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院议员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院议员于民国7年(1918年)6月20日左右选举产生,分为地方选举会选举及中央选举会选举,其中地方选举会每省五名,每特别行政区一名,蒙古十五名,靑海二名,西藏地方六名;中央选举会第一部十名(学界)、第二部八名(政界)、第三部五名(商界)、第四部四名(华侨)、第五部二名(满洲王公)、第六部一名(回部王公)。
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院议员于民国7年(1918年)6月20日左右选举产生,分为地方选举会选举及中央选举会选举,其中地方选举会每省五名,每特别行政区一名,蒙古十五名,靑海二名,西藏地方六名;中央选举会第一部十名(学界)、第二部八名(政界)、第三部五名(商界)、第四部四名(华侨)、第五部二名(满洲王公)、第六部一名(回部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