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汉朝丞相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萧何(前257年10月12日—前193年 8月16日) ,沛县(今中国江苏省沛县)人。是汉朝初年丞相、政治家。封爵酂侯,谥号文终,汉初三杰之一。辅助汉高祖刘邦建立汉政权。
萧何,沛县人。在沛县时,萧何为主吏,刘邦曾担任亭长,为其下属。萧何与刘邦、曹参、樊哙皆为沛县人,但萧、曹二人已当上官吏,县中多有好名声,刘、樊二人之地位相当于地痞,在乡里父老眼中地位大有不同[1]。刘邦任亭长时,常犯错,萧何皆袒护刘邦为其掩过,刘邦也很感激,与萧何关系良好。[2][3]萧何在沛县为县令所倚重的主要官僚,但萧何曾经拒绝来自秦朝中央提出的仕宦机会。当时秦国御史来到沛县察看各郡国事务实行情形,并召唤沛县各个从事事务的人问话。萧何头头是道,上论泗水周边情势,而以各项历史典故作终,为秦国御史评为第一。秦国御史想要征召萧何进入秦国朝中侍宦,萧何坚拒,因此仍留在沛县继续主吏的工作。[4]
前209年,陈胜、吴广假托公子扶苏与楚国将军项燕名号,发动了大泽起义,反抗秦朝,各地纷纷出现响应者,天下大乱。萧何和曹参、樊哙、周勃等沛县人士聚集商议应如何面对。沛县县令原本听从萧何、曹参的意见,认为应该从天下大势反秦,不料却马上反悔,打算将萧、曹二人以反贼罪名逮捕献给秦国官员。此时,担任亭长的刘邦已纵放囚犯,开始反秦起义,萧、曹二人与刘邦里应外合,杀了沛县县令而反秦,萧、曹二人因地位较高,原被推为首领,但两人却有所顾忌,乡中父老卜筮,认为刘邦最适合[1],因此推举刘邦为沛县反抗军首领,萧何、曹参成为其臣子。
楚后怀王让刘邦攻取关中,刘邦攻克咸阳后,诸将皆争夺金、帛、财物,萧何却独入府库内寻找秦国各种内政资料,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并知民间疾苦,对日后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汉战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使刘邦对于天下的关塞险要、户口多寡、强弱形势、风俗民情等等都能了若指掌。因刘邦先攻下咸阳,平定秦国,项羽先发后至,意图攻击刘邦取咸阳城,刘邦于是向项羽谢罪,表明自己不应急于立功,抢在抗秦军主帅之先,并将统治权让予项羽。项羽接管后,即屠、烧咸阳城[2],而萧何则随同刘邦离开咸阳城。
刘邦封为汉王,以萧何为丞相,因萧何收纳了记载秦朝详细国情的图书资料,使得刘邦具知天下关塞、户口的资料、民生疾苦。
萧何认同韩信的才干,不断向刘邦推荐,但刘邦一时未重用。在刘邦进汉中南郑的时候,韩信认为萧何已经推荐过,刘邦不会重用他而逃离。萧何听到消息,来不及报告刘邦就追上去,这就是后世所称的“萧何月下追韩信”。追回韩信后,萧何极力推荐他,刘邦筑坛封他为大将军。
楚汉相争时,萧何留守关中,制定法令约束人民,侍奉太子盈,巩固汉中,使关中成为汉军的有力后方,每每提供后勤支援刘邦,不断地输送士卒粮饷支援作战,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代起了重要作用。[2]
汉代建立后,以他功最高封为侯,位次第一,食邑八千户。许多功臣见到萧何受封第一,甚为不悦,向刘邦抱怨道:“我们像狗像马一样地作战,在战事中出生入死,冒着性命危险,徒然增加的是自己身上的伤痕。为什么萧何一个文弱书生,拿着一支笔,动动嘴巴大放厥词,居然论功是第一?这又是什么道理!”刘邦说:“你们懂得狩猎的道理吗?知道猎犬的作用吗?今天诸将你们就好像负责追踪的猎狗,但是发现猎物踪迹,并指挥猎狗追杀的人,是萧何!而且你们只以个人身份追随我,但萧何是全家亲族都为我卖命,我不能忘记他的功劳。”群臣听到后都没有怨言。[2]
然而群臣亦认为猛将曹参军功无数,应列第一,但刘邦仍较属意萧何。关内侯鄂君[5]于是解释:“群臣当然也没有错。曹参的确有野战略地之功,但楚汉相争五年,却失军亡众,丧失不少兵将。然而萧何却从关中遣军补足士兵的不足,若不是萧何,汉军早就折损所有兵卒了。楚汉相争在荥阳时,汉军面临缺粮危机,萧何利用关中的漕运,使得我们都有兵粮可吃。虽然萧何没有随军,却守在关中支援,形同随时陪伴陛下一般,这应该是万世之功。我认为论功应该是萧何第一,曹参次之。”高祖曰:“你说的没错。”于是乃令萧何第一,赐给锦带,允许萧何可以配剑,穿鞋子上殿,入朝拜见高祖不用行趋礼。[2]
萧何采摭秦六法,重新制定律令制度,作为《九章律》(《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增加《户律》、《兴律》、《厩律》)。
高祖十一年,陈豨谋反,刘邦亲征讨伐,此时吕后用萧何的计谋把韩信骗入宫内,以有人密告他与陈豨共谋,将韩信诛杀,刘邦回来时听说韩信已死,又喜又怜,于是拜丞相萧何为相国。后世有名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的是韩信的成、败都是萧何一手造成的。
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征陈豨时,萧何协助高祖消灭韩信,被拜为相国,同时派了五百名士兵以保护之名就近监视;翌年征英布时,又不断派人探问萧何动向。萧何为了避免高祖猜忌,听从门客建议拒绝封赏,更强占民地自毁声誉,试图避开被杀害的危机。但当高祖让萧何向民谢罪时,萧何又忍不住请高祖将上林苑闲置的土地开放给贫苦百姓耕种,高祖怀疑他收买民心愤而回绝,并以勾结富商、谋盗国土的罪名将萧何予以囚禁,所幸获得其他官员直谏才得以释放。
高祖死后,他辅佐惠帝。惠帝二年(前193年)七月辛未逝世。萧何一向很避讳与曹参相比能力,但其病危时推荐曹参继任相国。[2]
高帝十一年,刘邦征陈豨时听说韩信已死后,拜丞相萧何为相国,加封食邑五千户,并派兵卒五百人为萧何贴身侍卫。群臣都不住向萧何道喜,召平却深以为惧,于是向相国说:“祸害自此开始了。现在淮阴侯刚刚才因谋反伏诛,陛下在外征战,相国你留守京中没有战功却得封赏,是因为怀疑你有二心。陛下给你配置卫士,实在是为了防备监视你而不是宠信你。我劝你拒绝所有封地,并且将自己的私有财产献出用作汉军军费。”萧何听从召平劝谏,刘邦非常高兴。[2]
高帝十二年秋天时,英布谋反,刘邦屡屡遣使问相国在做什么,萧何表示愿谨守本分以奉公,并像陈豨谋反时一样捐献家财充作军需。有人向相国劝说:“我看萧氏距离灭族不久了。你以相国居功第一,陛下再没有什么能封赏于你。自你初入关中以来,已得到十多年的好名声,百姓依附你,你却仍在不断善待百姓。陛下探问于你,是怕你会趁机煽动关中百姓造反。你不如自己贱买强买人民田产,自毁名声,主上就会安心了。”萧何听从劝谏。刘邦讨伐黥布归来时,听说此事,拿着百姓的陈情,笑着讽刺萧何:“相国竟然如此‘造福人民’啊!”还把所有投诉萧何的状纸拿给萧何,命令萧何自己跟百姓谢罪。萧何却说刘邦让百姓进入君王园林没有使用之空地上耕作。刘邦大怒,说:“萧相国一定是收受商人贿赂,居然敢要我的林苑!”于是下令廷尉逮捕萧何,还绑上刑具。[2]
有王姓卫尉随侍在刘邦身边时,问刘邦:“萧相国到底犯了什么大罪,要这么残暴地被逮捕呢?”刘邦回答:“我听说李斯任秦相国时,好事都归于君主,过错都归自己头上。现在萧相国受商人贿赂关说,想要使人民进入御苑耕种,故意讨好人民,所以我将他绑了以治罪。”王卫尉说:“办事有利于民的方法,向陛下请求,就真的是相国应该做的工作啊,陛下怎会怀疑相国收了商人的钱了呢?况且陛下过去亲自出征抵抗楚军数年,之后又御驾讨伐陈豨跟黥布,相国身在长安,只要稍有动作已轻易夺得关中了。当时相国不觉得占有关中造反是利益,现在就把收点贿赂当作利益吗?而且秦朝因为君主不知过错而亡,李斯为君王分担过失,又有什么值得效法?陛下怎会那么浅薄地会怀疑相国了呢?”刘邦很不高兴,但还是在当天就赦免萧何之罪,派了使者拿着符节到狱中放了萧何,年迈的萧何赤脚向刘邦谢罪,刘邦说:“爱卿不要这样了罢!我不答应你为百姓开放御苑,不过是像桀、纣一样的昏君,而爱卿你才是贤相啊,我把你下狱,就是要让人民知道我的过错。”[2]
酂文终侯 萧何 | 酂侯 同 | ||||||||||||||||||||||||||||||||||||||
酂哀侯 萧禄 | 酂定侯 萧延 | □ | □ | ||||||||||||||||||||||||||||||||||||
酂炀侯 萧遗 | 武阳侯 萧则 | 武阳侯 萧嘉 | □ | □ | |||||||||||||||||||||||||||||||||||
酂共侯 萧庆 | 武阳侯 萧胜 | □ | □ | ||||||||||||||||||||||||||||||||||||
酂侯 萧寿成 | 酂安侯 萧建世 | □ | |||||||||||||||||||||||||||||||||||||
酂思侯 萧辅 | 酂釐侯 萧喜 | ||||||||||||||||||||||||||||||||||||||
酂侯 萧获 | 酂质侯 萧尊 | ||||||||||||||||||||||||||||||||||||||
酂质侯 萧章 | |||||||||||||||||||||||||||||||||||||||
萧乡侯 萧禹 | |||||||||||||||||||||||||||||||||||||||
王莽篡汉后,酂侯被废,建初七年,汉章帝采纳韦彪的建议,复封萧何后裔萧熊为酂侯。汉献帝建安九年(204年),封萧何后代为安众侯[7]。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