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桂(1691年—1759年),莆阳黄氏,字丹崖。汉军镶红旗人,清朝重臣。官至正一品太保、武英殿大学士兼陕甘总督,又因征准噶尔时调集粮草马匹得当,为清军后勤做好足够的保障,因功被乾隆帝封为三等忠勤伯,并赏与“四团龙补服”、“红宝石帽顶”、“赏戴双眼孔雀翎”等。乾隆四十四年时又获赐“图形紫光阁”殊荣,乾隆在写作怀旧诗时,将其列为“五督臣之首”,在其过世后被给予谥号“文襄”,并入祀贤良祠。
生平
黄廷桂为监生出身。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年方弱冠的黄廷桂,承袭了来自于其曾祖黄宪章所传下的正五品云骑尉世职。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23岁的黄廷桂被授予任正五品侍卫处三等侍卫。
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十二日,升任从一品的四川提督。[2]
同年七月,时任川陕总督、三等威信公岳锺琪上奏道,在四川成都府,有一个名叫卢宗汉的男子沿街叫喊,说岳锺琪即将带领川陕的兵马起兵反清,而后卢宗汉就被身为四川提督的黄廷桂给抓获,但应事关本人,所以上奏雍正帝请求裁断。于是雍正便下旨道,数年以来有许多人在他身边诽谤岳锺琪,甚至说岳锺琪乃是南宋名将、鄂忠武王岳飞之后,所以要为宋金之事报仇雪恨,真乃荒谬之极。岳锺琪功勋卓著,所以雍正才让其镇守西陲要地,并予以其重兵,因此那些诋毁大臣者都是当诛之人。而这次谣言的起因绝非是偶然形成的,其背后必有原因,正如之前的蔡珽、程如丝等人一般。此次也未必不是有人挟怨报复,并暗中指使,因此雍正下令刑部左侍郎黄炳和四川提督黄廷桂,会同严加审问该案。[3]
雍正九年,四川总督。乾隆十三年,两江总督;十六年,陕甘总督;十八年,回任四川总督;二十六年,又任陕甘总督[4]。
而后历任天津镇总兵、甘肃巡抚等职。乾隆十二年(1747年)升陕甘总督,次年改两江总督。十五年(1750年)加太子少保,次年复任陕甘总督。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吏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太保。乾隆二十年(1755年)升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次年晋骑都尉。卒谥文襄。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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