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英语: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曾经是中华民国国防部的一个部门,旧称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简称“联勤总部联勤”,英语:Combined Service Forces),负责中华民国国军补、保、运、卫、弹业务,2012年12月28日裁编,联勤原属各单位与陆军保修指挥部合并整编为陆军后勤指挥部[1],原由联勤使用之“骆驼队徽”移至国防部军备局继续使用。[2]

事实速览 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 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 MND(英语), 基本信息 ...
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
Combined Logistics Command, MND(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联勤军徽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国防部
授权法源国防部组织法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组织规程
主要官员
任命者中华民国国防部部长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6年6月1日、1950年4月1日(联合勤务总司令部
2002年3月1日(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
解散日期1949年8月31日(第一次)
2012年12月28日(第二次)
联络信息

联勤司令部旗
地址 中华民国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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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过去联勤辖下尚有各地区财务收支组(财务署管辖)、印制厂(测量署管辖)、经理厂、兵工厂(生产署管辖)、留守业务处、门诊中心、示范公墓管理处及忠烈祠管理组(留守业务署管辖)。其中著名的联勤兵工厂,其历史可追溯到清朝江南机器制造总局。上述单位一般习称“老联勤”。

国防部《中华民国97年国防报告书》指出,联合后勤司令部的任务是:“负责通用后勤支援整备作为,对国军各部队执行一般军需品补给、油料、弹药、运输、卫勤、基地装备翻修及留守业务之支援,并适切支援地区重大灾害防救工作。”联合后勤司令部辖有各地区支援指挥部及基地勤务厂,在裁撤前共有一万八千余名官兵在其下工作。

历史与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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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后勤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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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ources

早期历史

1928年8月,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五中全会,决定开始筹组全军统一的后勤系统。海军、空军分别由各自总部的后勤系统补给。行政院军政部下设与后勤相关的机构:

  • 陆军署
    • 总务司
    • 军衡司
    • 军务司
    • 兵役司
    • 交通司
    • 军医司(后扩大整编为军医署)
  • 军需署:署长俞飞鹏,副署长贾玉峰
    • 总务司
    • 财务司
    • 粮秣司
    • 被服司
  • 兵工署:署长张群(-1929年4月12日)/陈仪(1929年4月13日-1932年4月)/洪中(1932年4月-1933年1月)/俞大维(1933年1月-),副署长徐庭瑶
    • 研究司
    • 兵器司
    • 制造司

1929年春,蒋桂战争爆发,组建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在参谋总长以下设立兵站总监部,部长俞飞鹏,参谋长程泽登

1936年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增设首都警卫执行部,主办对日国防,其下设的第二组(简称“执二组”)负责国防交通与战时补给事宜等。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10日,“执二组”扩大整编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后方勤务部,为最高兵站机关。部长俞飞鹏上将,副部长端木杰中将、卢佐中将、陈劲芦中将,参谋长黄振兴中将、汤尧中将。内设机构:[3]

  • 办公厅
  • 参谋处
  • 副官处
  • 运输处
  • 经理处(粮服、兵器、会计、出纳、审核等)
  • 军械处
  • 通信处
  • 卫生处
  • 秘书处:1938年设立
  • (兵站史料)编辑处:1938年设立
  • 军邮督查处:1939年9月设立
  • 交通处:1940年4月运输处与汽车管理处合并而成。
  • 铁道运输处:1943年春军委会铁道运输司令部撤销该设该处。
  • 会计处:1944年8月经理处财务组扩大升格。
  • 军医署:1944年10月由军政部划归,卫生处并入军医署。
  • 交通司:1944年10月由军政部划归,交通处并入交通司。
  • 粮秣司:1944年10月由军政部划归,经理处粮秣组并入粮秣司。
  • 人事处:参谋处人事组升格独立

直属部队有:

  • 川桂公路线区司令部
  • 川陕公路线区司令部
  • 川滇公路线区司令部
  • 陕甘公路线区司令部
  • 西北运输司令部
  • 粤汉铁路线区司令部
  • 陇海铁路线区司令部
  • 黔桂铁路线区司令部
  • 湘桂铁路线区司令部
  • 滇越铁路线区司令部
  • 长江上游江防分监部
  • 第八战区独立分监部驻甘肃安西
  • 第九战区独立分监部
  • 第一至第九战区兵站总监部
  • 昆明行营兵站总监部
  • 远征军兵站总监部
  • 鲁苏皖豫边区运输处
  • 第一至第三十八集团军兵站分监部

根据《后方勤务部组织条例》,各战区设立兵总监部,军团(集团军)设分监部,军设支部,师设分站,独立旅及炮兵团设派出所。在天水行营桂林行营设天水办事处、桂林办事处。各战区兵站总监部/本部办事处/办事分处,下设独立兵站、独立兵站分监部、直属兵站支部。集团军兵站分监部。直属或独立军团或只辖四师的集团军设兵站支部设师属兵站分站。独立旅/炮兵团设派出所。可见,仍是自清末、北伐战争沿袭下来的后勤兵站体系随作战部队层层配属的“部队制”供应体制。天水办事处下设第一办事分处(万县)、第二办事分处(西安)、第四办事分处(老河口)。桂林办事处下设第三办事分处(金华)、第五办事分处(赣州)。第一(洛阳)、二(洛川)、三(上饶)、四(曲江)、五(襄樊)、九(衡阳)兵站总监部及第八(兰州)、第十(西安)运输处。1939年5月,天水办事处、桂林办事处改为江北兵站统监部(西安)、江南兵站统监部(桂林)。1943年9月,第一兵站统监部在巩县渑池设立直属第一、第二兵站分监部,划定管区,试行“地区制”供应体系。试点成功后,在全军推广。

1937年11月29日后方勤务部由南京迁南昌。1938年1月16日迁长沙。1938年9月迁衡阳。1939年元旦迁贵阳。1939年5月迁重庆。

1945年1月,在昆明设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后方勤务司令部(简称“陆军总部后勤部”),指挥中国远征军战区、滇越边区黔桂湘边区第四战区的兵站业务及昆明补给基地的业务。

1945年2月1日,后方勤务部升格为后方勤务总司令部(简称“后勤总部”)。隶属于军政部。军政部部长陈诚上将兼任后勤总部总司令,副总司令端木杰中将、卢佐中将、石化龙中将、耿幼麟中将、齐福士中将(美军中国战区后勤司令,美国籍)、刘膺古中将、参谋长郗恩绥中将、副参谋长冯环中将、何世礼中将。《后方勤务总司令部组织条例》规定“为分区补给起见,于重要地区分别设置补给区司令部,并于各战区分别设置兵站总监部、兵站分监部、兵站支部及站、所、库、队”。全国分为西北、西南、东南、重庆4个补给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后勤部暂兼西南补给区司令部,负责远征军战区、滇越边区、黔桂湘边区及第四战区补给事宜。后按照美国顾问建议,全国改为十个补给区。

1945年11月1日,黄镇球中将任后勤总部代理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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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正式组建

  • 中央政府军事机构进行全面改组,成立国防部(部长白崇禧上将)。国防部下设陆军总司令部(总司令顾祝同上将)、海军总司令部(总司令陈诚上将)、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周至柔中将)和联合勤务总司令部。1946年6月1日,国防部根据美国驻华军事顾问团团长鲁克斯中将之推荐,参考美国国会统一美军军种后勤所进行之研究(美国国防后勤局)。原来军政部负责征集、生产、存储,后方勤务部负责分配、运输、补给。为统一后勤事权,将后勤总部与军政部的兵工署、军医署、军需署合并,在南京军政部址设置“国防部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简称联勤总部)。1946年9月1日联勤正式成立,总司令黄镇球中将,副总司令黄维中将、何世礼中将、陈良中将,参谋长赵桂森中将,副参谋长1-2人。内设总司令办公室、第1署(人事)、第2署(联勤情报)、第3署(联勤规划、编制、监督和研究)、第4署(补给筹划、实施、保管和国际物资的利用)、新闻处、监察处、军法处、总务处、抚恤处、副官处、特种勤务署、运输署(设督察、调度室各1个和技术委员会以及陆运、航运、铁运、供应、训练5个司)、通信署(设管训、器材、技术3个司)、经理署(负责全军粮秣、被服、装具、军马的筹划供给以及军需工业和官兵福利等业务。设考核室、技术委员会和采购委员会以及生产、储备、粮秣、马政4个司。)、兵工署(设综核室、兵工委员会、技术顾问团以及财务、警务2个处和训练、工业、研究发展、外勤、化学兵5个司)、军医署(设资料组和组训、卫勤、供应、技术、荣善5个司)、财务署(设计划室和收支、账务、审核3个司。增设预算处、南京收支处和南京账务审核处)、工程署(负责工程材料的筹划,工兵部队的建立,管理训练和装备、军事建筑、永久工事的筹建、管理、军队不动产的管理。设工兵、器材、营建、营产4个司)、宪兵司令部等。联勤总部所属12个供应局、5个补给区、2个港口司令部、2个兵站、4个直属库。联勤在各行辕、各绥靖公署兵站总监部,以及补给区司令部、港口司令部、兵站分监部、兵站支部、分站供应局、供应站,运输、修理、通信、工程、卫生、教育、仓库、监护等单位二千六百多个,总兵力七十多万。
  • 1947年6月,郭忏中将接任联勤总司令职务。改为在重要战区设补给区司令部,共设七个。第一补给区(驻上海,后移驻南京,再移驻徐州,司令富文)、第二补给区(武汉,负责湖北湖南两个供应局)、第五补给区北平、第六补给区沈阳、第七补给区西安、第八补给区兰州、第九补给区(1948年9月1日由第九兵站总监部改组,司令朱鼎卿,副司令王中柱。驻汉口江汉路2号,下辖3个兵站分监部1个兵站支部、辎重汽车第九团、第十九团,独立汽车连、船舶运输队、警卫连各1个,4个美式轻武器装备的监护营,联勤设在武汉的被服总厂、蹄铁工厂、粮秣工厂、汽车修理工厂、船舶修造工厂、电信机械修造工厂等亦由其代管。1949年4月白崇禧派许高阳任司令)、第十补给区(驻无锡,副司令汪维恒兼台湾供应局局长。后改称沪淞沪补给区)、第十一补给区南昌。联勤还辖10个运输指挥部、14个供应局、101个供应局(?)和369个兵站,拥有自己的运输机和运输队。
  • 1949年,国军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大后方设立14个编练司令部,筹组二线兵团。联勤总部也在这些地方设立第八-第十一补给区。
  • 1949年4月,联勤迁往广州。8月17日,国防部部长阎锡山上将下达《撤销联勤总部并入国防部》命令。8月31日,联勤裁撤。9月1日,联勤业务由国防部第四厅承办。

迁台湾后历史

  • 1950年4月1日,联勤总部在台湾恢复编制,总部设址台北市城中区上海路(现中正纪念堂)。国防部下兵工、工程、军医、通信、运输、经理等各署拨归联勤;原属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的后方勤务兵站机关拨入联勤;各兵工厂、粮秣厂、被服厂拨还联勤。原经理署与财务署合并为军需署。成立测量处。1952年2月,发饷制度由经费补给到团制改为官兵薪饷联勤直接发放制。
  • 1955年9月1日,为配合美军制度,联勤的运输、通信、兵工、工程、经理、军医等6署暨所属作业单位拨归新成立的陆军供应司令部。联勤管辖两署七处:财务署、生产署、测量处、物资接收处、外事服务处、军人保险处、军眷管理处、抚恤处与军人保险处。新成立的生产署,将原属兵工、军需、通信等3署掌理之各制造工厂及兵工研究院分别划归该署统一管理,专司兵工、被服、电池等品项之研发与生产。陆军供应司令部兵工署负责兵工外勤业务。军需署拆分为经理署与财务署,管供应的经理署拨归陆军,财务署仍留在联勤。
  • 1956年10月10日,联勤“福利事业总管理处”成立,负责国军福利事业之全般策划与执行。
  • 1957年3月29日,联勤创建“国军先烈遗孤育幼院”。
  • 1958年12月1日,国军先烈遗孤育幼院改称“国军先烈子弟教养院”。
  • 1960年7月16日,联勤成立“留守业务署”。
  • 1962年11月16日,联勤福利事业总管理处移编国防部,改为“国防部福利总处”。
  • 1968年3月1日,国防部军事工程局及其所属单位移编联勤,联勤成立“工程署”。
  • 1971年9月,联勤总部迁至台湾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六段360号“精勤营区”现址。
  • 1976年1月1日,联勤各生产工厂番号变更,军车厂更名为“第二〇一厂”、第六十一兵工厂更名为“第二〇二厂”、第二十六兵工厂更名为“第二〇三厂”、第七十二兵工厂更名为“第二〇四厂”、第六十兵工厂更名为“第二〇五厂”、第四十四兵工厂更名为“第二〇六厂”、通信电子厂更名为“第二〇七厂”、兵工技术发展中心更名为“兵工技术中心”、测量制图厂更名为“第四〇一厂”、第一经理厂更名为“第三〇一厂”、第二经理厂改为“第三〇二厂”、第三经理厂改为“第三〇四厂”、第四经理厂更名为“第三〇三厂”。7月1日,联勤第二〇六、第二〇八厂编成“导弹制造组”,并配合中山科学研究院发展导弹研发政策。8月25日,联勤兵工技术中心改编“军品鉴测处”。
  • 1978年7月1日,联勤第二〇一厂奉令转移经济部所属“台湾机械公司重车总厂”经营。
  • 1982年3月29日,联勤国军示范公墓启用。
  • 1984年4月1日,联勤第二〇六厂与系统工程研发中心并编为“导弹火箭制造中心”,编配中山科学研究院。
  • 1990年7月1日,联勤第三〇三厂裁撤。
  • 1991年7月1日,联勤第二〇七厂裁撤。
  • 1992年1月1日,联勤“导弹制造中心”移编中山科学研究院。
  • 1995年7月1日,联勤物资署裁撤,员额移拨国防部编成“国防部军事采购局”。联勤留守业务署所属国军台北、高雄军眷门诊中心更名为“国军台北门诊中心、国军高雄门诊中心”;留守业务署所属各地区军眷服务处,更名为“留守业务处”。
  • 1996年7月1日,联勤兵工技术学校更名为“联勤技术训练中心”,为三军后勤及兵工各厂专业技术人力之主要训练单位。
  • 1998年7月1日,陆军运输署及所属单位复归联勤。联勤“国民革命忠烈祠管理组”编成。联勤财务署更名为“财务中心”,并移编直属国防部。
  • 1999年7月1日,配合“精实案”纳编三军通用后勤单位,陆军补给、保修署及直属单位复归联勤,海军、空军油料部队移编联勤。因应“联合后勤案”营产管理体系调整,各军种地区营管所并编联勤营产工程署。
  • 2002年3月1日,因应中华民国“国防二法”施行,联勤全衔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改称“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
  • 2003年10月1日,联勤生产署、测量署及所属单位移编国防部军备局,编成“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联勤技术训练中心移编军备局,并更名为“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技术训练中心”。10月27日,联勤第三〇二厂委托经营,完成资产交接及经营权移转,移交“向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营运。
  • 2004年1月1日,联勤营产工程署、军品鉴测处及所属单位移编军备局,编成“军备局工程营产中心”及“军备局规格鉴测中心”。4月1日,联勤保修署弹药组与三军弹药部队,编成“弹药处”;第一、二、三基地弹药库移编各地支部。陆军军医处移编联勤。陆军各地区后勤指挥部暨所属补给、油料、弹药、运输、卫勤等专业部队,以及海、空军同性质专业部队移编联勤,编成“各地区支援指挥部”。11月1日,联勤补给署伞制厂移编保修署,一补库并入保修署武基处,经基处及油指部裁撤。
  • 2005年1月1日,陆军后勤学校移编联勤,更名为“联合后勤学校”;陆军兵整中心移编联勤保修署,更名为“联勤兵工整备发展中心”,并纳编武基处及化基厂。4月1日,联勤信义俱乐部奉令裁撤。另阳明山招待所与鹅銮鼻活动中心原订于6月30日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委外经营,然而因位处国家公园范围内,迄今仍处于协调与评估阶段,目前并未对外开放;水里招待所、台中招待所及澎湖活动中心移交财政部国有财产局(水里招待所于2009年拨交交通部观光局日月潭国家风景区管理处、台中招待所于2015年拨交台中市政府社会局、澎湖活动中心于2011年释出民间)。7月1日,国军台北、高雄门诊中心分别改隶三军总医院国军高雄总医院
  • 2006年1月1日,联勤留守业务署及所属单位移编后备司令部。三军后勤司令部裁撤,并入联勤;陆军各联合保修厂(联保厂)、海军料配件总库(海用总库)、空军接储总库(空用总库)移编联勤。“伞制厂”并入兵整中心生产制造厂。1月16日,联勤编成“副供处”,与国防部福利总处平行运作。7月1日,国军各地副食品供应站移编联勤,正式接办副食品供应任务。
  • 2007年2月1日,联勤完成精进案组织调整,原补给、保修、运输、军医、弹药、后管、后计、副供等8处简并,编成“后勤整备处”及“联合后勤支援指挥部”。联勤汽基厂、通基厂、工基厂、兵整中心所属储备库与接储总库、料配件总库,编成“储备中心”。工基厂并入兵整中心。5月7日,联勤废弹处理中心国有民营化,正式委托民间经营。
  • 2008年11月1日,联勤司令职缺降为中将衔。
  • 2011年1月1日,因应“精粹案”组织调整,联合后勤支援指挥部编设成补给、保修、运输、弹药及军医等5处,并成立“副供中心”;储备中心所属海用总库及空用总库移编海军、空军;军乐队裁撤。4月1日,联勤储备中心各陆用库回归兵整中心及基地厂;地区补给、油料库简并为“补给油料库”,运输部队由大、中队调整为“群、营、连”;地区卫生群裁撤,编成地支部军医组及卫生营。7月1日,联勤储备中心本部及南投(陆用)总库裁撤。
  • 2012年1月1日,军备局技术训练中心移编联合后勤学校,更名为“联合后勤学校技术训练中心”;兵整中心产研单位移编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编成“第二〇九厂”。[4]
  • 2012年12月28日,联勤司令部因应国防部组织调整而裁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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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总)司令/副(总)司令/参谋长/副参谋长

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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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 任期时间 姓名 军种军衔  备注
第一任 1946年6月1日-1947年5月28日 黄镇球 陆军  中将
第二任 1947年6月28日-1949年8月16日 郭 忏 陆军  中将
第三任 1950年4月1日-1954年6月30日 黄镇球 陆军二级上将 1954年7月1日-1955年5月31日
由黄仁霖中将代理
第四任 1955年6月1日-1959年1月31日 黄仁霖 陆军二级上将
第五任 1959年2月1日-1959年7月9日 马纪壮 海军二级上将
第六任 1959年7月10日-1963年6月30日 石 觉 陆军二级上将
第七任 1963年7月1日-1967年6月30日 赖名汤 空军二级上将 联勤出身的参谋总长
第八任 1967年7月1日-1972年6月30日 刘广凯 海军二级上将
第九任 1972年7月1日-1975年4月3日 郑为元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任 1975年4月4日-1977年3月31日 罗友伦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一任 1977年4月1日-1980年4月6日 王多年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二任 1980年4月7日-1984年6月30日 蒋纬国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三任 1984年7月1日-1989年12月4日 温哈熊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四任 1989年12月5日-1993年7月4日 罗本立 陆军二级上将 联勤出身的参谋总长
第十五任 1993年7月5日-1996年6月30日 王文燮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六任 1996年7月1日-1998年3月31日 丁之发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七任 1998年4月1日-2000年5月19日 杨德智 陆军二级上将
第十八任 2000年6月1日-2002年2月28日 谢建东 陆军二级上将 因应国防二法施行,
2002年3月1日起改“总司令”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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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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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 任期时间 姓名 军种军衔  备注
第一任 2002年3月1日-2003年1月31日 谢建东 陆军二级上将
第二任 2003年2月1日-2004年5月19日 高华柱 陆军二级上将 退辅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防部长、国安会秘书长
第三任 2004年5月20日-2006年2月15日 戴伯特 陆军二级上将
第四任 2006年2月16日-2007年1月31日 季麟连 海军陆战队二级上将 第一位海军陆战队出身的联勤司令;后任总统府战略顾问
第五任 2007年2月1日-2008年10月31日 金乃杰 空军二级上将 末代联勤上将司令;调任国防大学校长
第六任 2008年11月1日-2011年5月15日 董翔龙 海军中将 联勤司令降为中将缺,
2011年5月16日升上将调任海军司令;退辅会主任委员
代理 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31日 吴有明 陆军中将 2011年5月16日中将副司令代理
第七任 2011年6月1日-2012年12月28日 吴有明 陆军中将 2011年6月1日真除,末代联勤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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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将副(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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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军种军衔  任期  备注
黄维 陆军中将 1946.6-1947.9
陈良 陆军中将 1946.6-1948.3
何世礼 陆军中将 1946.6-1949.9
黄仁霖 陆军中将 1948.2-1949.9
张秉钧 陆军中将 1947.4-1949.9
郗恩绥 陆军中将 1948.2-1949.9
常抚生 空军中将
刘德敏 空军中将
戚荣春 空军中将
袁国征 陆军中将
雷颖 陆军中将
陶光远 陆军中将 1982-1984
侯鸿昌 空军中将
谢抗建 陆军中将
罗文山 陆军中将
黄正云 海军中将 ?-2005
高仲源 空军中将
朱善权 陆军中将
吴有明 陆军中将 ?-2011.05.31 2011年6月1日真除为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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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谋长

更多信息 姓名, 军种军衔 ...
姓名 军种军衔  任期  备注
赵桂森 陆军中将 1946.6-1948.2
吕文贞 陆军中将 1948.2-1949.9
雷颖 陆军中将
席代岳 陆军中将 1998.3.24调职
房茂宏 陆军少将 2012.2.29-2012.12.28末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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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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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军种军衔   任期 备注
吴光朝 陆军少将 1946.6-1949.9
曾庆集 陆军少将 1948.2-1949.9
何遗模 陆军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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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旗


裁撤前组织编制

司令部(驻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

  • 司令(1人,二级上将
    • 副司令(2人,中将
    • 参谋长(1人,中将)
    • 政战主任(1人,中将)
    • 督察长(1人,中将)
    • 副督察长(1人,少将)
    • 副参谋长(2人,少将
    • 政战副主任(2人,少将)
    • 署长(7人,少将)
    • 处长(2人,少将)
      • 署长(1人,上校
      • 处长(5-7人,上校)
      • 副署长(13-17人,上校)
      • 副处长(7-9人,上校)
      • 参谋主任(1人,上校)
      • 组长(70-84人,上校)
      • 副组长(24-30人,上校)
      • 主任(1人,上校)
      • 参谋(493-597人,校官尉官)(内10-12人,职务得列上校)
      • 副组长(5-7人,中校
  • 本部单位
    • 政治作战部 主任 一位 少将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督察室 督察长 一位 少将
    • 人事军务处 处长 一位 少将
    • 战训计划处 处长 一位 少将
    • 后勤整备处 处长 一位 少将
    • 采购处 处长 一位 少将
    • 主计处 处长 一位 上校
  • 直属单位
    • 联合后勤支援指挥部(指挥官 一位 少将)
    • 联勤兵工整备发展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将)
    • 联勤储备中心(主任 一位 少将 副主任 一位 上校)
    • 联勤汽车基地勤务厂(厂长 一位 上校)
    • 联勤通信电子器材基地勤务厂(厂长 一位 上校)
    • 联合后勤学校(校长 一位 少将)
    • 勤务营(营长 一位 中校)
  • 联勤各地区后勤支援指挥部
    • 联勤第一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一支部澎湖)
      • 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第二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二支部花东)
      • 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第三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三支部北部)
      • 指挥官 一位 少将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第四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四支部南部)
      • 指挥官 一位 少将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第五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五支部中部)
      • 指挥官 一位 少将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金门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金支部)
      • 指挥官 一位 上校 (民国96年11月指挥官降编上校)/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联勤马祖地区支援指挥部(简称马支部)
      • 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副指挥官 一位 上校
  • 各地区支援指挥部下辖
    • 补给、油料(补给油料库)
    • 保修(联合保修厂)
    • 运输(运输兵群)
    • 卫勤(卫生营)
    • 弹药(弹药库)

知名人士

逸闻

第十六任海军总司令苗永庆上将曾批评联勤制度,认为有权无责,是造成国军后勤补给不彰的主因,许多零件由义务役的补给士在基层往上申请,等到役期退伍时都还没下来。

苗永庆:“没有先例,我们国军,为了员额缩减,做了十几年,没有一次做完,所以目前士气不高有原因,大家不知道到底裁到何时?一批走了之后又要裁,当时初级、中级干部,大家心慌慌。这几十年都在搞员额,始终没有很明确的目标,做完了又来,海空军裁完现在又裁联勤,影响士气,很多反复的事情。……国军不是这样搞,战力都消耗了,这几年编制始终没有好的定见,大家没有确定的目标,导弹部队变出去、明天又变回来。与联勤一样,各军种的后勤都弄到联勤。本来军种后勤在我海军,十艘船我保持不出来,我要负全责。现在后勤补给弄到联勤,船修不出来,我要的配件你没来,联勤说你要申请等等的程序,他都没有错;我海军战力都减损了,我没有负全责,作战有功,拿不了奖章,也杀不了头。”[6]

这表示高司单位甚至总统府于检整或军事演习时发现装备状态不佳,会首先追究检讨该军种该使用单位的责任,层层处分,而不会去处分联勤,忽略原因其实是联勤造成。所以使用单位有责无权,而联勤是有权无责故有恃无恐,也没有动机去改善效率,苗永庆倾向各军种后勤应该由各军种自行管理自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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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ources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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