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花,指梅花。中华民国建立之初并未指定国花,中华民国内政部礼制服章审订委员会于1928年首先提出以梅花为国花,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1929年2月8日通令全国指定梅花为各种徽饰纹样,尽管国花案在1929年3月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最终无果而终,但梅花的国花地位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1964年7月21日,行政院在答复内政部关于明定梅花为国花的建议时称梅花为国花“事实上早为全国所公认”,“不必公布及发布新闻”。至此,梅花作为中华民国国花,被认为属既成事实而被正式确认。
梅花意象基本式样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