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顿号(、)是现代汉语的标点符号,用来标示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同一符号在日语中为读点,用法与中文中的逗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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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号 | |
顿号在汉语中主要有两个用途:
中国大陆官方标准指明,顿号用于“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1],而台湾教育部指,顿号“用在平列连用的单字、词语之间,或标示条列次序的文字之后”[2]。顿号示意的停顿短于句号、问号、叹号、冒号、分号、逗号的停顿[3]。
在打印排版上,顿号占一字之宽[3],在中国大陆,横排时居于左下,直排时居右上[1],在台湾则不论横直,都放在字格中间[2]。
在“和”、“与”、“或”等连词前不应使用顿号[4],例如:
如要表达大概的数字,可在两个数字之间加上顿号,稍作停顿,例如:“李太太家养了四、五只猫。”可是,数字之间的顿号非必要,可因作者习惯喜好决定应否使用顿号[5]。
日语的“、”称为“读点”(読点),相当于中文的逗号。在日语中,与顿号功能相似的标点符号是“中黑”(・)。
大部分西方语言不使用顿号,对应顿号的功能由逗号兼替。
在 Unicode 字符是 U+3001:
在微软新注音输入法的输入方式为依序按下`与'键(或使用组合键Ctrl+')。在无虾米输入法中,可使用'加上 ,或是vv加上 输入。
顿号在中文已使用逾1500年,在《仪礼》已见使用顿号[7]。“顿号”一名称则最早出现于陈望道1922年的《新式标点》[4]。
用于区分非汉名的音界号(间隔号)曾被视为一种顿号[8]。在台湾,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在1987年之前一直将逗号和顿号归类为“点号”,直至该年修订《标点符号手册》才识别为不同的标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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