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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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英语: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为新加坡的最高级法院,分为上诉法院高等法院,负责审理民事刑事案件。上诉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即法院院长)和上诉法院法官所组成。首席大法官可要求高等法院法官担任上诉法院的成员,以审理特定案件。上诉法院的所在地为最高法院大楼。

事实速览 新加坡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 设立 ...
新加坡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Singapore
2005年新大楼竣工,由诺曼·福斯特设计
设立1970年1月9日,​55年前​(1970-01-09[1]
经纬度1°17′25.8″N 103°51′2.88″E
法官选任方式执行选举
设立法源新加坡宪法
法官任期任期到65岁,但可以再度聘任
网址www.supremecourt.gov.sg
新加坡首席大法官
现任梅达顺
首长上任时间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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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上诉法院为最高法院,也为终审法院,其前身为1826年11月27日建立的威尔士亲王岛(现槟城)、新加坡和马六甲司法法院[2]。2005年由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厦迁到现今地址。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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