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大紫荊勳賢CBEJP(英語:Andrew Li Kwok-nang,1948年12月12日),聖公會教徒,曾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Quick Facts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指定 ...
The Honourable
李國能
Andrew Li Kwok-nang
GBM CBE JP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任期
1997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
指定董建華(行政長官)
繼任馬道立
個人資料
出生 (1948-12-12) 1948年12月12日75歲)[註 1]
 英屬香港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配偶胡慕瑛[註 1]
學歷劍橋大學文學碩士法學碩士
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
聖保羅男女中學
普頓學校
宗教信仰聖公宗
獲獎大紫荊勳章大英帝國司令勳章
Close

簡歷

早年

李國能在1948年12月生於香港祖籍廣東鶴山[1],為香港名門李佩材家族後人,與李福逑是父子關係。李國能曾就讀銅鑼灣聖公會幼稚園(1954年畢業[2])、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1954年至1960年[3],與鄧昭祺關正傑為同屆上午校畢業生[4])和香港聖保羅男女中學(1960年至1963年[3][5]。中三畢業後入讀英國打比郡普頓學校(Repton School,1963年至1967年[3][註 1],畢業後考入劍橋大學,獲文學碩士法學碩士(1967年至1971年[3])。

職業生涯

1970年獲英國大律師執業資格。1973年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曾於英國及香港擔任大律師,及後於香港擔任法官。1982年8月任地方法院暫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1988年任御用大律師。1989年任大學及理工學院資助委員會主席、司法人員敘用委員會委員。1991年6月任暫委高院大法官。1992年10月至1996年任行政局議員。1997年7月1日獲香港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2001年獲香港大學名譽博士學位。[6]

歷任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香港賽馬會董事,土地發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嶺南學院校董、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副主席。2008年獲香港大紫荊勳章。

2009年9月2日,李國能宣佈提早於2010年8月31日退休,於2010年9月1日開始退休前休假。[7]2011年10月,李國能應邀擔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8]

訪問

2017年6月明報刊登一則李國能的訪問。李國能認為香港人要用「寧靜的心」去接受暫時不能改變的事,要有信心和勇氣去改變能改變的事;又首度評論2016年11月人大常委會就宣誓風波解釋《基本法》,認為在香港法院判決前釋法,為公眾對司法獨立的觀感帶來負面影響,希望北京明白質疑釋法影響司法獨立的香港人,其實是想一國兩制運作得更好,並非想和中央作對。李又表示香港社會需接受人大常委會享有全面解釋基本法的權力,這是一國兩制下法律的一部分,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是有效和在香港有約束力。不過,李同時認為人大常委會應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下,才行使解釋權。人大常委會應避免透過釋法,推翻香港法院,特別是終審法院的判決,否則會對香港司法獨立造成負面影響。[9]

評價

李國能在公共服務方面表現卓著,尤其對成功實施「一國兩制」概念下的新憲制。他出任香港司法機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超過十年,在維護法治精神及保護司法公正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他積極與內地司法部門建立良好關係,加強雙方對內地及本港不同司法體制的互相了解,成績超卓。

另一方面,李國能任職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期間曾經發生三次人大釋法事件,其中「吳嘉玲案」一事在香港更廣受爭議。

榮譽

勳銜

榮譽博士

馬主生涯

李國能和太太李胡慕瑛是香港賽馬會會員,先後擁有馬匹特好運、特好駒、勝利駒、歡聲、心聲、凱聲、海闊天空、勁勢、獅子山、架勢、勇勢、聲勢、氣勢。

家庭成員

李國能和太太李胡慕瑛(李胡慕瑛為胡寶星的胞妹,因此他和周永健胡寶星的妹夫)有兩名女兒:李恩琪、李恩瑜。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

首席職位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