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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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为新加坡的最高级法院,分为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负责审理民事及刑事案件。上诉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即法院院长)和上诉法院法官所组成。首席大法官可要求高等法院法官担任上诉法院的成员,以审理特定案件。上诉法院的所在地为最高法院大楼。
新加坡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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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新大楼竣工,由诺曼·福斯特设计 | |
设立 | 1970年1月9日[1] |
经纬度 | 1°17′25.8″N 103°51′2.88″E |
法官选任方式 | 执行选举 |
设立法源 | 新加坡宪法 |
法官任期 | 任期到65岁,但可以再度聘任 |
网址 | www.supremecourt.gov.sg |
新加坡首席大法官 | |
现任 | 梅达顺 |
首长上任时间 | 2012年11月6日 |
历史
该上诉法院为最高法院,也为终审法院,其前身为1826年11月27日建立的威尔士亲王岛(现槟城)、新加坡和马六甲司法法院[2]。2005年由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厦迁到现今地址。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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