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仪(1954年1月12日—),台湾著名宪法学者。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美国康乃尔大学法学硕士、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兼任研究员及前特聘研究员兼所长、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法律学系兼任教授,前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曾任澄社社长(1996-1997年)[1]。 事实速览 林子仪,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林子仪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任期2003年10月3日—2011年9月30日提名陈水扁 个人资料出生 (1954-01-12) 1954年1月12日(71岁)母校康乃尔大学国立台湾大学台北市立中正高级中学关闭 简介 林子仪大法官自1978年起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任教,其教学及研究之主要领域为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隐私权、资讯科技与基因科技对于宪法基本权利之冲击等。 近年来,专注于隐私权以及新兴科技(如网络、基因资讯、生物科技)对于法律之影响之研究,并持续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开设课程。 林子仪大法官任期于2011年9月30日届满荣退。林子仪大法官于司法院释字第567号解释开始担任大法官工作,至司法院释字第690号解释止。主笔解释文及发表意见书无数,对台湾的宪政发展以及人权保障有非常大之贡献,并因此荣获司法院颁发一等司法奖章。 林子仪教授自2012年1月17日起获聘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兼所长,至2019年1月31日退休。现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兼任研究员。 经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助教(1978-1983)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83-1987)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1987-1993)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1993-2003)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1997-1999)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2003-) 司法院大法官(2003-2011)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兼所长(2012-2019) 主要著作 权力分立与宪政发展(1993) 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元照初版第一刷,1999) 宪法:权力分立(合著)(2003) 其余另著有多篇学术论文 参考文献 [1]历届社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澄社 参考资料 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研究院院讯:法律学研究所林子仪所长聘期至2019年1月31日届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司法院大法官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子仪老师Facebook粉丝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子仪大法官获颁一等司法奖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