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盟部旗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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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清代蒙古分为内属蒙古与外藩蒙古。内属蒙古各旗由朝廷任命八旗官员治理,与内地的府、县无异。外藩蒙古各旗则由当地的世袭札萨克(执政)管理,处于半自治状态。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为一盟,设正、副盟长,掌管会盟事宜,并对各旗札萨克进行监管。清代蒙古的盟是监察机构,并非行政区。
外藩蒙古又按其归附清朝的先后分为内札萨克蒙古与外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即清朝重新整合的漠南蒙古各旗,位于今内蒙古大部),于天命至康熙初年陆续归附清朝,不但政治地位较高,还保留了一定的兵权。康熙中期以后陆续归附的各部称为外札萨克(包括漠北、青海和新疆的外藩蒙古各旗),无兵权,隶属于当地的将军、都统、驻扎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外札萨克蒙古中的喀尔喀四部及科布多后来成为外蒙古。
有清一代,蒙古地区划分为盟(蒙古语:ᠴᠢᠭᠤᠯᠭᠠᠨ,西里尔字母:чуулган)、旗(蒙古语:ᠬᠣᠰᠢᠭᠤ,西里尔字母:хошуу)、佐领(蒙古语:ᠰᠤᠮᠤ,西里尔字母:сум),将各游牧部落纳入统一的行政体系之中。明清之际的蒙古原以部落(即元代之投下,音译为“爱马”)为单位,部落首领为“部长”(鄂拓克)或“汗”。后金皇太极时代,依照八旗的形式,将蒙古部落编为旗份,划设旗界。随着蒙古诸旗管辖牧地的固定,旗逐渐成为整个蒙古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旗下设“佐领”,即苏木。清廷在蒙古推行“旗—佐领制度”之后,鄂拓克、爱马组织失去其合法性,被旗、苏木替代。旗的牧地归国家所有,扎萨克只有使用权。扎萨克旗有封建领主制性质,同时是一个军政合一组织。扎萨克是旗的领主,也是国家的官员。扎萨克及其亲族台吉们的属民——“箭丁”是旗的主要成员。扎萨克掌管旗内军政事务,决定摊派和征收赋役,审理刑狱。旗内各级官员由扎萨克任命,这些官员都是扎萨克的阿勒巴图(属民),与扎萨克有主从关系,无薪俸,无偿为其服役办事(提供“阿勒巴”,差役)。扎萨克旗下的苏木也是一级军政合一组织,但不是一级政府,无印信和衙署,无独立行政权力。苏木章京(佐领官员)统辖箭丁;昆都拨什库(骁骑校)统领现役披甲,负责军事及捕盗等治安事务;拨什库(领催)负责统计户丁,摊派、征收赋役。他们都直接对领主扎萨克负责,为其服役。正因为扎萨克旗有分民、封地性质,所以清代后期盟长虽然行使着一级行政长官职责,不能直接干预所属各旗内部事务,盟会(会盟的场地)也无法形成一级政府。[1]
理藩院 (清末理藩部) | |||||||||||||||||||||||||||||||||||||||||||
驻扎大臣 | |||||||||||||||||||||||||||||||||||||||||||
盟 | 盟 | ||||||||||||||||||||||||||||||||||||||||||
旗 | 旗 | 旗 | 西套、黑龙江额鲁特 | ||||||||||||||||||||||||||||||||||||||||
佐 | 佐 | 佐 | 佐 | ||||||||||||||||||||||||||||||||||||||||
漠南蒙古各部
简称内札萨克或内蒙古,始于清太宗时编旗。至乾隆初年,共有二十五部,编为五十一旗[2]。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裁撤由归化城蒙古部落世袭的归化城都统一职,内属部落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二旗遂合二为一,改由绥远城将军和下属副都统管辖[3][4]。此后,内蒙古二十四部,四十九旗,设六盟,至清末(宣统二年)不改。
昭乌达盟八部,共十一旗,会盟于翁牛特左翼旗境内之昭乌达。与卓索图盟统属于热河都统节制。
锡林郭勒盟五部,共十旗,会盟于阿巴噶左翼旗、阿巴哈纳尔左翼旗境内之锡林河。
乌兰察布盟四部,共六旗,会盟于四子部落旗境内之乌兰察布山,受绥远城将军节制。
伊克昭盟一部,共七旗,受绥远城将军节制。
归化城土默特,天聪六年(1632年)归附。天聪九年(1635年)编为左、右翼二旗,置归化城都统二人,由土默特部蒙古人世袭。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改派京官管理,改为内属蒙古。雍正元年(1723年)恢复归化城都统旧制。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裁撤归化城都统一职,改由绥远城将军直接管辖。由于蒙汉分治,归化城土默特境内还设归化城、和林格尔、托克托、清水河、萨拉齐五个直隶厅[11],管辖境内汉人移民,在行政上同时隶属于山西省。
- 归化城土默特右翼,乾隆年间二翼合为一旗
- 归化城土默特左翼,乾隆年间二翼合为一旗
漠北蒙古各部

又称喀尔喀蒙古、外四盟、外蒙古,以喀尔喀部为主体,包括附牧于喀尔喀的额鲁特部和辉特部,不包括科布多和唐努乌梁海。顺治十二年(1655年),分喀尔喀三汗所属部落为八个札萨克,以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墨尔根诺颜索诺木、车臣汗巴布、丹津喇嘛为左翼;以札萨克图汗诺布尔、和托辉特部珲台吉俄木布额尔德尼之子额璘沁、车臣济农多尔济、昆都仑陀音丹巴为右翼[10]。康熙三十年(1691年),准噶尔部噶尔丹入侵喀尔喀,喀尔喀三部溃败,举族迁入内蒙古并上表内附。清圣祖于多伦淖尔召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及三汗,举行盟会,将其部众安置于乌珠穆沁、苏尼特部落之地。乃命理藩院置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札萨克图汗部,编旗列队。雍正九年(1731年)分土谢图汗部置赛音诺颜部,自此漠北外喀尔喀分为四部。乾隆中期以后,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隶属于库伦办事大臣;赛音诺颜部、札萨克图汗部隶属于乌里雅苏台将军。
土谢图汗部,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原为喀尔喀左翼土谢图汗札萨克旗。次年(1692年)五月,定为喀尔喀北路,编为十七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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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九年(1731年),析土谢图汗部西十九旗置赛音诺颜部。土谢图汗部改称喀尔喀后路。会盟于土拉河以南之汗山(今乌兰巴托南),满语称山为“阿林”,故称汗阿林盟。至乾隆年间分为二十旗:
- 土谢图汗旗[13]
- 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
- 土谢图汗部中右旗
- 土谢图汗部左翼中旗
- 土谢图汗部中旗
- 土谢图汗部左翼前旗
- 土谢图汗部右翼右旗
- 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旗
- 土谢图汗部左翼末旗,以上九旗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置
- 土谢图汗部左翼后旗,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置
- 土谢图汗部中左翼末旗,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置
- 土谢图汗部右翼右末次旗,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置
- 土谢图汗部左翼右末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
- 土谢图汗部左翼左中末旗,康熙五十年(1711年)置
- 土谢图汗部中右末旗,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置
- 土谢图汗部中次旗,,康熙五十八年置
- 土谢图汗部右翼左后旗,雍正八年(1730年)置
- 土谢图汗部右翼右末旗,雍正九年置
- 土谢图汗部左翼中左旗,雍正十年置
- 土谢图汗部中左旗,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置
喀尔喀中路赛音诺颜部,一作三音诺颜部,原隶属于土谢图汗部。雍正九年(1731年)因策凌征准噶尔有功,授“大札萨克”。善巴、策凌一族的土谢图汗部右翼中旗、中左末旗、右翼右后旗、中前旗、中左旗、中末旗、右翼中左旗、右翼末旗、右翼前旗、中后旗、左翼左旗、左翼右旗、左翼左末旗、右翼中末旗、右翼左末旗、右翼中右旗、右翼后旗、中后末旗、中右翼末旗共十九旗由土谢图汗部析出,置赛音诺颜部。乾隆年间,赛音诺颜部增至二十二旗,与游牧于此的额鲁特部二旗,共二十四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称齐齐尔里克盟。
- 赛音诺颜旗(原土谢图汗部右翼中旗)
- 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
- 赛音诺颜部中左旗
- 赛音诺颜部中前旗
- 赛音诺颜部中末旗
- 赛音诺颜部右翼前旗
- 赛音诺颜部左翼左旗
- 赛音诺颜部右翼末旗
- 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
- 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以上十旗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置
- 赛音诺颜部左翼左末旗,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置
- 赛音诺颜部右翼中右旗,康熙三十五年置
- 赛音诺颜部中右翼末旗,康熙三十五年置
- 赛音诺颜部右翼左末旗,康熙三十六年置
- 赛音诺颜部右翼中左旗,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置
- 赛音诺颜部中后末旗,康熙四十八年置
- 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置
- 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康熙五十一年置
- 赛音诺颜部中左末旗,康熙六十年(1721年)置,即额驸策凌所领之旗。以上十九旗原属土谢图汗部。
- 赛音诺颜部右末旗,乾隆三年(1738年)置
- 赛音诺颜部中右旗,乾隆十六年(1751年)置
- 赛音诺颜部左翼中旗,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13]
漠北的额鲁特部二旗,出自西域准噶尔部,由康熙年间内附的准噶尔部落编成,附牧于土谢图汗部地界。乾隆二十六年(1762年)由土谢图汗部改隶赛音诺颜部。[13]
喀尔喀东路车臣汗部,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次年(1692年)编为十二旗[14]。乾隆年间增至二十三旗。该部会盟于克鲁伦河巴拉斯城,称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 车臣汗部中旗(车臣汗旗)
- 车臣汗部左翼中旗
- 车臣汗部右翼中旗
- 车臣汗部中左旗
- 车臣汗部中右旗
- 车臣汗部中前旗
- 车臣汗部中后旗
- 车臣汗部中下旗(车臣汗部中末旗)
- 车臣汗部左翼前旗
- 车臣汗部左翼后旗
- 车臣汗部右翼前旗(《平定朔漠方略》无此旗)
- 车臣汗部右翼后旗,以上十一旗皆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置
- 车臣汗部中末次旗,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置
- 车臣汗部中左前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
- 车臣汗部中右后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
- 车臣汗部左翼左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
- 车臣汗部左翼右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
- 车臣汗部右翼左旗,康熙四十年(1701年)置
- 车臣汗部左翼后末旗,康熙五十年(1711年)置
- 车臣汗部右翼中右旗,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置
- 车臣汗部右翼中左旗,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置
- 车臣汗部中末右旗,乾隆十四年(1749年)置
- 车臣汗部右翼中前旗,乾隆二十年(1755年)置
喀尔喀西路札萨克图汗部,康熙三十年(1691年)置。次年编为九旗[15]。雍正十年(1732年)因罪削策妄扎布的札萨克图汗爵位,以其叔之子、右翼左旗札萨克格哷克延丕勒袭札萨克图汗位,兼管札萨克图汗旗与右翼左旗,视为一旗。乾隆年间增至十八旗,与所附辉特部一旗,共十九旗,会盟于札克河源头之毕都尔诺尔,称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盟。
- 札萨克图汗部中旗(札萨克图汗旗)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左旗[16]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右旗(《平定朔漠方略》无此旗)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左旗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右旗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前旗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前旗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后旗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后旗,以上九旗皆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左旗,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后末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次旗,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末旗,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右末旗,雍正二年(1724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后末旗,雍正四年(1726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雍正六年(1728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右翼左旗,乾隆二十年(1755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置
- 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末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置
漠北的辉特部设一旗,附牧于札萨克图汗部地界。
唐努乌梁海为乌梁海人。原属喀尔喀右翼和托辉特部札萨克俄木布额尔德尼。唐努乌梁海为内属部落,五个旗不属于外喀尔喀部落,余下佐领由乌里雅苏台将军下属各部分属。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授俄木布额尔德尼之子额林沁罗卜藏为札萨克,领和托辉特部。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和托辉特贝勒青衮杂卜发动撤驿之变,旋即被平定。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开始将唐努乌梁海编为佐领。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颁“唐努乌梁海四旗总管之印”。凡五旗,四十八佐领,视同蒙古部落。隶属于乌里雅苏台将军。乾隆三十九年(1765年)至清末,由唐努旗总管兼任唐努乌梁海各旗总管,掌唐努乌梁海四旗总管之印。同治七年(1868年),根据《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和《乌里雅苏台界约》,原属克木齐克旗的阿穆哈河流域划归俄罗斯。同治十一年(1872年)、光绪二十五年(1900年),清廷先后颁给库布苏库勒诺尔旗、克木齐克旗印信,二旗遂不再由唐努旗总管管辖。 五旗:
- 唐努旗,辖特斯部落。
- 萨拉吉克旗,辖奇木部落。
- 托锦旗,辖托锦部落。
- 库布苏库勒诺尔旗,辖锡尔克腾部落。以上四旗为1757年至1762年之间所置。
- 克木齐克旗,原属准噶尔。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置。[18]
单独佐领:

杜尔伯特部(卫拉特蒙古),乾隆十八年(1753年)内附,次年(1754年)编为十四旗。乾隆二十年(1755年)设左、右两翼赛音济雅哈图盟,会盟之例一如外蒙古。
- 杜尔伯特左翼 十一旗(赛音济雅哈图左翼盟)
- 特古斯库鲁克达赖汗旗(杜尔伯特汗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左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前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后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上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下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前左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前右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后左旗
- 杜尔伯特左翼中后右旗

- 新和硕特部一旗,游牧于阿尔泰山南路布尔根河一带(今属蒙古国科布多省布尔根县)。原附属于新土尔扈特左旗,编为半个佐领。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分出,嘉庆元年(1796年)置札萨克旗。1907年改属阿尔泰。后归属蒙古国。
青海蒙古各部
青海蒙古各部有时统称为“青海额鲁特”。雍正二年(1724年),平定和硕特台吉罗卜藏丹津叛乱。次年(1725年)编青海蒙古各部为二十七旗,置青海办事大臣管辖青海地方,并主持蒙古各部会盟,不设盟长。雍正九年(1731年)增置二旗。嘉庆十一年(1816年)裁撤一旗,余二十八旗。道光三年(1823年)分青海黄河以北之蒙古二十四旗为左、右翼二盟,即青海左翼盟、右翼盟[23]。
- 喀尔喀部 一旗
- 喀尔喀南右旗
新疆蒙古各部
新疆的蒙古各部落统于伊犁将军,原不置札萨克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渥巴锡率俄罗斯所属土尔扈特、和硕特等部归降。清廷于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喀喇沙尔、库尔喀喇乌苏等地划给牧地,置旧土尔扈特、中路和硕特二部。
旧土尔扈特部十旗,分为南、北、东、西四路,即四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
- 南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统南路旧土尔扈特部四旗,又称“珠勒都斯土尔扈特”,游牧于珠勒都斯河流域(今新疆和静县北部)一带。皆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置。
- 南路旧土尔扈特旗(卓哩克图汗旗)
- 南路旧土尔扈特中旗
- 南路旧土尔扈特右旗
- 南路旧土尔扈特左旗
- 北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统北路旧土尔扈特部三旗,又称“霍博克萨里土尔扈特”,游牧于霍博克萨里(和布克赛尔县)一带。
- 北路旧土尔扈特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置
- 北路旧土尔扈特右旗,乾隆四十年(1775年)置
- 北路旧土尔扈特左旗,乾隆四十年置
- 东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统东路旧土尔扈特部二旗,又称“济尔哈朗土尔扈特”,游牧于新疆巩乃斯河、喀什河流域。皆为乾隆三十六年置。
- 东路旧土尔扈特右旗
- 东路旧土尔扈特左旗
- 西路乌讷恩素珠克图盟,统西路旧土尔扈特部一旗,又称“精土尔扈特”、“晶河土尔扈特”,游牧于晶河(今精河)一带。
- 西路旧土尔扈特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置
蒙古各游牧喇嘛部落
直属理藩院
西套蒙古二旗,又称套西二旗,不设盟。直属理藩院。
黑龙江蒙古额鲁特部由西北地区迁入,统属于黑龙江将军节制。直属理藩院。
- 依克明安旗,黑龙江额鲁特部一旗,出自准噶尔部,由新疆徙至黑龙江游牧。
八旗系统内
- 察哈尔旗:后金灭察哈尔部后,封林丹汗之子额尔克孔果尔·额哲为贝勒,后晋爵和硕亲王,其所部被安置于义州(今辽宁义县一带)。崇德元年(1636年)编为旗。至于原察哈尔部总共被编为几旗、是否为札萨克旗,则无定论,有一旗、四旗、八旗之说[26]。康熙年间废除。
- 八旗察哈尔:康熙十四年(1675年),额哲之孙布尔尼起兵反叛,两个月后败亡,察哈尔汗族遂绝嗣。此后朝廷将察哈尔部众编入八旗蒙古,各旗设总管,游牧于宣化、大同边外。乾隆以前,八旗察哈尔属于在京八旗,只是不驻防内地,而是游牧于口外,称为“八旗游牧察哈尔”(意为八旗在察哈尔游牧者)。其牧地“东至克什克腾界,西至归化城土默特界,南至太仆寺牧厂及山西边界,北至苏尼特及四子部落界”[27],属于八旗蒙古所有,不是自己的领地。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置察哈尔都统统辖八旗察哈尔,不再隶属于京旗。乾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间,朝廷征调部分八旗察哈尔兵丁征戍伊犁,成为伊犁察哈尔八旗。到了乾隆后期,编入八旗察哈尔的外来兵丁人口已经超过察哈尔本部人口,有来自茂明安、巴尔虎、苏尼特、喀尔喀、准噶尔、土尔扈特等部的流散人口。其中以来自准噶尔部的人口(如达什达瓦属部)最多。
- 镶黄旗察哈尔
- 正黄旗察哈尔
- 镶红旗察哈尔
- 正红旗察哈尔
- 镶白旗察哈尔
- 正白旗察哈尔
- 镶蓝旗察哈尔
- 正蓝旗察哈尔
隶属于呼伦贝尔副都统管辖之驻防八旗。
新疆伊犁所属察哈尔、额鲁特,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各定为左右翼,隶属于八旗。左右翼各置总管一人,统属于伊犁将军。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定塔尔巴哈台所属额鲁特部为十佐领。[29]
- 伊犁驻防(八旗察哈尔)
- 左翼四旗: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
- 右翼四旗:正黄旗、镶蓝旗、正红旗、镶红旗
- 伊犁额鲁特营(八旗蒙古)
- 左翼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
- 右翼下五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正红旗、镶红旗
- 塔尔巴哈台额鲁特十佐领(八旗蒙古)
西藏境内和硕特蒙古部落由驻藏大臣管辖,内属蒙古。
- 达木蒙古八旗,原属和硕特部。置佐领八人,不设总管,直属于驻藏大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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