涣散,这一年的业务几乎荒废。[7]

1989年,北京交响乐团独立建制。[8][15][注 3]1992年10月,谭利华担任北京交响乐团业务副团长、首席指挥。此前,乐团在1987年便将他自天津调入,任命为专任指挥。[8]谭利华后来改任北京交响乐团团长。他推进乐团向职业化发展。1996年,乐团实施人事任用改革,不论是乐团原有成员,还是投考乐团的新人,都需要通过“拉幕考核”,即乐手在幕布之后演奏、评委在台下打分。首次考核过后,乐团老成员只有5人留了下来。这一考核制度一直沿用下来。1997年,北京交响乐团开始了第一个音乐季。乐团坚持每个乐季演奏不同的古典音乐,以完成曲目积累。同年,乐团创立北京新年音乐会。[16]2001年,北京交响乐团首次出国巡演,在欧洲演出。[17]2013年,北京交响乐团首次访问美洲,在美国、墨西哥演出。[9]

命名为北京交响乐团后,乐团继续与知名交响乐团、指挥家、演奏家、歌唱家合作。柏林爱乐乐团伦敦爱乐乐团俄罗斯国家交响乐团、英国皇家爱乐乐团等都曾与北京交响乐团合作。曾与乐团合作的指挥家包括根纳季·罗日杰斯特文斯基[18]叶夫根尼·斯韦特拉诺夫克里斯托弗·埃申巴赫[19]劳伦斯·福斯特英语Lawrence Foster托马斯·桑德灵英语Thomas Sanderling安德鲁·戴维斯英语Andrew Davis (conductor)莱夫·赛格斯坦。与乐团有过合作经历的还有钢琴家拉扎尔·贝尔曼英语Lazar Berman[20]尤斯图斯·弗朗茨让·伊夫·蒂博戴英语Jean-Yves Thibaudet[21]齐蒙·巴托英语Tzimon Barto[22]郎朗,小提琴家瓦吉姆·列宾宓多里林昭亮克里斯多夫·巴拉蒂英语Kristóf Baráti谢尔盖·克雷诺夫英语Sergei Krylov (violinist),大提琴家朱利安·劳埃德·韦伯,中提琴家尤里·巴什梅特英语Yuri Bashmet,小号演奏家加伯·波多茨基英语Gábor Boldoczki何塞·卡雷拉斯詹妮弗·拉莫尔英语Jennifer Larmore[23]等歌唱家也曾与北京交响乐团合作演出。[9]

2012年12月,北京市将中山公园音乐堂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移交北京交响乐团,帮助乐团解决了排练、演出的场地问题。[24]北京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音乐季主场均设在中山公园音乐堂。[25]

运营

北京交响乐团是北京市文化局下属的差额事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策,交响乐团的补助为差额补助,采用“三三制”,即国家补助、企业赞助、票房收入各占三分之一。根据2014年的报道,当时每年国家给北京交响乐团的补助约为两千万元人民币;每位乐手的工资中,国家负担约两千元人民币,而乐手的工资总额为七千至八千人民币,差额通过商业演出填补。[26]

根据北京交响乐团2017年年报,乐团全年演出144场,演出场次创团史纪录;演出收入约1,59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144场演出包含音乐季演出35场、“首都市民音乐厅”公益演出25场、“首都市民音乐厅”区县精品采购演出36场、商业演出36场、保利院线全国展演7场、国际巡演5场。[27]

录音

2007年,北京交响乐团首次与EMI合作,录制发行了两张CD唱片。这是中国国内的交响乐团首次与EMI合作。[28]北京交响乐团与EMI共合作录制发行了八张唱片。[9]

参见

  • 崔健,原北京交响乐团小号手,中国摇滚歌手,1986年北京交响乐团以耽误乐团工作为由将他劝退[29]
  • 奥列格·维捷尔尼科夫,原北京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俄罗斯人,2012年5月因在动车上行为不端、辱骂同车女乘客而被乐团除名[30]

备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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