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弼(16世纪—17世纪),字曰忠、襄明,号慕宁,江西瑞州府新昌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事实速览 张元弼, 籍贯 ...张元弼大明桂林府知府籍贯江西瑞州府新昌县字号字曰忠、襄明,号慕宁出身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 关闭 生平 张元弼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授恩县教谕,四十六年(1618年)陞宝庆推官,用刑宽恕让人民喜悦,又乐于嘉奖士子,和前任推官丁启睿齐名[2],天启三年(1623年)调淮安山清河务同知,历任工部都水司员外郎、应天府治中,崇祯五年(1632年)得直隶巡按御史倪成章疏荐[3],改刑部郎中,官至桂林知府[1]。 引用 [1]道光《新昌县志·卷十一·人物志》:举人 明……万厯二十五年丁酉科……张元弼,字曰忠,号慕宁,县治人,山东恩县教谕,升湖广宝庆推官,历淮安府同知、工部都水员外、应天府治中、刑部郎中、广西桂林府知府。 [2]道光《宝庆府志·卷第百八·政绩录四》:丁启睿……后有丁尧厯、张元弼者皆为郡司理……元弼字襄明,新昌人,万厯四十六年任,立法用刑,民喜其宽恕,亦乐嘉奖士类,与丁启睿同治理云。 [3]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六十四》:(崇祯五年十月)己丑直隶巡按倪成章疏荐有司官员知府严尔珪等,治中张元弼、同知阮近贤等,推知鲁元宠、叶高标等共三十四员,章下所司。 参考文献 道光《新昌县志》·卷十一·人物志 道光《宝庆府志》·卷第百八·政绩录四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六十四更多信息 官衔 ... 官衔 前任:弭子奇 明朝恩县教谕1616年-1618年 继任:黄谏卿 前任:刘士登 明朝宝庆府推官1618年-1623年 继任:董一鲸 前任:赵廷琰 明朝淮安府山清河务同知1623年-天启年间 未知 前任:方尚祖 明朝应天府治中崇祯年间 继任:邹得鲁 前任:刘江? 明朝桂林府知府崇祯年间 未知 关闭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