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
陈嘉信于1962年在香港出生,曾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1985年间于英格兰及威尔士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后私人执业,1995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资格,2013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2017年1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1][2]
事件
2017年10月17日,陈嘉信法官被一名疑因申索案件的上诉申请遭驳回的装修工人在法庭内被男子用刀指吓[2]。
2023年1月11日,原来负责审理民主派初选案的《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因健康问题不再参与案件,需要更换法官,审讯因此延后一至两周[3]。
抄袭风波
2023年6月9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一宗民事商标案件颁下判词,指陈嘉信在2021年一宗商标案的判词被指超过98%内容是抄袭原告的书面陈词,余下2%的内容无一句完整句子完全由陈官写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绝不能接受抄袭行为,并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就抄袭一事对其作出严肃训诫。高等法院上诉庭下令将案件发还由另一名法官重审。[4][5][6]
2023年6月14日,在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孻子罗启瑞的民事上诉案中,陈嘉信就的判词,被指抄袭原告书面陈词,案件发还重审,上诉庭处理上诉时不会就陈嘉信的判词给予比重,又或只会给予很少比重[7][8]。上诉庭亦提及多宗涉“司法抄袭”的案例,其中包括两宗牵涉陈嘉信的案例[8]。2020年3月19日涉逆权侵占的案件,上诉庭在判词提醒原审法官应避免从陈词中严重抄袭,以免令人觉得法官没就议题独立判断[8]。在2020年12月11日的藐视法庭上诉案件中,上诉庭指陈的判词中61/70段近乎一字不漏地抄袭原告的陈词[8]。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指出,陈嘉信在239段判辞中有221段为抄袭所得,予人司法公义未获彰显之感,并将案件发还其他法官重审。[9]
抄袭情况在香港司法界并不多见,抄袭风波引起外界质疑其公信力,影响司法信心,特别是陈嘉信于2023年6月12日起负责审理《愿荣光归香港》歌曲禁制令案[6]。
荣誉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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