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宗教,又稱民間信仰、民俗宗教(英語:folklore religion)或普化宗教(英語:diffused religion),其中部分被古代中國官方歸類為淫祀[1],一般是指民間社會中植根於傳統信俗並延續至今的有關神明、鬼魂、祖先、聖賢及天地自然、社會器物的信仰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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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宗教活動與正式教派的教義之間通常有一種緊張關係,大多數信奉民間宗教的信徒都自認為他們正在實踐正統宗教信仰(如佛教、道教)。為要使「民間宗教」這個詞有意義,必須有一個有傳統有專業祭司的有組織宗教與之相對。在沒有這些元素的文化中則不需將民間宗教獨立出來。[原創研究?]
與「有組織宗教」[註 1]相比,
世界各國的民間信仰
民間信仰這個詞也用來指民間活動與主要宗教的結合,因此例如基督宗教國家的民間活動叫做民間基督宗教(Folk Christianity)。
擁有最多追隨者的民間宗教是中國民間信仰,但是即便擁有那麼多的信仰人口,中國民間信仰卻仍然無法像印度教那樣,發展成統一而獨立的宗教,而是儒教、道教、佛教、薩滿巫術的混合體。
中國民間信仰是源自中國歷史,混合儒教、道教、佛教、薩滿巫術,以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其他地方神靈崇拜為核心,缺乏統一信仰體系和宗教經典,具有地域性、分散性、自發性、民間性的非制度化的自然宗教及其相關信仰習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中國大陸推行無神論。改革開放以來,隨着宗教自由的恢復,廣大鄉村出現宗教迷信恢復的現象。民間宗教的勢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嚴重影響到當代民眾的正常生活和社會的穩定[來源請求]。
中國的民間信仰的特點是功利性非常強,只求世俗功利之事,沒興趣了解宗教教義。比如孟子在《孟子.盡心下》直言:「犧牲既成,粢盛既絜,祭祀以時,然而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意即如果平時祭祀得宜,而天下依然不能太平,那就把神換了;這是深厚的現實主義觀點,如果神不能幫人實現願望那就不用拜。其他如「人定勝天」等俗語也反映了中國人的這一特質,多少受儒家鬼神觀之影響。
老百姓很少對超脫或者來世有所渴望,求神拜佛求的一般是:考試、求職、升官、財運、姻緣、人緣、身體健康、出入平安等等世俗、功利的事。中國民間信仰信奉者一般不知道自己信奉的屬於民間信仰,通常會自認為佛教徒或道教徒;但他們一般分不清佛教和道教,常混淆在一起,對佛教或道教的基本教義甚至哪些屬於佛教的或道教的也不知情。在民間信仰中,也常泛稱非佛教的神明為菩薩,例如玄天菩薩、玄壇菩薩、天后菩薩或者以燒酒與牲禮祭拜清水祖師、普庵祖師等佛教高僧。
民間宗教擁有不能以邏輯解釋的迷信成份,崇拜對象紛繁複雜,沒有教義對信徒的行為作出規範,如香港黑社會成員供奉關羽,香港警署警員同樣供奉關羽,賭徒則求賭博贏錢、橫財就手。組織形式無序鬆散,崇拜目的功利性強,萬物有靈皆可信仰,更也有稱為江相派的老千利用人們的迷信心理,以欺騙手段開壇作法騙取金錢,有時甚至會被指摘為精神控制的邪教。
台灣民間信仰主要偏重於神明崇拜活動上,有着各種崇拜儀式與巫術文化,累積著不少民間宗教文化的遺產,也有不少來自於其他的文化活動增添其信仰的光彩,比如由小說與戲曲的傳播加強了其神話傳說的魅力,擴大了神明崇拜的信仰力量,臺灣神明的來源頗爲複雜,夾雜進來的人文意識也相當多樣,可以說是在漫長歷史發展的過程中由多種文化因素雜融而成的複合體。 [2]
世俗的目標
民間宗教的許多元素來自萬物有靈論(animism)或拜物主義(fetishism),了解了它的世俗目標以及儀式的本質,就可知這是不可避免的。
民間宗教往往與風俗習慣、日常生活密切融和在一起,滿足了人們在困難時期對於外界保證的需要。它的許多儀式,包括信仰、迷信及世代相傳的文化,旨在達到世俗的目標,像療治或避噩運,也用於占卜(divination),其活動與魔法之間的界限通常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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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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